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博士(ST鹏博士,600804)被行政处罚,股民可开始索赔
(2024-04-03 09: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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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鹏博士,600804)在2024年3月29日发布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等,结合《证券法》相关法律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鹏博士给予警告并罚款1000万元。
索赔条件: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期间买入鹏博士(ST鹏博士,600804)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18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鹏博士(ST鹏博士,600804)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珠控国际中心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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