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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计》(简读本)——第三十八计借尸还魂

(2022-05-16 14:18:04)


 《六十四计》(简读本)——第三十八计借尸还魂


原书解语

有用者,不可借;不能用者,求借。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译文:有用的东西,别人不可能借给我使用;不能用的东西,别人还求我去借。借不能用的东西而利用它,如《易·蒙》上所说:“不是我有求于幼稚愚昧的人,而是幼稚愚昧的人有求于我。”

 

原书批语

换代之际,纷立亡国之后者,固借尸还魂之意也。凡一切寄兵权于人,而代其攻守者,皆此用也。

译文:每次改朝换代的关键时刻,新生力量往往拥立已亡前朝国君的后人为新君,号召天下推翻当朝的做法,原本就是“借尸还魂”的谋略。凡是将兵权寄托在某人名下,而以代理之名实际掌管征伐固守大权的人,也都是这种用法。

 

计谋精要

借尸还魂。古人迷信地认为,人死后其灵魂可以借助别人的尸体而复活。语出《元曲选·碧桃花》源自道教神话传奇人物“铁拐李”的故事。

据传,铁拐李姓李,名玄,遇太上老君而得道,成为八仙之一。一次,其魂魄出窍,飘飘然游玩于三山五岳之间。临行前,曾嘱咐徒弟看护好自己的躯体。但李玄的魂魄四处游山玩水,流连忘返。徒弟们等久了,误以为师父已经死去,便将其躯体火化了。待李玄神游归来,发现自己的躯体已不复存在,游魂无所依附。恰巧路旁有一刚饿死的乞丐,李玄只好将其魂魄附于其上,得以复活。借尸还魂后的李玄蓬头垢面,袒腹跛脚,为支撑躯体行走,李玄向那个乞丐生前所使用的竹竿喷了一口仙水,变成铁杖。复活后的李玄也因此被称为“铁拐李”。

借尸还魂被人们用来比喻某些已经死亡的东西,又借助某种形式得以复活的现象复活之路有三:一是借死人名声复活;二是借死尸复活;三是借活人复活,但必须是行尸走肉。

比较而言,与其借一个活的行尸走肉,不如借一个死的尸体或名声,因为死人的尸体或名声永远不会被血淋淋地背叛,用完只会被偷偷抛弃,不会引人注意,落人话柄。项羽当年拥戴傀儡楚怀王,取得天下之后就杀了他,留给刘邦一个攻伐残暴的借口,最后自刎乌江。曹操做得体面一些,没有杀汉献帝本人,尽管如此还是落了一个大奸臣的千古骂名。

有时也用来比喻某些弱小的新生事物借助某种旧的形式或旧的势力得以发展的现象。无论是何种“借”法,其目的都是巧取名义而使自己的行为变成正当的,就可名正言顺地去行事。

谋略的关键在于无用的无所不用的借用上。《庄子·人间世》上说:“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意思是:人们都知道有用的用处,却不懂得无用的更大用处。就像一棵没有什么用处的大树,反而获得了延年益寿这一最大的用处。

名义不当而招致众怨是许多人失败的诱因。名义尽管是虚幻的,但它可以掩人耳目,堵住天下众人之口,让自己的行为合理合法使看似无用的名义显示出了最大的用处。管仲的“尊王攘夷”和曹操的“挟天子以令诸侯”,都是这种“借名正义”而行事成功的谋略。

 《六十四计》(简读本)——第三十八计借尸还魂


用计锦囊

一、用计前后我友态势的演变及制胜机要

此计所针对的彼此矛盾态势实质上为我(Y)友(X)之间的矛盾态势,且这里的友(X)则是特殊的“尸体”。我主动友被动,解语引《易·蒙》之语点明我(Y)友(X)之间的矛盾态势呈“蒙”卦象。参见图所示:

《六十四计》(简读本)——第三十八计借尸还魂

《六十四计》(简读本)——第三十八计借尸还魂

由此可见,原书作者是用“蒙”卦及其变易“观”卦中的阴阳协变:借阴还阳,借名正义。来诠释施行此计前后,我友的相互借用到合二为一的演变及其制胜机要的。《易·观》上说:“下观民生,无咎。”意思是:君王俯察民生民心,才可以无过错。

二、计谋的深层含义

1.先发制人。政治腐败,天下动荡时,应采取秘密地发展自己的力量,待到时机成熟就首先起来公开进行讨伐。《六韬·守国》上说:“民动而为机,机动而得失争矣。故发之以其阴,会之以其阳;为之先唱,天下和之。”意思是:天下不安定就会有变动的征兆,这种征兆一旦开始激化,就会因得失而引起纷争。所以,在暗中发起,积蓄力量,在明处把握机会成事;首先起来倡导推翻暴政,天下人就会起来云集响应。

2.师出有名。出兵必须有正当的理由,打出吊民伐罪、正义的旗号,慰问受苦的百姓,讨伐有罪的人。置对方于不义的绝境,以正义来征讨不义,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自然天下归心,这样,何愁不得天下?正所谓“圣王之举事,考之于蓍龟,不如谛之以谋虑;炫之以武,不如伐之以义。”意思是:圣君要进行征讨,用草秸和龟甲占卜吉凶,不如多在谋略上考虑;示武力,不如从道义上讨伐。《六韬·发启》上也说:“大明发而万物皆照,大义发而万物皆利,大兵发而万物皆服。”意思是:日月可以普照世间万物,正义的大业可以使天下受益,大军吊民伐罪时,天下都会顺服。

3.直气壮。用兵有正当的理由,是吊民伐罪的正义之师,其士气必旺盛,就能取得胜利。《六韬·奇兵》上说:“战必以义者,所以励众胜敌也。”意思是:与敌军作战必须打着为正义而战的旗号,是为了激励民众和兵士奋勇抗敌。

 

经典战例

楚霸王借尸毁尸

汉高祖以义伐楚

 

汉中王刘邦统兵渡过平阴津,进抵洛阳新城。一时军威浩荡,旌旗蔽天。老百姓听说那位约法三章的汉王来了,都挤在道路两旁观看。

这时,一位老人拦住了汉王的车驾。刘邦见他眉须斑白,一副德高望重的样子,就命手下人请他上车,问:“老丈何人?找我有何见教?”

原来老人是新城的三老董公,已经八十出头了。他对汉王说:

“我见大王军纪严明,秋毫无犯,确实是仁义之师,但大王这次出征,却有一个疏漏。”

刘邦说:“请明示。”

董公说:“出师无名,事情就不会成功。古人说,明其为贼,敌乃可服。天下人一同立义帝为天子,而项羽竟然背信弃义,杀义帝于江中。大王应该率领全军为义帝服孝,联合天下诸侯,共同讨逆。这样,项羽失去了道义,再能打仗,也是徒劳。”

汉王听了,茅塞顿开。他请老人留在军中,共图大业。董公却笑着拒绝了。

于是,汉王下令,全军缟素,为义帝服丧三天,又派使者,传檄诸侯:“项羽杀害义帝,大逆不道。现在我率军南下,替天行道,愿同各路诸侯豪杰共同讨伐杀害天子的西楚霸王。”一时诸侯并起,声威大震,敲响了项羽覆亡的丧钟。

这一招非常高明。把自己放在义的位置上,就等于置对手于不义的绝境。以义来征讨不义,自然天下归心。这样,何愁不得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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