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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晨,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的6份《执行裁定书》被热传。
据裁定书显示,6起案件执行标的均是水性笔一支,水性笔或是法院扣押所得,或是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主动提供。
红星新闻记者在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的拍卖资料中找到了网传的6份《执行裁定书》。红星新闻就此事,联系到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多名工作人员,对方证实阿里司法拍卖平台的信息属实,但拒绝做进一步回应。
龙子湖区人民法院一份编号为(2018)皖0302执36号《执行裁定书》显示,被执行人张幼卿提供黑色水性笔一支,供法院拍卖偿还债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红星新闻找到了相关民事判决文书,其中显示,被执行人共欠本金20万元及利息。
拍卖信息显示,本次拍卖于2018年7月30日10时起拍,7月31日10时止,标的为黑色水性笔一支,市场价:1元。起拍价:1元,保证金:0.1元,增价幅度:0.02元(或其整数倍)。龙子湖区人民法院特别提醒,拍品均须买受人到该院自提,装卸、运输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今日上午,红星新闻联系到标的物相关信息咨询方(法院委托的处理拍卖的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介绍了此次拍卖的详情。他说,法院给的标的物,没想太多,就将笔上拍。共30支,已拍出2支。7月31日下午4点过,法官通知撤拍。“但因工作人员失误,点成了以物抵债,现在正在联系平台处理。”他进一步解释道,“流拍之后有个选项,有以物抵债和撤拍,选择以物抵债就意味着程序结束。而撤拍还有后续的程序要走。”
红星新闻记者 王春 编辑 包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