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贡院的人才贡献(《西安晚报》2022年6月12日刊发)

陕西贡院的人才贡献
陕西贡院建成后,前来参加乡试的考生,包括今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河湟以及新疆哈密、乌鲁木齐地区的学子,最多时近万人。所以,陕西贡院也是陕西、甘肃两省的乡试考场,还被称为“陕甘贡院”。
其实,明代陕西贡院最初只有几十排矮席棚,分为很窄小的隔间,条件十分简陋。
明世宗嘉靖四年(1525),陕西巡抚王荩、巡按御史郑气扩建了陕西贡院,增建了内外围墙、厨灶以及杂役仆工的住宿屋宇,将数百间号舍由席棚材料改为木质结构,强化了牢固程度,并新建了数百间号舍,以满足逐年增多的考试需求;建设了四处“阅搜堂”,为的是便于监考官监察考生,防止作弊;同时在贡院周围,建筑了内、外两道高大围墙,墙头上均置枣刺、荆棘,防止有人翻墙舞弊,所以贡院又被称作“棘闱”;还购买地皮,扩建了陕西贡院大门,并在门东、西两侧新建了“腾蛟”“起凤”两座牌楼,使陕西贡院更加突出,与周边民房、商铺迥然有别。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在这次扩建中,他们从西安城西的通济渠,引水注入贡院五星堂前的水池,以“开通风气,兼备不虞”。因为每当开科考试,贡院内士子云集,少者数千,多则上万,而贡院内用于考试的号舍多以木构为主,栉比相邻,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在贡院建筑群落的中心地带,开凿一个规模较大的水池,不仅构筑了亲水景观,还具备了防火功能,万一贡院内发生火灾,能够及时扑救。此次扩建历时两个月,修治后的陕西贡院真是“器物壮固,轮奂鲜美,气象森整,焕乎有章采,巍乎有定式,灿乎成巨观,而人文足称焉”。前来赶考的士子们也倍感骄傲与自豪!
到了明世宗嘉靖十九年(1540),侍御史张光祖来陕西贡院任监临,他发现贡院各方面的功能仍不完善,于是就倡导再次修治贡院。这次修治十分用心,进行了精心设计,贡院三重设门,大门前立三坊,正中“贡院”坊,东、西两侧分别为“腾蛟”“起凤”坊。三门内设立了明远楼,贡院围墙的四角设瞭望楼。明远楼以北为至公堂;至公堂北有弥封、誊录、对读、供给四个室;再向东、西两侧有收掌试卷的专用房;向北依次设立了国荐贤堂、公明厅、文衡门、聚奎堂、主考厅、五经房等建筑,主考厅位居中间,号舍分列贡院东、西,此为学子考试场所。这次修治工程用时五个月,由于设计合理,功能完善,从而确定了陕西贡院以后的基本格局,并且能满足当时陕甘地区乡试及其他大型考试的需求。
但是,到了清宣宗道光年间,前来考试的陕甘各地举子数量大增,原有的号舍又出现了难以容纳的现象,为了满足学子考试的需要,只能临时搭设篷号,由于是临时的,蓬号质量很差,下雨时四处滴漏,考生苦不堪言。
曾在这种艰苦条件下参加乡试的朝邑县生员刘学宠,感同身受,当他中举成为一代学者后,他就邀请自家功成业就的三个侄子刘际清、刘照清和刘振清一起捐献银两维修陕西贡院。修治工程从道光十年(1830)九月开始,到第二年八月秋闱前竣工,当时的陕西巡抚杨名飏很受感动,亲自撰写了《重修贡院碑记》碑文予以记载和褒扬。据他记载:这次修治,共支出银46440两,补修旧号7008间,增建号舍1482间,号前回廊98间,砖砌号内隔墙108堵,增修瞭望楼4座,改修明远楼,大门外砌石路140丈,号外砖包围墙240丈……经过此次重修,陕西贡院号舍增至8490间,极大地改善了乡试条件。刘学宠叔侄四人的善举受到了道光皇帝的下谕嘉奖。
清穆宗同治十二年(1873)的乡试前夕,陕西巡抚邵亨豫来到陕西贡院督监,这一年,陕甘地区考生预计有近万人,而现有的8000余间号舍显然无法满足了。于是邵亨豫牵头再次对陕西贡院进行了扩建,在贡院的东南和西南两隅,增建号舍3000余间,使陕西贡院的号舍扩大到11000余间,成为当时西安城内最大的建筑群落,有“堂舍规度弘丽森严,为天下第一”的赞誉。果然,参加这次乡试的考生超过以往近一倍。由于事先扩建了贡院,所有考生均得以顺利入闱参加考试。
贡院是科考的圣地,保密则显得尤为关键,同时为了公平考试,严防作弊也是非常重要的。考生在进入考场时,有专人进行检查,十分严格和细致,要考生脱去鞋帽、一一搜身,严查夹带,以防舞弊。陕西贡院的中心建筑是“明远楼”,取意“慎终追远,明德归原”。楼高三层,飞檐翘角,八面攒顶,四面皆窗,站在楼上可以将整个贡院一览无余,起着号令指挥全考场和防止作弊的作用。考试期间,监临、巡察等官员要登楼监视,白天摇旗示警,夜晚举灯为号,以防止考生骚乱、作弊。而设在四周的瞭望楼中,则有人密切监视考场内外的一举一动,严肃考纪。
陕西贡院400多年的发展史,也是西北地区科考史的见证,为国家选拔了一批又一批的人才。据史学家研究考证,据不完全统计,明代陕西贡院共考取举人的总数应该在5000人以上,陕西进京考取进士的达950多人;而清代的记载比较确切,陕西贡院共109科乡试,考取举人达5691名,清代陕西考中进士的为1089人。其中,明代陕西武功县的康海、高陵县的吕柟、清代韩城县的王杰三人,他们在陕西贡院乡试高中后,前往京城参加会试、殿试,均一举夺魁,成为人人称羡的状元。
陕西的这三位状元成就很大,人们对他们的评价也很高。明正德时期的状元康海(1478-1540),与当时的文学家李梦阳、何景明等被称为“前七子”,他主张“文必秦汉,诗必盛唐”,著有杂剧《中山狼》、诗文集《对山集》、散曲集《沜东乐府》等作品;与康海同时期的吕柟(1479-1542),为人刚正不阿,先后任国子监祭酒、南京礼部侍郎等,为官三十多年,正直清廉,政绩卓越,著述甚丰,有《毛诗说序》《四书因问》《春秋说志》《泾野集》等;而清乾隆时期的王杰(1725-1805),更是身居高官,为官清正廉洁,以敢于直言著称。乾隆二十五年(1760),王杰在陕西贡院乡试中举,第二年进京会试中进士。殿试中,第一名原是诗人赵翼(江苏人),王杰位居第三。因乾隆帝对王杰的书法有好印象,又赞同其人品,加上以陕西自清以来一百多年尚未有夺魁者,于是钦点王杰为状元。值得一提的是,王杰敢于与奸臣和珅做斗争,并主审和珅,秉公执法,将其判处死刑,王杰从而名垂青史。
因而,陕西贡院成了人才的摇篮,对国家和西北地区的发展贡献非常大。每届乡试开榜之日,主考官、地方官员与众考生以及百姓纷纷前往大雁塔,都想一睹为快,看看被刻碑题名的举人,这充分说明国家对人才的重视,社会对人才的渴盼。
到了光绪元年(1875),陕甘分闱,甘肃设立贡院单独开考,而陕西贡院号舍仍有9600余间;光绪三十一年 (1905)清廷废止科举,陕西贡院也被废弃,改作“总工艺厂”;宣统元年(1909)又改为陕西咨议局。清末,陕西贡院旧址办起了实业学堂、存古学堂等;民国十七年(1928)此地建成“建国公园”,1960年改名为“儿童公园”。如今,陕西贡院的影子已难寻觅了,只是周围留下了一些相关的地名,似乎还在不时地提醒人们陕西贡院曾经的辉煌与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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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的科考制度,当时正式由国家举行的科考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而在乡试之前,地方要举行童试,童试也就是入选考试,合格者称为秀才,只有中了秀才才能参加乡试,再考中者称为举人;清代举人参加会试,考中者称为贡士;贡士参加殿试,产生状元。乡试每三年一届,通常在秋天举行,故又称“秋试”“秋闱”。乡试分为三场,共考九天七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