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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曰《彻解红楼》〔37〕

(2017-05-21 09: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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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高曰《彻解红楼》

 

 

高曰《彻解红楼》〔37

                          

   三十七、《护官符》

━━《第四回》解读之四

 

当门子谈起《护官符》时说:“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还保不成呢!”曹写到这里,想起自己抄家、革职正是这样,感慨万分地批道:

可怜可叹,可恨可气,变作一把眼泪也。甲·4F·Z0299

对于这把眼泪,曹又在《王府本》第四回前写道:

请君着眼护官符,把笔悲伤说世途。作者泪痕同我泪,燕山仍旧窦公无。府·4F·L0139

这把眼泪因自己的“仕途”不幸而流。

这首诗提醒我们“请君着眼护官符”,这里面大有文章。

表面看,护官符写得是四家,贾、史、王、薛,其实写的是一家,这家也不姓贾,姓爱新觉罗,这家富贵无比,白玉为堂金作马,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住所,有如阿房宫,三百里;生活奢侈,珍珠如土金如铁。

这是谁家?护官符中的四大家族贾、王、史、薛就是大清帝王一家。

当年,曹頫得罪了雍正,以至被抄家革职,不过幸而还保存了性命。

《王府本》第四回回前诗,是曹因“护官符”而产生的感叹,当年曹不谙官场潜规则,得罪了权势,以至于仕途坎坷。一切都没变,但是“窦公”不存在了。“窦公”,这里面是借代,实指“曹公”,即曹頫。

作者泪痕同我泪”,事实上“作者”就是“我”,“我”就是“作者”,两人之泪实是一人之泪。

窦公,系指窦仪,渔阳人,五代、后晋时进士,宋太祖时任工部尚书。曾奉命主撰《宋刑统》三十卷。

以窦公自喻,这是曹抄家三十多年后的感慨。

 

 

2017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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