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解红楼》〔114〕:文本派的罪过
(2017-08-10 08: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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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解红楼》〔114〕:文本派的罪过
━━《第二十二回》解读之三
作者倍菩提心,捉笔现身说法,每于言外警人再三再四,而读者但以小说古词目之,则大罪过。……(府·22F·LⅠ0467)
对这一条批语,人们则置若罔闻,依然故我,坚持将《红楼梦》当小说看。时至今日,文本派发展成主流派,左右着红学世界。
它的“罪过”,却始终无人谈起。
首先,要弄明白:谁说的这一句话?
我的《高曰解红楼》已经证明《红楼梦》作者是曹頫,脂砚斋、畸笏叟、立松轩,梦觉主人等批者都是曹頫的化名。所以,这句话就是作者曹頫自己说的。
作者自己的话难道还没有效力吗?
其次,搞清楚为什么说是“大罪过”?
立松轩批语中说得明白:“其先以庄子为引,已(以)曲句作醒悟之语以警觉世人,犹恐不入,再以灯谜拭伸致意,自解自叹以不成寐。为言其用心之切之诚,读者忍不留心而慢忽之耶!”
续《庄子》,写灯谜,一次次“警觉世人”,将作者意图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可是,有些人就是反对链接历史,链接现实,致使红学停留在文本层面上。
掩盖《红楼梦》“本旨”,这就是文本派的恶劣行径,其目的就是为《大清》腐朽衰落打掩护,我想“文本派”中必有《大清》余孽。
文本派罪过:
1、坚持唯心的阅读观念,不尊重客观事实;坚持形而上学,只看表面,不看实质。
2、否定排斥索隐解读。
诚然,索隐解读目前还没有结局,但它的方向是正确的,终有解读之日。
3、混淆“文学”同“红学”的概念,搅浑了“红学”。
周汝昌红学界定思想,值得深思。
他的红学四柱是:曹学,版本学,脂批,探佚四个方面。
人们惊异:为什么不包括文本?
周先生对红学界定是完全正确的,是他的大手笔,导师级的手笔。
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红楼梦》研究的深入,红学界定需要修改。
一、曹学
周汝昌的曹学主要是研究曹雪芹(曹霑),这是错以曹雪芹为作者而造成的重大失误。
应该以曹頫为主要研究对象,曹頫才是《红楼梦》货真价实的作者。
还有曹頫前辈,曹頫后人也应该研究。
研究曹雪芹是一场闹剧,一声误会。因此,关于曹雪芹的研究不属于红学。
二、版本学
《戚序本》,《杨藏本》,《舒序本》,《戚宁本》,《戚沪本》是衍本。
所有《程高本》都是伪本。
研究《红楼梦》,必须依据真本,参考衍本,摈弃伪本。
因为《程高本》是伪本,因此以《程高本》演绎出的红学,只是一种文学现象。由此而产生的文本研究,均不属于红学。
笔者研究认定:脂砚斋,畸笏叟,松斋,鑑堂,绮园,梅溪,棠村,立松轩,梦觉主人,玉兰坡等,都是曹頫化名。
因此《红楼梦》与批语之间是锁钥关系,这些批语都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他们的批语都要认真研究,进一步辨明批属,划清批次,研究其作用。
探佚,同索隐,求真,解梦,……是一个含义,都是为解开《红楼梦》之谜,搞清楚它的主题,弄清它到底说得什么。
这是唯一正确的方向。
五、清史
周先生的“红学”概念中没有《清史》,这是重大失误。
《清史》,《曹史》是《红楼梦》的双翼,没有这双翼,《红楼梦》就是一本失去“本旨”的书,就失去了生命力。
未来红学的“小说”研究与“学术”研究将分道扬镳,一个属于“文学”范畴,一个属于“红学”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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