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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但是,至今为止我从未想过,会被这座城市吞噬。血口吐出的残骸,在昭示我也曾存在,也曾来过这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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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北京
“我要从南走到北
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
但不知道我是谁
......”
台上,崔健用带着些许沙哑的烟嗓嘶吼;台下,音浪一阵比一阵强,观众俨然一副谁的分贝高谁就爱的比较多的样子,也都自顾自嗨得忘乎所以,而我,却在尖叫声中哭成了泪人。以至于散场时,有位大哥,拍了拍我的肩,对我说大妹子,丫绝逼铁粉,哭整场,哥们儿我墙都不扶就服你。我不动声色地用中指推了推镜框,看了看月色下对方哭红的双眼,心想丫哭得比我厉害多了,话到嘴边,倏而微笑,抱拳,彼此彼此。
其实我并不是崔健的粉丝,但是歌却实实在在的感动了我。作为一北方姑娘,还是一帝都的北方姑娘,从小开始,父母就强行灌输女要比男强,不是靠读书就是靠爹娘的思想。而在我爸的强行解释下,又变成了爹娘再强,也总得有比你强的爹娘,所以还是得读书。于是乎,一家老小便以我为中心全方位开展教育工作,力争削尖了脑袋撞破了头也要把我塞进清华北大。
年轻些的时候,总觉得大人的作风都太过凛冽,像极了冬日里从西北吹下来的寒风,夹杂着粒粒黄沙,打在脸上刺骨的疼,只想用衣服把全身包裹,再寻一处温暖舒适,安逸自在。自然而然,南方的温暖便成了内心的向往。印象里,儿时南方来探亲的小妹妹连说话都是软软糯糯,着实可人。渐渐地,向往久而不得,便成了执念,仿佛有什么在召唤、在牵引,你不往那个方向去,就得不到圆满似的。
最后还是忍不住把志愿投向了魂牵梦绕的那座城市,本以为这就是我想做的,但一回到家,看见爸妈一如往日望女成凤的神情,我却有些茫然,内心慢慢被巨大的愧疚占据,往日的压力却也只增不减。于是高考前一天我逃课了,在大街上恍恍惚惚地晃了一整天,不知道怎么就进了崔健的演唱会,许是现场的尖叫声,许是夜里缭乱的灯光,又或许是崔健那句沙哑的“总有一天我要远走高飞,我不想留在一个地方,也不愿有人跟随”,我摸不清是什么击中了心,但是就在这段时间里的某一刻,我只能听见自己心脏的砰砰声,眼前一片纷纷扰扰的影像也不复存在。也就是这一刻,我释然了,十几年来的压力都化作了豆大的泪珠,一道顺着我的脸滚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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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重庆
打开一瓶瓶的凤梨罐头,不纠结定义在它身上的期限,我知道五月一日不是我的生日,而我再也遇不到梦中戴着墨镜的金发女郎。
看着天上大片的乌云,有点想骂娘,刚刚把布料晾出去,现在又得收回来,只得摸摸胸口顺顺气,罢了罢了,这就是雾都的夏天,阴晴不定。把所有布料都收回了来后,天却又放晴了,这下我可忍不了了,抬头操起京片子就开始骂。就在我问候老天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儿子女儿孙子孙女祖宗十八代的时候,红姐在旁边笑得花枝乱颤,都快岔气了才对我说这几天咱不晾了,放后院阴干吧。我转头哀怨地盯着红姐,嘟囔着,你不早说,害我白忙活那么久。红姐嘴角的笑意还没有收住,略微刻薄的声音就已经飘出来了,怎么,我花钱请你,干这么点活你还不乐意了?我立刻抱起布料往后院跑,嘴里大喊乐意乐意,余光好似瞄到红姐还在偷偷捂着嘴笑。
在我毅然跑到南方后,家里就不太承认我这个女儿了,也断绝了我的经济来源,我只得半工半读。红姐是我的老板娘,也算是个传奇人物,也是在听了她的经历后,我才回绝了家里写来要我回去复读重新考的信,坚定了留在这个城市的信念。
红姐的本名并不叫红姐,这附近的人大都叫她老板娘。她的本名,我问过很多人,却没人能说个所以然。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身穿一袭红裙,唇也着上了大胆的红,这个年代很少人有这样的打扮。许是被她的唇晃了眼,红姐就这么脱口而出了,她愣了愣,应了下来。听闻她是一个极刻薄的人,招工严苛得不能再严苛了,像我这样不能全天在班还没有工作经验的人,是绝对不会收的,但她却破天荒地收下了我。很多年后我回想起来,许是因为这一声红姐,她才破格收了我。
听茶馆喝茶的老人说,红姐不是重庆本地人,她是贵州山里卖到这儿的,但是这人呐,骨子里就是硬气,普通人可能就这么过了一生,她硬是告上了法庭,这官司还给她打赢了。可能知道自己家里是不能回去了,就在这里开了一家制衣店,自己染布裁衣,做得有声有色。我选修的是服装设计,红姐着实是个有才的人,虽然大字不识一个,制出来的衣服却是课堂里的老师都称赞的,在红姐的店里,我也学到了很多。老人们老是说有才能的人总会有点坏脾气,要是没有什么坏脾气,也总该有点怪癖。红姐除了刻薄了些外,也没有其他什么怪癖了,能遇到她,蛮幸运的。
店里没什么事情,我便回了学校。看了看宿舍桌上的一大叠资料无奈地摇了摇头,当初我是顶着这一届第一名的头衔进来的,而现在却成了班级的拖油瓶。尽职尽责的班长为了班级的集体荣誉,每天准时准点地给我送资料,可我大都原封不动地退了回去,连温饱都难以自给,哪里还顾得上学习。
拿着暖瓶刚到开水房,就被班长抓个正着,班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扔下手里的水壶,冲出来抓住我的后襟把我扯了回去,满脸指责,“你呀你呀,有时间打开水没时间念书?”看着五大三粗的班长,我有点犯怵,没敢吭声。许是看我面黄肌瘦,班长顿了几秒后便松开了手,我松了一口气,哽着嗓子抽噎到 : “我又不是不愿意读书,天王老子也不能不让人不吃饭不睡觉不洗澡啊!”语罢还眨巴了两下眼睛,顺势就要挤出泪水。果然班长语气松了,“罢了罢了,你还是多跟你树师兄学习学习吧。你树师兄也不是养不起你,那么聪明的一个男人怎么会看上你这么一傻了吧唧还不漂亮的姑娘......”大有滔滔不绝之势,看情况不对,我顺手溜走旁边同学送过来帮班长打好水的水壶,顺便把我的水壶塞给他,脚底抹油,头也不回地跑路了。班长拿着水壶,刚刚讲话的嘴巴还没有闭拢,懵了几秒钟,回过神我已经跑远了。冲着我的背影,班长中气十足的声音响了起来,“庾湘你个王八蛋,你给我回来,小王八羔子果然不能对你好,不要脸,白眼狼......”我又不是真的傻,当然不能回去,头也不回地喊了一声,“山水有相逢,有借有还,班长我会还给你的。”也不知道他听没听见,反正我是当他听见了。
回到宿舍一个人就着泡面看书,鼻头有点酸,想起了以前妈妈半夜给我热牛奶伺候我读书的日子。我们宿舍本来有四个人,老大比我大一届,正在准备考研,整天泡在图书馆; 老二和我同级,却风流倜傥,经常留宿在外; 老三倒是经常在宿舍,不过是一网瘾少女,带外卖就是她跟我讲过最多的话了,这个点她应该去网吧了吧。从小只被要求念书的我,本就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再加上不是同一个专业,大家接触时间又少得不能再少,所以即使同住了两年,我们之间也就只是点头之交。而我这两年的时间里,最感恩的,应该是认识了树。
树名叫杨树,不过他从来不许别人这样叫他,许是觉得太蠢,便只许人叫他树。不过这名字也确实贴合他的性格,冷冰冰的木头,我偶尔也会恍惚,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他和我在一起又到底是图个什么呢。不过又转念一想,现在连饭都快要吃不起的我,大概也没有什么可图的,便大胆放心地和他在一起了。
树是化学系的,去年就已经毕业了,不过和学校的教授合作研究的一个课题一直到现在都还没结束,学校又不想放弃这次研究,索性就把树聘下来了。
/一篇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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