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棉股份(原广州浪奇,000523)股民终审胜诉,索赔继续征集中
(2024-10-23 09: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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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原广州浪奇,000523)索赔案件诉讼时效将于2024年12月28日届满。该案件前期已有终审判决。
在2021年12月29日,红棉股份(原广州浪奇,000523)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
索赔条件:于2019年4月30日(含)到2020年9月27日(含)之间买入红棉股份(原广州浪奇,000523)股票,且在2020年9月27日以后出售或持续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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