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渊篇》12.19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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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注释】
杀:杀戮。这里指刑罚、重刑。
无道:不行正道;作坏事。社会政治纷乱,黑暗。
就:成就,成全。
有道:正道、王道。国家秩序稳定,百姓幸福。
欲:爱好;喜爱。
善:善行,善事。
君子:上位者,地位高的人。
偃:倒下,倒伏。
【译文】
季康子向孔子请教政事,问道:“如果用重刑治理无道之人来成就正道,怎么样?”孔子回答说:“你治理国家哪里用得着重刑呢?你喜爱善,自己做到善,百姓也就会跟着做到善。上位者的品德好比风,百姓的品德好比草。风吹到草上,草必定顺着风的方向倒。”
【学而思】
国家的导向正,社会的风气就正,上位者以身作则,弘扬正气,虽然不能使所有国民都能守法度,知荣辱,但也能使整个时代的风气往好的方向发展。
参读: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篇》2.3)
【知识扩展】
《资治通鉴·后汉纪二·后汉高祖天福十二年(公元947年)》:敕:“盗贼毋问赃多少皆抵死。”时四方盗贼多,朝廷患之,故重其法,仍分命使者逐捕。苏逢吉自草诏,意云:“应贼盗,并四邻同保,皆全族处斩。”众以为:“盗犹不可族,况邻保乎!”逢吉固争,不得已,但省去“全族”字。由是捕贼使者张令柔杀平阴十七村民。
【译文】后汉高祖敕令:“盗贼不问赃物多少全都处死罪。”当时各地盗贼蜂起,朝廷深为担忧,所以刑法从严,并分派使者到各处追捕。苏逢吉自己草拟诏文,大意是:“接应盗贼,连同四邻同保,都全族处以斩首。”众大臣认为:“盗贼尚且不可灭族,况且是四邻同保呢!”苏逢吉坚持抗争,不得已,只删去了“全族”二字。由此,捕贼使者张令柔杀死了平阴县十七村的百姓。
(注:唐朝时期四家为“邻”,五邻为“保”。邻保之间不但有告发之责,还有互助之责。)
《资治通鉴·唐纪二十八·唐玄宗开元九年(公元721年)》:蒲州刺史陆象先政尚宽简,吏民有罪,多晓谕遣之。州录事言于象先曰:“明公不施棰挞,何以示威!”象先曰:“人情不远,此属岂不解吾言邪!必欲棰挞以示威,当从汝始!”录事惭而退。象先尝谓人曰:“天下本无事,但庸人扰之耳。苟清其源,何忧不治!”
【译文】蒲州刺史陆象先为政崇尚宽厚简约,属下官吏和百姓有罪,多当面用好言劝诫,然后遣返。蒲州录事对陆象先说:“明公不用刑杖,那要靠什么来树立威望呢!”陆象先回答说:“人心都是相通的,难道这些人是不理解我的话吗!如果你一定要我用刑杖来树立威望,那就应当从你开始!”录事十分惭愧,赶忙退出。陆象先曾对人说:“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为政若能正本清源,何忧天下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