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3子曰:“君子上达,小人下达。”|《儒家思想改革新探》(论语之重新解释)
(2021-03-06 08: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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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
子曰:“君子上达,小人下达。”
【笔者注】本章讲的是君子与小人的特点。君子与小人,是儒家思想体系中一对非常重要的概念。虽然有时候,君子与小人指的是社会精英与普通民众,但更多时候,君子与小人指的是道德高低的两种人,比如本章。道德水平是区别君子与小人的标志。君子与小人不是一对等级概念,不是指尊卑,不是指贵贱。君子可能地位高,也可能地位低;小人可能地位低,也可能地位高。主人地位高,不见得是君子,也可能是小人;仆人地位低,不见得是小人,也可能是君子。上下级也是如此。
由于本章词句极其简单,所以,注解时能够发挥的空间很大。大都以为所谓“上下”者,即义、利也。《集释》《皇疏》:上达者,达于仁义也。下达,曾达于财利。笔者认为,关于义利之言,前文已经说过多次,本章没有再谈的必要。既然君子与小人是一对道德概念,一个指高水平的道德,一个指低水平的道德,那么,君子自然是追求道德上的更高层次,小人自然是追求道德上的更低层次。所谓上下,指的应该是道德追求的方向。仁义与财利并不能代表上与下,原因很简单,只有当仁义与财利冲突的时候,需要作出选择了,才存在仁义为上财利为下的问题。大部分情况下,仁义与财利并不冲突,既可求仁义,也可以求财利,无所谓上下的问题。追求财利,不是小人的专利,君子也可以追求财利。追求仁义,也不是君子的专利,小人有时候也可以追求一把仁义。
【笔者译】孔子说:“君子向上追求更高层次的道德水平,小人向下追求更低层次的道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