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简介

(2017-12-14 07:46:13)
标签:

财经

分类: 国际经贸规则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简介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Convention Concerning Internationa1 Carriage of Goods by RailCIM ) 简称《国际货约》,是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它是在1890年制订的《国际铁路货物运送规则》(简称《伯尔尼公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61225由奥地利、法国、西德、比利时等国在瑞士伯尔尼签订,又于197027修订,修订后的《国际货约》于197511生效。国际铁路运输中央事务局总部设在伯尔尼。

《国际货约》分6部分,共70条和4个附件。其主要内容包括:1部分,公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第1-5条);第2部分,运输合同(第6-25条);第3部分,责任、法律诉讼(第26-53条);第4部分,各种规定(54-61条);第5部分,特殊规定(第62-64条);第6部分,最终规定(第65-70条)。附件1,危险物品铁路运输国际规章;附件2,国际铁路运输中央事务局规章;附件3,修订委员会和专家委员规则;附件4,仲裁规则。

《国际货约》适用于至少两个缔约国之间的铁路联运。铁路的运输单据称为运单,内容包括接货地点、日期和交货地点及货物质量情况、件数、标记等,是运输合同成立的证据。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残损或延误负责,但由索赔人的错误行为、货物的内在缺陷或承运人所不能避免的原因造成者除外,责任豁免的举证责任在于承运人。承运人的责任限制为每公斤50金法郎,但由承运人的有意错误行为或严重错误所造成的损害的赔偿限额为上述赔偿限额的2倍。对承运人的诉讼时效为1年。但涉及承运人欺诈或有意错误行为的案件,诉讼时效为2年。

在《国际货约》的成员国中,有的同时还参加了《国际货协》,即参加《国际货约》国家的进出口货物,可以通过铁路直接转运到的《国际货协》成员国,它为国际间铁路货物的运输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原载刘德标、祖月主编《国际经贸组织条约惯例手册》,中国商务出版社2005年版)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