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父亲 (4)
这是何故呢?原来旧时打官司凭的就是状子。你的状子上写的是“打死贼人在场口”,支持你未免有失偏颇
。试想,麦场子口总和大路相连,行人路过不可以吗?有人在此停一停不可以吗?这样子把人在场口打死肯定不行。而若把口字加上一笔改成中字,却勿须再用其它语言。不是吗?人是在麦子场子中间被打死的,除了愉麦子还能干什么?一字之差,天地有别矣。
官司打赢后我先祖一下出了名,被世人尊称为“一字师”。
从写作技巧或文墨角度上去讲,毫无疑问,这的确是个经典。我从小记事起,父亲就拿这个故事一次次讲给我听,让我感到十分精妙。而我自小写文章比别人较好,且喜欢写文章,应讲与此不无关系。这也算家学渊源吧。
而我的诗歌发表之后,我父亲又一次给我讲起这件事,希望我继承先祖遗风,在创作上再进一步。我知道父亲是想让我成材,讲得也很中肯,于是我只有更加刻苦,更加努力了。特别是在开掘主题、炼字炼意上,我很吃了几年苦,深知写好文章实属不易。
一九六四年,我所在部队被授予“飞行安全红旗师”光荣称号,我与人合作在《———报》头版头条发表了长篇通讯《红旗漫卷蓝天》,受到各界重视,在文学道路上我从此成长起来。特别让我兴奋的是,相关部门吸纳我成为了创作员,相当于地方上的作协会员,让我更加信心百倍趁着青春年少,磨砺自己,做出应有的成绩。
我开始尝试着写长篇小说,顺利的时候每天能写一万字,不胜欣慰。我把这个消息告诉父亲,父亲高兴得睡不着觉。我还灵星的写一些短篇小说,有的见了报。诗歌,我也沒有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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