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府一带,大约从我启蒙识字前后开始,“说事”两个字,或者说这个词便不时地在耳边,且随着年龄的长大,“说事”一词的含义也在不断丰富着、复杂着。随着识字的增多,语文知识渐涨,便觉得“说事”已经不是一个简简单单动宾结构词汇那么单薄,它表达是一件事,一件要做的事,一件肯定不是很小的事,也是一件具备社会交往和需要社会关系处理的事。
四五岁以下的小伢子一般在大人们“说事”的时候,是不会被驱赶的,因为这个年龄段绝大多数情况下对你手里拿的东西(尤其是吃的东西)感兴趣,只要有吃的,他们顾不上理会大人们在说什么;五六岁朝上,那就不好说了,长了些心眼,逐渐学会察言观色,也学会了鹦鹉学舌,逮着只言片语,会有意无意地去这个“说事”现场的范围以外“说是道非”,所以往往会被赶走。其他的人就不好说了,只能利用晚上喝毕汤(西府的晚饭一般叫汤,要么包谷榛子、要么面糊,大多是煎的剩饭),要么找第三方,要么在队部(生产队负责人办公的地方)或者大队部,或者去某个小饭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后,以前饭馆很少),以避开与事无关的人,或者属于不想让人知道此事。
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前,说事所说的事,无非围绕自家的动土起屋、婚丧嫁娶、邻里纠纷等等,涉及庄基划分、工分决算、粮油分配、工种活路安排种种,统统有生产队或者大队来“做主”,所以,这里的“说事”就只是“私人事务”的范畴。在我印象中,“说事”里的事,一般不是喜事,喜事在报喜的当口就欢天喜地解决了(阶段性结束了),下面只是庆贺的事,只需自己准备,毋庸再“说”了。当然了,也不能说是悲事,大多数属于有家庭矛盾、邻里矛盾而起且不能“自愈”者,需要有一个居中的人或几个人来调节裁判。在新社会以前,宗族里的族长可充任此角色,参照的规范应当是约定俗成的乡约或族规,这也是千百年封建社会里“皇权不下县”的乡村治理模式。在新社会,在治理机构的组织忙不过来或者不适合“深度参与”的情况下,这种“说事”的机制作为乡间自发遗留下来的治理模式,被默许或者包容了下来,这也许就叫做传统的力量,或者叫习俗的力量。
具有说事资格的人,即便在穷乡僻壤,也会有一套简明扼要的选拔杠杠,一是威望,和有钱无钱关系不大,威望来自于能够公正处理“事”的能力与品行;二是有愿意参处俗务的意愿,即能够自愿无怨无偿地帮住别人;三是具备相当的技能,譬如知识面广、词汇量大(当然都是西府的俚语、歇后语)且表情手势丰富,能从三皇五帝夏商周说到汉唐两宋元明清,能把任何事任何人融会贯通到当前正在说的“事”上来正说、反说、举例说,能劝能骂甚至还能动手扇耳光;四是有一定社会地位,譬如大队和生产队的干部(一定意义上代表官方)、教师(代表知识分子)。在我记事起到本世纪初,在西府农村能参与“说事”的人大概就是上述这个自称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变化,当然也和“事”的变化有关,说事的人里因有钱且将钱转换为“势”的人主家增多,还有一些因各种原因“积极主动”参合事的人忝列其中,这是个显著的变化。
最初的“事”,确属太家长里短。分家就是主要的“事”。不论是父母还是儿子媳妇提出,这个事双方是不能做主的,怎么分,得由说事的人来敲定,上述的那四种人的至少两种以上便粉墨登场。有的角色是双重的,比如孩子的姑父就是个干部,或者能说会道的叔伯兄弟就是村里威望者之一,这种临时搭建的“工作组”,便在某个喝毕汤的晚上聚在事主家里,热天席地而坐,大碗喝茶,冷天坐在热炕上,或者在厅间围炉煮茶,先由家里长幼个谈分家想法,陈述方案理由,然后或当面磋商,或分头协商。要根据这家的实际状况、后续光景、可参照的标准还有传统规程等等,家底殷实的或家风和谐的不到个把钟头搞定,互让互谅,好说好散;大多数是要费些周章,个别甚至还夹杂父子猜忌、婆媳嫌隙、兄弟阋墙等等情节,几经反复,一路波折,一次没谈成,还要谈两次三次,扩大说事人的队伍,甚至更换说事的人,直到事了,家倒是分了,但埋下了不和的引子,很多形成终身的矛盾。
邻里纠纷的事也很多,为地界、庄基界、孩子打架、鸡下蛋错窝、较低呛水,或者为一句是非话,邻里间的纠纷没有达到触犯法律程度但确实给以后得生活劳作带来不方便的,就需要有人来说事,这时候,说事的人就以生产队的干部或大队的干部为主,再找些各自族里有点影响的人,方式和时间同上,一次或多次,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最终化干戈为玉帛,双方别别扭扭地言和,细雨无声地缓和,在年常日久的忙碌岁月里通过简单的一声问候、一个帮忙逐渐修复关系。
所有说事难度最大的,莫过于因为婚事或丧事所起的纠纷矛盾。在习俗传统根深蒂固的西府,寻常老百姓的家里,没有什么宏大叙事,只有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唯独与外部社会发生关系的大事便是婚丧嫁娶,这两件事是西府人的大事,是人面前的事,是关乎自家声誉甚至宗族声誉的大事,这两件事没办好或没办顺当,就相当于啪啪打脸,是万万不能大意的事。一般来说最多的事是悔婚,如是男方悔婚,挨骂,退礼钱,当然也需要说事,尽力全退,说事人尽量劝慰女方,抚慰女方“面子”不要让女方上男方家里闹事;女方悔婚,只要礼钱全退,一般不会有男方去闹腾,但经常出现女方“不给人也不退钱”的情况,男方便仗理组织一班人马道女方家里闹事,伤人毁财的事时有发生。此类纠纷只要不伤及人命,管事的公家机关一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事件可控,让男方家里“出口气”,再压女方家里多少退些,基本也能处理下来。在公家参与以前,还需得说事人去“穿梭”一番,在邻近公家机构介入前,尽量把事平息了。
如今,这些陈年往事该发生的还在发生,要说的事,其内涵与外延都在扩大。社会在不断发展,乡村也要不断振兴,人们说的更多的事是如何发家致富,说事的人更趋于年轻化、知识化,言必挣钱,言必电商,言必信息,言必法律,在某种程度上,这是进步的体现,毕竟包产到户实行责任田以后,过好光景才是硬道理,好像有了钱,也能解决许多从前解决不了的“事”,那些靠人说来解决的事,有时候靠钱或者靠法律解决岂不是更富裕效率,乡村人也越来越体会到'时间就是金钱”的道理。随着那些有威望的老者的故去,随着那些有能力有方法有技能说事的人不愿再“管闲事”,随着宗族亲戚关系的解构疏远,那些说事的场景愈来愈少,那种雪夜围炉的庄重气氛,那种娓娓道来的语重心长,那种贯通理俗的谆谆教诲,只怕要成为回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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