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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9 1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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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原创散文

 

狗

如今城里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你在小区里随处可见各色品种的狗,或大或小,什么啥士奇、哈巴狗、贵宾犬呀,什么松狮、串串狗、博美犬、吉娃娃呀,甚至还有藏獒,若非宠物爱好者,还真辨不出品种,叫不上名字。

养狗,你首先得有时间。你得天天带出去遛。常常见到,一大早的别人赶着去上班,有人却牵着链子去遛狗;傍晚时分,别人在走路跑步,有人却放开索链,让那狗在草丛中跑来跑去;有时路上驶过一辆车,你没见到人,却只见到狗儿从车窗探出头来在兜风。而我至今不明白,为什么那些遛狗的人多为女性。

其次,你得要有经济能力。要花销经常给它买专业的狗粮,伺候它好吃好喝。此外,你的家里还要有足够的空间容纳它,要有专门的狗室或者狗窝。而那些名贵的品种,本就价格不菲。

最后,你还要有心思。你得给它办狗证。要给它勤洗澡,梳理修剪毛发。要给它穿衣服,打扮时髦。要和它经常交流,训练培养它。

狗

瞧,那狗儿紧跟着主人,即使有时调皮走远了,只要主人一声令下叫它过来,它就乖乖地跑过来,倒是让人也觉得可爱。可是它们也经常的随地大便,要是再遇上哪些不上心的主子,让你一不小心就可能踩在“地雷”上,这却有点讨厌了。

这些狗儿,稍有不适了还有宠物医院照应,生活那算是美滋滋的了。

说实话,我不大喜欢狗。

狗

小时候,在村子里一户人家玩。不料院子里一颗杏树上栓着的大柴狗,狂吠之下挣脱了铁链,猛扑过来,我吓得撒腿就跑,谁知越是跑它竟追的越甚,到底是咬着了我。当紧邻家的阿姨发现后把我解救出来时,我疼得哇哇大哭,被人背回我家,还不知道已被它衔走了腿上一点肉。二十多年过去了,至今我左小腿外侧还留有一个凹进去很深的疤痕。那时候不懂得狗追咬人的“哲学”,也不知道什么“狂犬病”,只是主人家知晓后从狗身上剪了一撮毛赶来,蘸了点白酒一烧,在我腿伤口处随便一敷了事。若干年后,我才听闻狂犬病潜伏期长,好歹去打了疫苗,算是心理上的安慰。当然,那只狗因为后来还咬伤了几个人,最终给厉害之人投下毒食毒死了。

狗

唉,可恶的狗!算是恶有恶报吧。类似这样狗伤人乃至得狂犬病的例子,多年来城里也时有发生,因而才会有某地集中捕杀屠狗的事件上演。狗,人可以宠你,但你不能随便咬人啊。

 

狗

农村里近年来也流行开了养宠物。以前的那种专业看门狗少了,现在也朝小巧朝好看发展。去年,一个朋友给了我一只松狮狗仔,我对狗仍然心有余悸,没养几天,就趁回老家之机把它送给姐姐养了。

每次回老家去,常常看见那些狗儿在村道上你来我往,吐着长长的红舌头,时儿嬉戏追逐,像是打情骂俏;时儿吼叫打斗,像是争王称霸;时儿列队前行,像是游行集会,无所不能。可是,它们名义上为宠物,相比城里的同类,待遇就截然不同了。它们大多浑身脏兮兮的,也不知皮毛上生了多少虼蚤,只见它们经常会伸起一条后腿在身上抓来挠去,而那身上够不着的地方,就干脆靠在树杆上不断磨蹭了;吃的呢,自然没有火腿和专门的狗粮了,主人只有剩饭剩菜招待它们,偶尔会有一两根吃干净的骨头,至于能得到主人从谁家宴席上带回来的残羹冷炙,就算是享口福了。有时候它们也很挑剔,会对着主人给它们的食物吼叫两声,或者干脆跑出去到谁家偷吃去了,但极有可能被人家拿着棍子撵着打,因而时常会见到有的狗瘸着一条腿颠簸着走路;吃野食于它们已是常态。

狗

至于我送给姐姐的那只狗仔,也常常是把她跟前跟后的,倒也听话,谁料有一天竟掉进茅坑里溺死了。

狗

看来在狗的世界里,环境不同,它们的运命也迥然不同。自然界的法则,任何生物概莫能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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