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经典《孟子》(48)——战国·孟轲著
(2025-10-05 21: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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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教育 |
腾文公章句上
第三章(1)
腾文公问为国。
孟子曰:“民事不可缓也。《诗》云:‘昼尔于茅,宵尔索綯;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阳虎曰:‘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
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彻者,彻也。助者,藉也。龙子曰:‘治地莫善于助,莫善于贡。’贡者,校数岁之中以为常。乐岁,粒米狼戾,多取而不为虐,则寡取之;凶年,粪其田而不足,则必取盈焉。为民父母,使民盻盻然,将终岁勤动,不得以养其父母,又称贷而益之,使老稚转乎沟壑,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夫世禄,腾固行之矣。《诗》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维助为有公田。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待续)
〔文本来源:中国华侨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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