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子和半步都是十几岁的少年。帽子一直是所谓的好孩子,绝不在外惹事生非。他自己一路考上最好的初中、高中,没让家里出一分钱,还拿了一点儿奖金回来;他从来不去网吧,家长规定每周在家上网一次他就每周上网一次;他对电视没啥兴趣,偶尔和同学去电影院看看电影,《哈利波特》系列是必看影片;他爱读郑渊洁,《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更是最爱;他爱好音乐,把弹吉他作为休息,虽然他爸爸认为他并没什么音乐天赋。
半步有一次在旱冰场溜冰和人发生冲突,混战中一刀把对方的肺都捅破了,赔了两万多块钱;他读完小学就再也没去学校;他酷爱上网,而且还要在网吧上,他爸爸用省下的烟钱给他买了电脑办了上网也没用,他就爱去网吧上;他一个月电话费两百多块钱。
其实帽子家的经济条件比半步家好许多,虽然帽子家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半步父母离异,爸爸开出租车,每月就两三千块钱的收入。他妈在外游荡多年仍没荡上个好男人,落魄到过年也只能给他五十元压岁钱。一次过年我给他三百元,当时他正发烧躺在床上,他见到钱后迅疾地抓过去,紧紧地拽在手里,两眼警戒地瞪着。
而帽子对钱几乎没什么概念。压岁钱他难得正眼瞧瞧,经常连手都不过一下。只有他需要买什么东西的时候,他才会想起钱来,钱只要够买那东西就行,多一点都没有兴趣。
上高中后估计帽子对班上的某个女同学有爱慕之心,电脑里保存的照片上,好多都有她,却只有两张照片上有他自己。单相思,而已。他要么不敢表白,要么碰了钉子。一次他爷爷跟他开玩笑,说我要活到看帽子娶媳妇,他瓮声瓮气地说,我才不结婚呢, 都不知道给个让他爷爷高兴的话。
混小子半步呢?已经两次把女孩的肚子搞大了。他爸爸不得不两次掏钱让那女孩去打胎,还要撅着屁股煲汤给那女孩补养身体。
如今,帽子如愿考上了名牌大学,而半步远赴福建泉州附近的一个什么县打工去了,说那儿一个月能挣两三千。为此我给他爸爸打了三次电话,提醒他千万别让他陷入传销的陷阱。
他们仍然都不到二十岁,一个在温室里按部就班地成长,一个在风雨中已品尝了诸多人生况味,你说,帽子和半步谁过着幸福的生活?西方有谚云: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这话不是说着玩的,而是大有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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