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600382)收正式处罚决定书,股民索赔开始征集
(2022-06-22 18:00:00)
标签:
财经股票索赔娱乐杂谈 |
分类: A股索赔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广珠,600382)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 11 号)。基于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证监会对广东明珠给予警告并罚款150万元,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同样给予警告并处50-150万元不同金额的罚款。
索赔条件:在2017年3月9日到 2021年4月30日之间买入广东明珠(*ST广珠,600382)股票,并且在2021年4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索赔诉讼事务的李和亮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投资者可以与律师联系,参与索赔诉讼。律师费用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收取。
李和亮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北京市浩天信和(广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
电 话:13503038755(建议加微信咨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9号市长大厦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