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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古文观止》心得体会127

(2023-12-01 08:23:15)

一百二十七、读《纵囚论》唐宋文  欧阳修

 

1、部分原文及二吴之评。

(原文宋体,二吴之评楷体)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哉?

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人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 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 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 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 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 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夫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太宗纵囚,囚自来归,俱为反常之事。先以不近人情论定,次此不可为常法喆之,自是千古正论。能篇雄辩深刻,一步紧一步,令人无可躲闪处。此等笔力,如刀砍斧截,快利无双。

 

2、拙感孔见

二吴之评,精准到位。治国之道,法律岂可随心而变。欧公此论,确有衡宰调鼎之能。

 

3、感事学吟 -读《纵囚论》

法出本于情,太宗图誉名。

定邦严制律,治国岂虚荣。

守正久安固,求偏后患生。

纵囚臧否论,调鼎吕伊行。

202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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