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600719)因信披违规被立案,受损股民索赔提示

标签:
股民维权股票索赔信披违规虚假陈述 |
分类: 法律 |
大连热电(600719)因信披违规被立案,受损股民索赔提示
此前,2022年5月5日,大连热电发布《司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由于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证券简称为“ST 热电”,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600719,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表示,大连热电实施虚假陈述行为与股民买卖股票遭受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且根据最高院的虚假陈述若干规定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受理虚假陈述案件取消了前置程序,受损投资者无需等到证监会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即可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
索赔条件:王金龙律师认为,依据证券法以及证券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暂定在2022年5月24日之前买入大连热电股票,并且在2022年5月2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所披露的违法事实进一步调整。
股民朋友也可通过关注新浪微博“上海王金龙律师”或搜索微信公众号“上海律师王金龙”并关注,王金龙律师会及时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股票索赔公告及案件进展以便您及时获取最新的股票索赔信息。
准备索赔诉讼的资料:
提交材料:
上述诉讼材料准备好后,您可来律师事务所提交或者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王金龙律师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511号锦程大厦1405室
单位: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
收件人:王金龙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2010163661
手机:15000176899(微信同号,推荐添加微信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