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检察院对帖文《河南宜阳又曝放贷逼死人事件,放贷者是在职检察官!》的官方回复
(2017-04-07 09:36:07)分类: 社会 |
各位网友:
关于网帖反映“宜阳县检查官放贷逼死人,守法百姓人亡家欲破!”有关问题,经我院调查,回复如下:
1、帖文中反映的刘某某非县检察院检察官,为劳务派遣人员。
2、帖文中反映与董长流发生借贷关系的系刘某某之父。经向董家、刘家调查了解:董长流曾经以帖文中反映的房产作抵押,以月息3%的标准向刘某某之父借款45万元,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经向宜阳县公安局了解:2015年7月,董长流自杀身亡后,刘某某之父与董长流之子小董因抵押房产的经营问题发生争议。2017年3月21日下午,双方在宜阳县公安局锦屏派出所调解期间,刘某某之妻因到争议房产处观察情况,撞上卷拉门,被小董的表弟理解为有意撞门。小董的表弟先砸烂车窗玻璃,之后又在派出所出警民警在场的情况下,将从派出所赶至现场的刘某某打伤。
3、经向宜阳县公安局了解:帖文中反映董长流于2015年7月自杀身亡一事属实,但没有证据证明与刘某某之父的借贷有关。
4、刘某某之父与董长流之子小董之间的民事纠纷、刘某某是否逼债,以及因民事纠纷引发的小董表弟将刘某某打伤的案事件,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将以调查结果为准,依法公正处理。
5、基于刘某某之父与董长流、小董之间的纠纷,已经引起网络舆情,并对检察机关声誉造成影响,宜阳县检察院已决定不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刘某某,并通知劳务派遣中介机构。
感谢各位网友对宜阳检察工作的理解支持!
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