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安堂(*ST太安,002433)被行政处罚,股民可开始索赔
(2024-04-02 09: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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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12月28日,太安堂(*ST太安,002433)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1号)。经查明,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索赔条件:在2019年04月10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太安堂(*ST太安,002433)股票,且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旧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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