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金额642万元,青海通报2家公司违规出借资质谋取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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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青海政府采购网获悉,2家公司违规出借资质,涉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涉及金额6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当事人为青海三硕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和青海秦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家企业与2020年12月1日,在“海北州藏族自治州公安局综合信息机房建设项目”〔项目编号:青海诚鑫公招(货物)2020-112号〕项目中,违规出借资质,涉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三)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规定,海北州财政局决定对这2家公司分别罚款32100元(6420000×5‰=32100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望各投标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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