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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信条》中的情节一样,如果罗伯特·帕丁森一开始就知道拍摄《新蝙蝠侠》会令他成为巨石强森之后又一位患上新冠的超级英雄扮演者,他还会继续原来的人生轨迹吗?
换成别人也许不会,但他的答案一定是:会。
对于这位前性感男神来说,对他星途至关重要的两部电影的命运似乎总是纠缠在一起,据说《信条》开拍那天,他正式成为新一任“蝙蝠侠”。
而就在《信条》在决定票房成败的中国市场上映的第一天,同时也是《新蝙蝠侠》重新开拍的第三天,据《名利场(VanityFair)》报道,这位正冉冉升起的下一代好莱坞巨星感染新冠,电影被迫再度停拍。
也是在这一天,当《信条》在内地市场票房接近破亿,豆瓣评分最新8.1,许多专业影迷在影评中写道,“第一遍看不懂诺兰很正常,但我get到了罗伯特·帕丁森的帅。”
尼尔这个角色的确太帅了,尤其是影片结尾,当影片男主发现他即将遭遇的死亡命运时,他淡淡一笑,留下一句"What's past is past",然后依然选择前往他再也回不来的“逆向世界”,并最终以面对宿命的从容与坦然,如男主看到的未来一样,为男主挡下子弹舍生取义。他最后无限温柔平静回眸的一瞬,也成为这部冷静烧脑寓言里最动人的时刻。
那些对《暮光之城》中的帕丁森冷嘲热讽的老牌影迷也无法不被这一幕征服,从2008年的《暮光之城》,到漫长的蛰伏过后在2019年5月确认出演《蝙蝠侠》,再到凭《信条》征服全世界,罗伯特·帕丁森甩掉暮光男的标签,花了12年。
再没人有资格说他只是靠一张脸征服少女心的性感男神了,能阻挡这位叛逆新蝙蝠侠的也只有新冠了。
为什么每个人都说,看《信条》终于get到帕丁森的帅点?
到底如何理解诺兰的《信条》?可以把这部2亿美元力作理解为类似于《盗梦空间》+《记忆碎片》,最终用一个007+碟中谍式故事讲出的阐述“量子逆转”科幻概念的影片。
但还有一个更简单的理解影片的方法——
看懂帕丁森饰演的尼尔的帅,就看懂了这一次诺兰所有的时间叙事“诡计”。
在这部叙事结构也是TENET式的影片中,如果用《黑客帝国》中的人物关系做一个对比,那么相比《黑客帝国》中到结尾才搞清楚状况的男主,类似墨菲斯的尼尔才是整个故事中最理解“信条”的人。
从尼尔第一次和男主在影片中相遇就知道男主爱喝可爱开始,这场相遇就如同一道恍如隔世的弧光,正是这道光,拯救了世界。
作为配角,尼尔在整个故事中的角色意义,就是经典的好莱坞式救赎。粗略估算一下,尼尔至少拯救过男主六次。
第一次,在歌剧院人质解救中,利用逆时间子弹救下男主。第二次,自由港男主准备枪杀未来的自己时,尼尔劝说他枪下留人。第三次是男主和凯特被劫持到塔林港时,他带队伍救下二人。第四次,他在萨特引爆银色汽车后,将男主及时拖出。第五次,萨特死亡时,引爆启动,又是他绳索将男主拖出来。
第六次,也是最后一次,他用身体为男主挡下子弹,完成最后的救赎。
可以说从影片一开始尼尔就惊艳亮相,他身手了得,意志坚定,眼神中充满自信与神秘,说出的每一句台词,都让人感受到意味深长。
每次男主命悬一线也就是世界命悬一线的时候,他就用各种又拽又酷的方式来捞回他。
也难怪尼尔会成为《信条》中最圈粉的角色,如此闪耀的男主型配角,别说在好莱坞电影中几乎没出现过,甚至在诺兰电影中也很少见。
更何况,这个面孔还是导演诺兰给自己找的新替身。
在帕丁森的剧照下,总有类似“恭喜成为新一代复刻版诺兰”这样的留言,和《盗梦空间》的莱昂纳多一样,帕丁森的确长得像诺兰,但诺兰真正在影片中的尼尔身上代入的,其实是一种时空逆转中的宿命般的献祭之美。
无法否认的是,直到影片最后一幕,很多人才真正能感受到尼尔的帅点,他开创了一种新的好莱坞宿命英雄形象,有别于传统的苦大仇深,尼尔更帅气,也更坚持自我,由内向外,无时无刻不在散发一种温柔又快意的气场,哪怕要死也绝不皱半点眉头,如果一定要用一种形象来形容的话,我认为是中国武侠电影中的游侠儿。
当然这个角色的魅力也要感谢诺兰用实拍赋予影片的动作魅力,比如那个令帕丁森震惊的实拍动作特技。
根据他的回忆,在那个爱沙尼亚高速公路上的场景里,“我们在一条高速公路上行驶了5英里,路上有数百辆车。约翰·大卫坐在副驾驶上克里斯托弗·诺兰就跟在摄影机后面。‘第一次不要太紧张。‘我安慰自己,约翰·大卫转向我说‘你是一个真正的好司机还是什么的。’所以当我以每小时80英里的速度在车间穿梭时,我感觉很糟糕,而诺兰却表现得像这样完全正常。”
结果就是我们看到帕丁森扮演的尼尔像疯子一样在路上开着车狂飙。
但这么个不要命的角色最终却安静地走向命运的终结,我们才真正发现,真正让赋予尼尔这个人物魅力的,正是这种强烈的对比。尼尔赴死,并不是什么英雄主义,而恰恰是笃信——"What's past is past"。
超越诺兰在电影中布下的逆熵、时间倒转、钳形运动、祖父悖论等所有物理学迷局,这才是影片真正的内核——“我们相识是在我的过去,你的未来。”
是未来的男主(信条组织的领袖)招募的尼尔(真实身份是长大后的女主儿子),派他穿越回过去,指引年轻时候的男主完成拯救世界的任务——以牺牲自己为代价。
他对自己的结局也早就知晓,却依然义无反顾。只有看懂看透这部电影,才能明白那个云淡风轻的告别有多动人,也只有看懂了那个未来的尼尔和过去的男主的告别,才算真正看懂了这部电影。
十年前的吸血鬼偶像爱德华,断然演不出如今的尼尔的神采。
问题是:接下来会怎样?好莱坞已经很久没有诞生出,像阿汤哥、莱昂纳多、皮特那样一代巨星,他会是下一个吗?
新冠或许为一切画上了休止符,但肯定不是终结符。
当年他演出吸血鬼的时候,没有人会相信他能成为诺兰的新王牌,他做到了。
可“开挂人生”的形容听起来爽,却太轻巧了。《暮光之城4》在2012年大结局,他坚持了四年才演到好的角色,又过了三年才拿到蝙蝠侠。从刻板印象角色到更突破的角色,也许还要再有十几年的探索。
但按照《信条》的观点,命运就像两股不同方向的河流,彼此看对方都是相反的,时间最终让一切命运成真。
如果回到帕丁森故事的起点,是什么?那时他只有六七岁左右,在贵族学校里发现了一些活蜗牛,其他富家孩子过去经常玩蜗牛,他们常常会把蜗牛踩碎,而帕丁森再也不能忍受这种残忍的暴力了,他站起来挡在所有人面前,保护那些黏糊糊的软体动物,让他们远离学校得到生还。
那一刻,他仿佛成为拯救者尼尔,又像蝙蝠侠。总有一天,他会遇到一个叫诺兰的男人,去完成自己的命运。
在日后的岁月里,他必然要经历那些从吸血鬼到蝙蝠侠和诺兰新王牌的起起落落。而一切命运的答案或许就在他自己当年的回答里:我喜欢经历挣扎,通过痛苦的方式学会新的东西,经历风雨后,才会觉得自己获得了许多。所以,我不知道我会告诉自己什么,也许会说:享受这段旅程吧。
那一刻命运已经写定,懂的人终会在一部诺兰电影里,get到罗伯特·帕丁森的帅点,而看懂了他的帅点,也就看懂了“最烧脑”的诺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