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简注(二)
(2023-07-11 07:32:19)周易(二)
需5 水天需 坎上 乾下
需待:有孚信,光光,通“广”亨通,贞占吉,利涉大川。
象曰:云云自水,坎为水上于到天乾为天,需;君子以以需(待时)饮食宴乐。
初九:需于郊,利宜用用郊,介宾承前恒恒,名词作动词,守恒,无咎过错。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于沙沙滩,小有言责言,终吉。
象曰:需于沙,衍宽裕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九三:需于泥,致导致寇至。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六四:需于血血泊,出逃出自穴自穴,介词短语,作状语,后置,从穴。
象曰:需于血,顺以顺以,介宾前置,以顺听也。
九五:需于酒食,贞守正吉。
象曰:酒食贞吉,以因中正也。
上六:入于到穴,有不速请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在位上六无位,未大失也。
讼6 天水讼 乾上 坎下
讼争:有孚信窒阻塞,惕警惕,中吉,终凶,利见去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象曰:天乾为天与水坎为水违行,讼;君子以以讼作事谋始于始,省介词。
初六:不永长所事,小有言责言,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九二:不克能讼,归而逋逃,其邑乡人三百户无眚灾。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大掇取也。
六三:食旧德,贞占厉危,终吉;或有,不定代词从从事王事,无成。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九四:不克讼,复回即从命,渝变,撤诉,安安分贞守正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九五:讼元大吉。
象曰:讼元吉,以因中正也。
上九:或有锡锡,通“赐”之他鞶带鞶带,皮制大带,鞶带之服,借代,部分代整体,终朝一个早上三褫剥夺之。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师7 地水师 坤上 坎下
师:贞守正,丈人丈人,长者吉,无咎过错。
象曰:地坤为地中有水坎为水,师;君子以以师容民畜养众。
初六:师出以律,否不臧善,指纪律,凶。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锡,通“赐”命。
象曰:在师中吉,承接受天宠也;王三锡命,怀关怀万邦也。
六三:师或有,不定代词舆车载尸,凶。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六四:师左左边,右进左退次驻扎,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进退,兵家常事也。
六五:田田野,指战场有禽禽害,指敌人,意会写法,利执出师言宣言,师出有名,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占凶。
象曰:长子帅师,以因中中正行也;弟子舆尸,使用不当也。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创建国家,分封诸侯承家承继家业,分封大夫,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功,名词作动词,论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比8 水地比 坎上
比亲:吉。原筮,元大永久贞正,无咎过错。不宁安方邦来来比,后夫者凶。
象曰:地坤为地上坎为水有水,比;先王以以比建万国,亲诸侯。
初六:有孚信比之它,无咎;有孚盈充满缶瓦缶,终来有它,吉。
象曰:比之初六初六,指有始,有它吉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守正吉。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非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六四:外名词作状语,省介词,从外比之,贞占吉。
象曰:外比于贤,以为了从上也。
九五:显显赫比;王用三左、右、后驱前开一路,失前禽,邑乡人不诫受训诫,古汉语,动词用作被动,无标志,吉。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不顺从者取顺顺从者,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用中和道也。
上六:比之无首始,无始则无终,凶。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所终,偏正词组,终的地方;所,特殊代词,得在词组、复合词组、介词短语,可表人、事、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