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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女士介绍,自己的靴子是2015年在香港花费6000多元买的,她很喜欢。“我觉得两双靴子除了都是过膝靴没有其他的相同之处,应该很容易发现不是自己的靴子。” 奚女士分析,对方肯定知道自己穿错了靴子。当天她没有穿走对方留下的靴子,而是穿着店家的拖鞋离开。
红星新闻致电奚女士当天就餐的日料店确认此事,店员的说法几乎和奚女士一样,但是他们目前也无法确认到底是否穿错了靴子。奚女士在当天报了警,警方建议她起诉对方,但是因为耗时耗力,她选择在微博曝光此事,“我也不想要那双鞋了,但是这件事儿我不会放弃,我只想她能够跟我道歉。”
随后,红星新闻又联系穿走靴子的一方,但多次拨打电话都被对方挂断了。
红星新闻记者 巫梦琦 潘俊文 编辑 包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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