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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新型高铁矛盾,还你我美好旅途

(2022-12-26 22:44:01)
标签:

旅游

生活

铁路

#大学生新电脑被高铁前座压坏起诉#】近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公布一起纠纷案。202234日,王某乘乘坐高铁在小桌板上使用笔记本电脑,途中前排刘某调整座椅时不慎压到王某电脑造成显示屏损坏。双方于长沙南站下车前往派出所,协商未成,王某前往武汉。随后王某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偿维修费、交通费合计4788.5元。经审理,法院认为列车车厢内贴有标识,刘某对造成王某笔记本电脑损害的后果存在主要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酌情认定由被告刘某承担本案民事责任的70%,法院判决由被告赔偿原告损失3341.45元(微博九派新闻)

这起案件本应很清晰明了,被告在调整自己的桌椅时,压坏了原告的电脑,那被告直接赔付就完事了。但此消息一出,立即在网上引起热议,甚至有不少网友认为:这次事件的锅跟铁路部门脱不了关系,那么事实到底如何呢?

从铁路部门来说,他们做到了应尽的提醒义务。在车厢内的小桌板背面有很明显的黄底黑字提示:“请您调整座椅角度时,提示后排旅客”。那么责任理应由被告承担,而且法官也认为被告负主要责任判处了70%的赔偿。但网友的观点不全是如此。有人认为:如果高铁一开始设计座椅就把它设计成只能倾斜小角度,那么这次的事件就不会发生,高铁桌位设计成这样就是为了制造矛盾吧?而与之相反的观点则认为:桌椅已经考虑到了这个问题做了限位了,而且调整座位的时候谁会往后看,如果只能调小角度,那还不如不调,不知道那点角度有多难受么?

而笔者认为,从公共道德来说,即使前排乘客并不知道后排乘客的电脑被挤压,也应该一点点的调整,当后排乘客发现电脑被挤压,及时提醒,那么这样的事情必然不会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虽然事情的经过并没有详细给出,但应该原告多少有点提醒不及时,所以法官判处了30%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永远是相互的,只要在这个群体,就不可避免会发生矛盾冲突,应该多一些理解。

而从高铁的桌椅设计角度来说,首先会导致这类问题的坐位都为二等座,而一等座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因为空间更宽敞,而且放置物品的小桌板都是从座椅的扶手里延展出去的,不存在前排乘客调整座椅导致自己的小桌板上的物品损坏的可能性。也就是说设计师明白如何去设计,但是二等座要考虑到运载更多的乘客,那么就不得已设计成这种紧凑型,自然无法完全避免这样的问题发生。如果未来要在这个方面调整的话,只能把座椅的可调整幅度进一步缩小,但显而易见的,又会引来需要调整座椅的乘客不满。所以想从设计方面完全解决,难度也很大。

目前看来,真正能解决问题的,是乘客之间的包容和理解,是前排和后排之间的互退一步,是人与人之间的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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