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索赔时效仅剩半年,此前已有投资者终审胜诉并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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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索赔时效仅剩半年,此前已有投资者终审胜诉并获赔,适格投资者应尽快搭上维权顺风车
值得注意的是,欢瑞世纪虚假陈述案件诉讼时效将于2022年10月31日到期,诉讼时效仅剩半年。根据民事诉讼法“不告不理”的原则,即使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如在诉讼时效内不主动提起索赔诉讼,上市公司亦不会主动赔付投资者的损失。王律师再次提醒,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朋友应尽快向法院起诉维权,以免错过索赔时机。
索赔条件:王金龙律师表示,根据终审判决,在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7月17日之间买入欢瑞世纪股票,并且在2017年7月1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股民朋友也可通过关注新浪微博“上海王金龙律师”或搜索微信公众号“上海律师王金龙”并关注,王金龙律师会及时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股票索赔公告及案件进展以便您及时获取最新的股票索赔信息。
案件回顾:
2019年11月5日,欢瑞世纪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欢瑞世纪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欢瑞影视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导致欢瑞世纪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重庆证监局最终对全案责任主体开出总额452万元的罚单。
准备索赔诉讼的资料:
代理收费方式: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获赔后再支付律师费。
提交材料:
上述诉讼材料准备好后,您可来王金龙律师办公室提交或者按照以下地址邮寄提交(快 递 推 荐 使 用EMS、顺丰)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511号锦程大厦1405室
单位: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
收件人:王金龙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2010163661
手机:15000176899(微信同号,推荐添加微信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