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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杂谈 |
公案小说是中国古代小说中的一种题材分类,从话本故事演变而来,主要描写作案和断案。
案,本来指代的是几案。公案,就是官府衙门里的桌案。官府里的桌案上堆满了各种文牍,所以官方文件也叫做公案。
在宋代大量笔记中提到说公案。罗烨《醉翁谈录》中把小说分为灵怪、烟粉、传奇、公案、兼朴刀、捍棒、妖术、神仙等八类,首次将公案列举为小说的门类之一。在宋代之前未有相关记载,所以将宋代看作是公案小说的重要转折期,将宋代话本包括元代的公案杂剧视为公案小说的萌芽,将先秦时期执法断案记载和魏晋时期志怪、志人小说视为公案小说的源头。
所以说,公案故事源远流长,甚至于比“公案”这个名词的历史还要长。先秦诸子里面就有一个这样的故事,《韩非子》里有记载,一天郑国的相国子产早上出门,远远停到一个女人在哭,他听了一会就命人把这个女人抓起来,一经审问,果然是个谋杀亲夫的罪犯。原来子产大人听出了这个女人哭声中的是恐惧而不是悲哀,所以断定这当中一定有奸情。这就算是一个公案故事,以今天的眼光来看,确实有些莫名其妙。
公案小说在宋元流行,而在明代火爆,但是大多都为短篇故事。现代人流行说的“四大公案”才是长篇章回体小说,却出现的很晚,其中最早的《施公案》出版于嘉庆三年,公元1798年。以至于其他《三侠五义》《狄公案》《海公大小红袍》之类的都是光绪年间才井喷式出现的。说起来还是古代小说,但是作者立足视野格局稍微大了一点,要知道这些公案小说和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已经是同一时期的作品了。
无能且武断的清官
假设你穿越回到清朝康熙年间。
你的身份是一个在衙门打工的马快班头,也就是捕快。你们县里出了一件离奇大案,有个姓胡的秀才,半夜里发现父母的人头都不翼而飞,枉死家中。
毫不意外,县老爷大人命令你去捉拿凶手,也没什么前因后果,莫名其妙就给了你一条线索:给我去捉拿“九黄”和“七猪”。
一脸懵逼的你从县老爷的贴身仆人口中获悉,之所以这么布置任务,是因为前一天夜里,县老爷他梦见了九只黄雀和七只小猪。
你觉得这线索太扯淡还不如没有,于是和同事们要求县老爷他明示:九黄和七猪到底是人名还是物件?于是乎,县老爷十分愤怒,“我要是知道还需要你们去办案?!分明是无用奴才!连个九黄、七猪都不知道!我看你们是偷闲躲懒,安心抗差玩法!“
于是你和你的同事们都被责打了十五大板….
六天过去了,案情毫无进展,所以你们又挨了十五大板。最后县老爷撂下话来:“再宽限你们三日期限,如其再不捉拿凶犯,定行严惩!”
实在茫无头绪,你和你的同事去城外寺庙莲花院走走散心。结果,无巧不巧,听到两个小和尚聊天:他们的师傅因为背上又九颗瘊子,故而外号叫做“九黄”,他还有个相好的尼姑,胸口又有七颗黑痣,所以人唤“七珠”。
于是你们回去向县老爷禀报,定下了设吉祥道场,请他们回来做法事,借机把他们捉拿归案的计策。
九黄,七珠已经拿下,怎么确定他们就是杀害胡秀才父母的凶手呢?对嫌疑人的恐吓和拷打也就是自然而然的手段了。
᪡͗纵观整个案件,侦破毫无技术含量:发现线索靠做梦,找到嫌疑人靠运气,获得口供靠暴力,唯一用到计谋的地方就是抓捕过程里设计了圈套,但不直接依法逮捕而做的那么鬼鬼祟祟,使一些鬼蜮伎俩,反而让国家权力显得猥琐而孱弱。
这个无能又武断粗暴的县太爷是谁呢?不是别人,正是晚清最火爆公案小说《施公案》的主人公,深受大众欢迎的施世纶施青天。
而这个故事不是个案。后文里,施县长继续且连续靠做噩梦或者其他超自然的因素发现冤情。他还碰到过鬼魂报案,白水獭报案,黑犬报案,狼虫虎豹都来报案….有一次,施县长的轿子顶给吹到河里,结果打捞轿顶的人发现了一只四只脚的螃蟹,施县长就吩咐:给老子捉拿老庞和蟹四二人。不久后,一阵风吹落了屋檐上的三片瓦片,于是施县长断定:阎三片一定是个罪人。(老庞,蟹四,阎三片:“我顶你个肺!@#¥%#!“)
而诱供和严刑拷打,始终是他最为依赖的破案手段。
施公既然如此,其他几部著名的公案小说,如《三侠五义》或《狄公案》《彭公案》其中的青天也好不到哪里去,只有半斤对八两,小巫见大巫。
《三侠五义》虽说理性色彩比《施公案》要好,但是鬼魂等第三类接触也是包龙图大人不可或缺的破案手段。比如说著名的乌盆案,就是冤魂自己附在乌盆上向包公报案。此外各种小动物提示破案关键线索的桥段,在包公故事里那可是一样不缺,活生生玩成了猛男捡树枝,包公版。
青天们还普遍喜欢微服私访,体察民情,但对侦破案情的帮助倒甚微。最主要的作用就类似于《西游记》中唐僧老是喜欢对徒弟们说:“徒弟们,为师今天亲自去化斋。”然后就落入妖怪之手,为推动剧情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彭公案》里,县太爷彭鹏同志尤其不吸取教训,五次微服私访,无一例外都被贼人识破拿下。当然,正是因为青天们不断自投罗网,然后才好上演侠客们纷纷赶来营救,正邪大战的戏码。公案小说普遍特点就是越写越跑偏,越到后面越只能看见武林高手大战,青天们变得毫无存在感。不奇怪,就和西天取经本是唐僧的故事,后来大家的关注点却只在猴子和猪八戒身上一样,包公审案,看点为啥不能是御猫展昭和老鼠白玉堂的故事呢?
最让今人震惊的,还是青天们对刑讯逼供的热爱,一言不合,就大刑伺候。狸猫换太子的故事里,包公审讯作恶的太监郭槐,先打板子,后用夹手指,郭槐苦熬不招,于是包公陷入了困境:“我见夹他之时,头上出汗,面目更改,恐他有变。此乃奉旨的钦犯,他又搁不住大刑,这便如何是好?”言下之意,如果不是钦犯,那就用大刑把犯人折磨致死,亦无不可。
于是乎,公孙策这个狗头军师给包公设计了一种新的刑具:
包公接来一看,上面注明尺寸,仿佛大熨斗相似,却不是平面,上面皆是垂珠圆头钉儿,用铁打就;临用时将炭烧红,把犯人肉厚处烫炙,再也不能损伤筋骨,止于皮肉受伤而已。包公看了,问道:“此刑可有名号?”公孙策道:“名曰‘杏花雨’,取其落红点点之意。”包公笑道:“这样恶刑却有这等雅名,先生真才人也!”
所以说,青天不同于贪官污吏的地方,只在于他命里注定他就是青天,所以他用刑的对象,也必须都是罪大恶极的坏人而已。
被抛弃的人物原型
这些位青天大老爷,都有历史原型。挑重要的简单说一下。
狄仁杰是初唐名臣,大家都知道,他曾在大理寺即国家最高法院任职,在一年内就处理了大量积压案件,涉及一万七千人,却无一人控诉冤枉,是非常卓越的表现。但是在他政治生涯中绝非至关重要的一笔。和唐代所有成功的官员一样,狄仁杰的履历表非常复杂,工作频繁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调动,但最重要的,就是他发掘人才的眼光,顾全大局的平衡手段还有与武则天相处的智慧。他在武则天面前捍卫了李唐太子的地位,被认为是体现了人臣大节,尤其为后世史学家所称道。
包拯字希仁,是北宋名臣,曾经官至龙图阁直学士,权知开封府,包龙图就由此而来。和狄仁杰不同,包拯在自己时代的政治舞台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重要性。翻看包公传世的文集,会看到他许多对军国大事发表的见解,显然他很喜欢自己的名声事业。然而与他同时代的同僚们对他的意见却往往并不欣赏。比如欧阳修就评价说:“拯性好刚,天资峭直,然少素学问,朝廷事体或有不思。”意思他包拯政治智慧有点低能,并不知道一些朝廷决定的深刻含义。
但是民间最看重的,确实是包拯审案时候的铁面无私,所谓“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
包拯断案的故事,在他去世后不久甚至生前,就已经有各种段子流传。有人说中国文化史上的两张彩票,一张武的给关公中了,一张文的就给包公中了。后来他成了标靶人物,各种奇案故事,都堆积在他身上。大约是因为“阎罗包老”这个外号,又催生了许多日审阳,夜审阴的神话。
海瑞其人,引起现代史学家的兴趣,是所谓“古怪的模仿官僚”,其个人性格特点及其鲜明。但小说中的海瑞,却并没有什么特点。以他为主角的《海公小红袍传》里,大反派居然是张居正,这位虽然品格上道德上并无可称道之处,但不愧为治世之能臣的人物,被小说塑造成一个野心勃勃,却智商捉急,色欲包天的反贼。
开篇说的,喜欢狼虫虎豹来报案的施老爷,施世纶历史上是一个清廉,刚直而有些偏执的人物。就是说民众和读书人闹矛盾,他一定站队民众;读书人和士绅闹别扭,他又一定偏袒读书人。所谓鸡蛋碰石头,那就无条件的站在鸡蛋一边,也就是无条件帮弱势群体。他又坚信艰苦朴素是好的,做扬州知府时候,看不惯扬州人白天喝茶,晚上洗澡(白天皮包水,晚上水包皮)的生活,令行禁止,据说“俗为之变”。但是,当时扬州作为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这个风气怎么可能变得了?我反正是不信的。民众们对于你施老爷在的时候暂且忍一忍,肚子里面怕是不知道骂了多少遍娘。
康熙对施世纶的这个脾性也看得很透,皇帝知人善任,知道这种不晓得变通的臣子不能让他去管人事,但非常适合管钱。于是乎施世纶被派去主持漕运,果然物流成本骤降,绩效斐然。
所以说这些青天虽然不愧为青天的称号,但原因绝不是因为断案。总之,公案小说里面的狄公,包公,施公们,形象大多都是千人一面,和性格各异的历史原型很难说有多少干系。
当时小说写成这样,真是一点也不奇怪。几乎所有的评论者都提到这些长篇公案小说的作者文化水平不高。《三侠五义》可以算作其中文学成就相对较高的,但长处也就是在写草莽豪杰,一写到高层就崩塌。鲁迅就评价说:“构设事端,颇伤稚弱,”至于其他作品,文句文法不同的地方比比皆是,在文化人看来,作者距离文盲并没太远距离。
但是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小说的出现和流行与现代传播技术也有很大的关联。事实上,在小说出版之前,这些公案,侠义的故事就以评书戏曲的形式,早已广泛流传,但开始书商并没有积极招募写手,将之写成小说出版销售。光绪年间,西方石印技术大量引进之后,书籍制作速度加快,印刷成本降低,此外各种交通,通信手段的发展也加快了书籍流通的速度,于是这类小说也就如雨后春笋一般出现了。
每一次传播手段的改进,都意味着文化水平更低的人可以加入到创作者的行列里来。要抢占市场热点,前作卖得好,就要赶紧出续集,炮制作品的速度要比质量来得更加重要。为了赶进度,若干作者分头写作,最后把稿子汇总也是极为聪明的办法。于是乎,人物性格前后矛盾,故事情节漏洞百出的情况就不可避免。也就是鲁迅说的:“历经众手,共成恶书,漫不加察,遂多矛盾矣。”
显然,作者本身文化水平越低,干这类事情的心理障碍就越小,于是地理,历史,制度的信口开河,也就理所当然的。甚至于,把人家现成的书稿拿过来,改下人物名字就算做自己的作品,也是流行的作风。
不过市场并不介意这一点,这些书还是卖得很好,《施公案》续到十集,《三侠五义》更是续到十七集。遗憾的是当时的书商远不及今天的各类网络小说文学网站厚道,成套的公案小说包括续集,都没有留下作者的真实姓名。他们地下有知,一定会感叹生不逢时,设若放到今天,创造了这么大的流量IP,什么某家三少之流根本不在话下。欢迎大家浮想联翩。
话说回来,这当然也意味着,这些底层文人很难理解他要塑造的那些高级官员的真实面貌,好在他的读者受众也并不关心,彼此心照不宣,天造地设的良配。不过小说作者也并不会全然虚构,一般走州县官员的办事风格,他们并不陌生,这些都会成为他们写作的素材,所以不管有意无意,他们都写出了当时时代背景另一面的真实。
基层官员都在忙什么
青天们往往都被小说家们写德残暴而无能,不奇怪。因为他们所接触的第一线官员就是这样的:身为一个第一线官员,同时也是一个好侦探,本来就是一个小概率事件。
如果在汉朝,一个人得以举察举为官,理由很可能是“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那么他对司法刑侦工作可能还要熟悉一些。但既然到了隋唐之后,科举成为了入仕的最主要途径,那些靠和四书五经八股文死磕对线而取得做官资格的人物,对怎么破案,你能指望他会多少?
然后身为一个地方官,其职责极其庞杂。所谓:“知县掌一县治理,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滑除奸,兴养立教。凡贡士、读法、养老、祀神、靡所不综。”
断案只是他众多工作中的一项而已。实际上影响一个知县升迁的最关键因素,是他的税收才能。比如在清代,一个浙江的官员,如果在浅色到盐政的问题上受到弹劾和处罚,他就直接失去了评为“卓异”的资格。显然,财政问题才是官员们最牵肠挂肚的。
案件的审理当然也并非不重要。但官员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却颇为可疑。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的名言就是说能使人民不打官司,才是好的地方官。在这个基调下,许多制度设计,都以甩锅为第一要务。康熙年间定下制度,每年夏季,除非重大刑事案件,政治案件。官员一概不受理诉讼。理由是农忙时节无暇顾及婚丧嫁娶,田土诉讼等琐事。州县官员如有接案子的,反而要被参劾。其余三个季度约定俗成也有三六九放告的规矩:就是说每个月只有初三,初八,十三,十八,二十三,二十八几天受理民间诉讼。
即使接受了诉状,官员也未必会花多少心思过问。状纸拿进来,自然有刑名师爷处理,官员可能只是在处理意见后面签字盖章而已。
当然如果是命案,要案,那就大不相同。不论远近风雨无阻,州县官都要亲到现场勘验,如有拖延就要被降级乃至撤职。
这是一次浩浩荡荡的集体行动。官员出门,要带着属吏,轿夫,车夫各色人等;为了保护现场还要动员人手搭设简易木棚;官员并不具备验尸的专业技能,还需要仵作等技术人员。如果一不走运你被怀疑成凶手,那么所有这些人的接待费用,都由你来支付,以至于其他各种陋规,更不必说。所以做一回嫌疑人,即使最终被证明清白,因此破产的也不在少数。
这么来说,倒是很容易理解公案小说读者为何那么爱听微服私访的故事了。官员如果都有这个爱好,那么民间该省下多少接待费用。
事实上,大量案件的审理结果,都是具有很强的随机性的。因为只要不因此引发群体事件,对官员来说这不算什么大弊。
案情审理完毕,官员要写判决书,即所谓判词。这大概是整个断案过程中,唯一需要官员亲自完成的工作了。不要忘了,县太爷也是读书人出身,这是他展示自己文学才能的好机会,他一定不会放过。故而半数以上的判词并不援引相关法律条文,但一定会写的骈四俪六,文采斐然。
如冯梦龙这样文化水准较高的作家,创作公案故事的时候,会表现一下官员们这种爱好。如《乔太守乱点鸳鸯谱》,讲的是女装大佬引起的一系列误会风波和情缘的故事,最后老爷是这样判决的:
弟代姊嫁,姑伴嫂眠。爱女爱子,情在理中。一雌一雄,变出意外。移干柴近烈火,无怪其燃;以美玉配明珠,适获其偶。孙氏子因姊而得妇,搂处子不用逾墙;刘氏女因嫂而得夫,怀吉士初非炫玉。相悦为婚,礼以义起。所厚者薄,事可权宜。使徐雅别婿裴九之儿,许裴改娶孙郎之配。夺人妇人亦夺其妇、两家恩怨,总息风波。独乐之不若与人乐,三对夫妻,各谐鱼水。人虽兑换,十六两原只一斤;亲是交门,五百年决非错配。以爱及爱,伊父母自作冰人;非亲是亲,我官府权为月老。已经明断,各赴良期。
这是所谓的“花判“,和真正的判词,格式一样,但对仗巧丽,辞藻华美,议论油滑,是那些半吊子文人最喜欢的文字游戏。
当然,晚清的公案小说家们可没有拟判词的本事,他们的读者也没有读这些的兴趣,所以自然可以省略了。
实际上,传统的公案故事,自有它的好处,不过这些好处本来就应该在戏台上,在书场里,不在小说。
戏园子里,台上一分钟,要有台下十年功打底;茶馆里,说书先生东拉西扯,一回故事完全不靠谱的康熙私访月明楼,能说上一个月,但琐琐碎碎的细节里,无穷的物态诗情,风土人物,隐然就是三教九流真实的人生。
所以和《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一样,《三侠五义》《施公案》《彭公案》也是世代累积的故事。口头传播,才是浩瀚的大河;小说文本就好似凝结的冰块。那些“大名著”,由于有比较优秀的文人参与创作,算是河流表面的基本封冻,但是冰面之下仍然是激流汹涌。公案故事就不同了,大河波涛汹涌泥沙俱下,仓促炮制出来的文本,不过是河水里的几块浮冰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