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科技(已退市,830815)股民一审胜诉,索赔时效接近尾声
(2024-10-23 09: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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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经查明蓝山科技(已退市,830815)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虚构购销业务、研发业务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致使相关定期报告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在2021年11月22日,中国证监会对蓝山科技(已退市,830815)及相关责任人员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北京金融法院前期已对蓝山科技(已退市,830815)作出一审判决,公司需赔偿投资者损失。该案件的诉讼时效仅剩下一个月的时间。
索赔条件:在2018年3月26日到2020年12月3日之间购买蓝山科技(已退市,830815)股票,并于2020年12月3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蓝山科技(830815)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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