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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语文新课标中明晰的培养目标

(2023-06-17 15:13:46)

新课标提出了语文学科核心素养,即: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培养的核心素养,是学生在积极的语文实践活动中积累、建构并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表现出来的,是文化自信和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的综合体现。从“双基”“三维目标”到“核心素养”,目标维度更加清晰,育人方向更加明确语文核心素养中,语言运用是其他三个方面的基础,语言运用包括字词句篇的积累、培养良好的语感、必要的语文知识、能说会写;思维能力则是语言学习的核心,思维能力,包括直觉思维、形象思维、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造思维,是义务教育阶段语文学科要培养的核心素养之一。在思维能力培养方面,新课标还提到“积极观察、感知生活,发展联想和想象,激发创造潜能,丰富语言经验,培养语言直觉,提高语言表现力和创造力,提高形象思维能力”。只有思维敏捷、灵活、深刻,听和读才可以被内化;说和写,才能被外化。在日常语文教学中,围绕语言文字运用,要注重读得字正腔圆、写得工工整整、说得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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