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福股份(002102)索赔案被采取示范判决处理,股民征集进行中
(2022-06-22 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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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福股份(ST冠福,002102)因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罚款。由此导致投资受损的投资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要求上市公司进行赔偿,案由为虚假陈述。目前受损投资者仍持续递交材料立案,且此前冠福股份(ST冠福,002102)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已被法院采取示范性判决方式处理。
索赔条件:于2017年8月22日到2019年1月21日之间买入冠福股份(ST冠福,002102)股票,并在2019年1月21日以后卖出或仍旧持有冠福股份(ST冠福,002102)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北京市浩天信和(广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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