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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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滕文公下》有一则记载:
孟子曰:“昔齐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将杀之。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
齐景公打猎,用旌旗召唤虞人(猎场管理员),虞人不来,齐景公就要杀他。为什么这个虞人不应召呢?因为古代君王打猎时有所召唤,要用特定的东西召唤特定身份的人:旌旗是召唤大夫的,弓是召唤士的,皮冠才是召唤虞人的。这个虞人因为齐景王不按礼的规定召唤他,他就坚持不应召,甚至为此不怕弃尸山沟,不怕掉脑袋。如此坚持职守,孔子很欣赏他。
这个故事很好地诠释了“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的理念。显然,这个虞人的行为,和我们后世理解的所谓“忠君”完全不同,而孔子所欣赏和鼓吹的,乃此“忠”非彼“忠”,此“忠”其实是指“忠于原则”。
【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志士不怕弃尸山沟,勇士不怕掉脑袋。
【孔子奚取焉】:孔子取他哪一点呢?
【取非其招不往也】:取的是,不是招唤他的标志就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