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质量存在瑕疵是否可拒绝收房并主张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2022-07-26 09:47:01)作者:刘冲伟律师
2022年7月2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全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装修质量纠纷案件审理指南》。
第14条约定:“装修质量瑕疵与修复责任。装修质量存在工程质量、功能质量、品质档次等质量瑕疵,但对正常居住使用没有实质影响,除当事人对房屋装修质量瑕疵另有明确约定,买受人拒绝受领房屋、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不予支持。
装修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或者装修质量问题符合不得交付使用法定情形,买受人拒绝受领房屋,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和装修质量修复责任的,应予支持。
装修质量保修期间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保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买受人自行维修或者委托他人维修,就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要求出卖人承担责任的,应予支持。”
亦即,如果装修质量存在瑕疵,如工程质量、功能质量、品质档次等质量瑕疵,但对正常居住使用没有实质影响,买受人应先受领房屋,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而不能拒绝受领房屋、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出卖人拒绝保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买受人可自行维修或者委托他人维修,就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要求出卖人承担责任。
如果装修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或者装修质量问题符合不得交付使用法定情形,买受人可拒绝受领房屋,并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和装修质量修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