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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渊篇》12.13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1

(2023-09-11 14:27:30)
标签:

国学

教育

孔子

论语

文化

分类: 论语

12.13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颜渊篇》12.13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1

【注释】

听讼:指听理诉讼;审案。

无讼:没有诉讼案件发生。

【译文】

孔子说:“审理诉讼,我和别人差不多。一定要使天下没有诉讼案件的发生才是最好的。”

【学而思】

治理是末,教化是本,儒家思想的根本目的是教化民众,人人都能做到君子的温良恭俭让,就不会有诉讼案件的发生。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孔子说:“审理诉讼,我和别人差不多;一定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我想使诉讼从根本上不再发生。让想要隐瞒实情的人不能编织谎言,使民众从内心有敬畏之感,这才是事物的根本。”《礼记·大学》)

“无讼”是理想中的社会,即使是当今社会,也做不到“无讼”。李泽厚《论语今读》中说:“但至今中国人一般不喜好打官司、上法庭、公堂对簿,宁愿协调,商量而和解、私了……孔子这种‘必也使无讼乎’似乎贯穿了数千年的中国传统社会。”

参读: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篇》2.3)

【知识扩展】

《资治通鉴·隋纪一· 隋文帝开皇十一年(公元591年)》:平乡令刘旷有异政,以义理晓谕,讼者皆引咎而去,狱中草满,庭可张罗;迁临颍令。高[jing]荐旷清名善政为天下第一,上召见,劳勉之,谓侍臣曰:“若不殊奖,何以为劝!”丙子,优诏擢为莒州刺史。

【译文】平乡县令刘旷有突出的政绩,他对前来告状的人晓之以理,使他们都自责而去,以致于监狱中都因为没有犯人而长满了草,判案大厅里也因为没有人来打官司而可以张网捕鸟。刘旷后来调任临颍县令。尚书左仆射高熲荐举刘旷,说他的清名善政是天下第一,于是隋文帝召见了刘旷,对他加以慰问鼓励,又对侍卫近臣说:“如果不破格奖赏刘旷,怎么能够勉励天下官吏都勤政爱民呢?”丙子(二十四日),隋文帝下诏提升刘旷为莒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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