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这5个招投标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即将废止,1月3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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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失效)和拟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23年1月30日起实施。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8年第372号),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对2021年(含)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了全面清理。经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330件、拟修改9件、废止(失效)92件。
其中,涉及招标投标领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5个,涉及招标投标领域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个,涉及招标投标领域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5个,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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