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总觉得奇葩

(2023-11-27 00:53:53)
总觉得奇葩

 

饭馆不能卖拍黄瓜,包子铺不能卖豆腐脑,做煎饼的不能卖炸糕,买馒头的不能卖馃子。还有什么?好多好多。昨天看了老胡的文章,理由一大堆,认为有司的处罚有理,只是多了点。可在老百姓眼里,这都挺奇葩。

为什么奇葩?因为违反了老百姓的正常认知。我们家门口有个“张记包子铺”,包子以馅分类,有肉有素,广素馅的就有四五种,不知道这合不合规,是否什么馅的素包也要备案。店里还提供免费的小米粥,我只喝过一次,就再也没喝过,因为那是陈年老米熬的,没有一点香味,人家免费提供,你也不能有过高的要求。看了包子铺因卖豆腐脑而被罚款的信息后,我心里想,如果包子铺卖小米粥,是不是也要罚款呢?

各行有各行的规矩,各行有各行的门道,其外不知其里的事,老百姓哪知道卖个包子、吃个早点,还有那么多讲究。前些日子饭馆应客人要求卖了一份拍黄瓜,被有司罚款,这个信息传出后,就接二连三地出现借拍黄瓜敲诈的犯罪。这些狗东西是无孔不入啊!

现在的小吃摊、早点铺、小门脸的经营和管理,也讲究科学了,越分越细,好像大学中文系,有研究文学史的,有研究断代文学史的,有研究文学现象的,有研究某个作家的,还有专门研究某部作品的,而且科越分越细、越来越专。小饭馆、小吃店里也分出了熟食店和生食店,早点部都成了专卖店,专门卖馃子的,专门卖炸糕的,专门摊煎饼的,专门做豆腐脑的,专门蒸窝头的。我很赞成,如果越分越细,越干越精,质量不断提高敢情好。

但毕竟是个小饭馆、小吃部、包子铺、早点摊,第一要求是食品安全,没有假冒伪劣;第二要求是货真价实,不坑人骗人;第三要求是味道可口,招人喜欢,能有回头客。第三个要求有点高,恐怕一般门店达不到,但这是努力的方向。俗话说“家有千财万贯,不如开爿小店”,既然开了小店,就要诚心诚意地做下去,这样才能细水长流,使自己的生活得到保障。

但说得容易,做起来难。现在市场竞争激烈,尤其是这些小本经营的行当,有今没明,朝不保夕,随着市场的变化而沉浮起落,这才有了包子铺违规卖豆腐脑的事情发生。如果有包子铺不允许卖豆腐脑是有司的明文规定,那就另当别论;如果包子铺可以买豆腐脑,只是没有申请登记,那也应另当别论。第一个另当别论是包子铺不能卖豆腐脑的规定很奇葩,不符合常理和人们的认知,让老百姓觉得扯淡,那就应该修改有关规定;第二个另当别论是如果包子铺可以卖豆腐脑,但要在经营范围上登记注明,那就在有司登个记、备个案,总不能因为没有登记备案罚款一万五吧。 

两个另当别论,不知到底是哪个,姑且一第二个论,包子铺掌柜的为什么没在有司进行登记备案呢?两个原因,一是掌柜的图省事或不知道,擅自扩大经营范围;二是这个登记备案很麻烦,并不单单是填个表的事,还要有相关硬件和软件的准备,这就让人望而生畏了。有人说,不就是个豆腐脑或拍黄瓜吗?你管这么多干嘛?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但有司说了“民以食为天”“安全无小事”,包子铺虽小,消费者的安全事大,这么一上纲上线,让你顿时闷口,吃出了毛病你负责吗?

离家不远有个“食为天”饭堂,那里面什么都有,不管是属于早餐类的,还是属于正餐类的,煎炒烹炸、荤素凉热、一应俱全。那可能是“综合型”饭堂,与小店的专业型不同。那可能也是有条件和要求、不是谁想干就干的,如果条件具备自然会举办综合型的大食堂。但对于那些没有更多资金、只能租个门脸、挣碗饭吃的小店来说,在经营艰难的情况下,也应该允许人家适当增加一些品种。有司应该对如包子铺和小吃店之类的小店,适当放开,多给一些出路,也给消费者一些方便,不要管得太多太细,应该将重点放在食品安全上。

这些小本经营的“勤行”的个体劳动者,起早贪黑,吃苦受累,真是不容易。本身就受市场规律和自我淘汰机制的约束,在管理上要应简则简。这样即可提高有死的管理效率,又能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还能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在拍黄瓜和豆腐脑上做文章。如果熟食的偶尔拍个黄瓜、包子铺卖个豆腐脑或者小米粥,只要无关乎食品安全和假冒伪劣,就应该开个绿灯,而不是动不动就罚款。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