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伯篇》8.20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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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 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武王曰:“予有乱臣十人。”孔子曰:“才难,不其然乎?唐虞之际,于斯为盛。有妇人焉,九人而已。
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

【注释】
舜有臣五人:传说是禹、稷、契[xiè]、皋陶[go yáo]、伯益等人。
天下治:“治”,安定,太平。天下太平。
乱臣:《说文》:“乱,治也。”此处所说的“乱臣”,应为“治国之臣”。
十人:周公旦、召公奭[shì]、太公望、毕公、荣公、太颠、闳夭、散宜生、南宫括、文母(太姒)及邑姜(姜子牙之女,武王之王后)。“十人”只是一个概述,这里只是把武王时期重要人物列举出来,具体是哪些人,难以考证。
才难:贤才难得。“才”是德才兼备的人,人才很多,贤才难得。
唐虞之际:唐尧与虞舜的并称。亦指尧与舜的时代。尧是帝喾[kù]之子,初封于陶,后又封于唐,所以称陶唐氏。舜,生长于有虞氏部落,因此称虞舜。
有妇人焉:指的是周文王的正妃,即周武王的生母。也有说是周武王的王后邑姜。
此句并非轻视女性,保护女子和儿童是男人的义务,保家卫国本是男人应该做的事,男人的工作被女人做了,更加体现了“谁说女子不如男”。
“有妇人焉,九人而已”,与尧舜有贤臣五人对比,武王有治国之臣十人,贤臣中有女子一人,男子九人。虽然武王时期人才比尧舜时期多,但是贤才难得,男女加在一起也只有十个人而已。
【译文】
舜有五位贤臣而天下太平。周武王说:“我有治国之臣十人。”孔子说:“贤才难得,难道不是这样吗?尧舜时期贤才算是兴盛了,武王时期更加鼎盛,但贤才也只有女子一人,男子九人而已。
周朝文王时期已经得到天下三分之二诸侯国的拥护,仍然事奉殷朝。周朝的德可以说是最高的道德了。”
【学而思】
至德是一种理想境界,与圣人、仁人一样,是孔子为世人树立的榜样。孔子推崇尧舜和文王并非有意为之,如同后世推崇孔子一样。《子张篇》19.20 子贡曰:“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同理,尧、舜、禹、文武周公、孔子这些历代先贤一生为善,则“天下之善皆归焉”。
“三分天下有其二”指周文王,文王以服事殷,武王夺取天下,所以孔子赞美的是文王而不是武王。《左传·襄公四年》:“文王帅殷之叛国以事纣,唯知时也。”儒家不赞同轻易发动战争,元朝张养浩在《山坡羊·潼关怀古》写到“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天下安定,统治阶级却大兴土木,劳民伤财,百姓不好过,如果国家混乱,战祸不断,百姓也会受苦。
学习《论语》要参读《史记》《春秋左传》等史料来理解,不能用现代人的观念来理解古人的社会观。比如在《史记》中记载的“文王受命称王”,后世儒者认为《史记》记载有误,这是用后世一统国家的“天无二日,土无二王”的观念解读历史,但是在殷商时期,有没有“天无二日,土无二王”的观念?现代人认为“文王受命”是“政治造势”,但在当时有没有“政治造势运动”的观念?
【知识扩展】
岳麓书院门前的一副对联:
上联:惟楚有材
(全联意思为:楚国真是出人才的地方啊,岳麓书院更是英才齐聚之会所。)
清嘉庆十七至二十二年(1812-1817年),袁名曜任岳麓书院山长。门人请其撰题大门联,袁以“惟楚有材”嘱诸生应对。正沉思未就,明经(贡生的尊称)张中阶至,众人语之,张应声对曰:“于斯为盛”。这幅名联就此撰成。
上联“惟楚有材”,出自《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虽楚有材,晋实用之。”
下联“于斯为盛”,出自《论语·泰伯篇》:“唐虞之际,于斯为盛。”
《资治通鉴·宋纪七·宋文帝元嘉二十七年(公元450年)》:魏司徒崔浩,自恃才略及魏主所宠任,专制朝权,尝荐冀、定、相、幽、并五州之士数十人,皆起家为郡守。太子晃曰:“先徵之人,亦州郡之选也;在职已久,勤劳未答,宜先补郡县,以新徵者代为郎吏。且守令治民,宜得更事者。”浩固争而遣之。中书侍郎、领著作郎高允闻之,谓东宫博士管恬曰:“崔公其不免乎!苟遂其非而校胜于上,将何以堪之!”
【译文】北魏司徒崔浩,自恃才能谋略很高并被北魏国主所宠爱信任,独揽朝中大权。他曾经推荐冀、定、相、幽、并五州的士人几十人直接做郡守。太子拓跋晃说:“早先征聘的人才,也是被作为州郡官入选的,他们担任这一职务已经很久了,辛勤劳苦却一直没得到过朝廷的报答,应该首先补充他们作郡县守令,让新征聘的人代替他们做郎吏。而且太守、县令管理百姓,应该由经历过世面有经验的人来担当。”但是,崔浩坚持力争,派这些人就任。中书侍郎兼著作郎高允听说后对东宫博士管恬说:“崔浩恐怕免不了一场灾祸。为了顺遂自己未必正确的私心而同朝廷有权势的人对抗争胜,他将用什么来保全自己呢?”
魏主以浩监秘书事,使与高允等共撰《国记》,曰:“务从实录。”著作令史闵湛、郗标,性巧佞,为浩所宠信。浩尝注《易》及《论语》《诗》《书》,湛、标上疏言:“马、郑、王、贾不如浩之精微,乞收境内诸书,班浩所注,令天下习业。并求敕浩注《礼传》,令后生得观正义。”浩亦荐湛、标有著述才。湛、标又劝浩刊所撰国史于石,以彰直笔。高允闻之,谓著作郎宗钦曰:“湛、标所营,分寸之间,恐为崔门万世之祸,吾徒亦无噍类[jiào lèi]矣!”崔浩竟用湛、标议,刊石立于郊坛东,方百步,用功三百万。浩书魏之先世,事皆详实,列于衢路,往来见者咸以为言。北人无不忿恚[huì],相与谮浩于帝,以为暴扬国恶。帝大怒,使有司按浩及秘书郎吏等罪状。
【译文】北魏国主任命崔浩兼管秘书事务,让他和高允等人共同撰写《国记》,对他们说:“一定要根据事实撰写。”著作令史闵湛、郗标,性情乖巧、奸佞,很受崔浩宠信,崔浩曾经注解《易经》《论语》《诗经》《书经》,闵湛、郗标就上疏建议说:“马融、郑玄、王肃、贾逵所作的注解,都不如崔浩的准确有深度,我们恳求陛下没收国内由这些人作注的各种书,颁布崔浩的注本,命令全国上下都来学习。我们还请求陛下下令让崔浩继续注解《礼记》,使后人将来能看到正确的释义。”崔浩也极力推荐闵湛、郗标有著书立说的才能。而闵湛、郗标反过来又建议崔浩把他所撰写的《国史》刻在石碑上,以此来显示作者崔浩的秉笔直书。高允听说这件事后对著作郎宗钦说:“闵湛、郗标所搞的这一切,若有一点差错,恐怕就会给崔家带来万世的灾祸,我们这些人也不会幸免。”崔浩竟然采纳了闵湛、郗标的建议,把《国史》刻在石碑上,立在郊外祭祀的神坛东侧,占地一百步见方,这一工程共使用劳力三百万。崔浩写北魏祖先们的事迹,每件事都非常详细真实,他把这些陈列在交通要道上,来来往往过路的人看见后都用这些做为谈论的材料,北方鲜卑人对此都非常愤怒,他们纷纷向北魏国主说崔浩的坏话,认为这是大肆张扬祖先的过错和污点。北魏国主大怒,派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崔浩和其他秘书郎吏的罪。
初,辽东公翟黑子有宠于帝,奉使并州,受布千匹。事觉,黑子谋于高允曰:“主上问我,当以实告,为当讳之?”允曰:“公帷幄宠臣,有罪首实,庶或见原,不可重为欺罔也。”中书侍郎崔览、公孙质曰:“若首实,罪不可测,不如讳之。”黑子怨允曰:“君奈何诱人就死地!”入见帝,不以实对,帝怒,杀之。帝使允授太子经。
【译文】当初,辽东公翟黑子被北魏国主所宠信,奉命出使并州,在并州接受一千匹绢布的贿赂,事发后,翟黑子向高允讨计说:“主上审问我时,我是应该把实情说出来呢,还是应该把它藏起来不承认呢?”高允说:“你是朝廷宠臣,犯了罪就应该讲实话,这样或许还会被皇上赦免,不能再次欺骗皇上。”中书侍郎崔览、公孙质则说:“如果你讲实话自首,很难预测皇上该怎么处理你,不如隐瞒不说。”翟黑子埋怨高允说:“你为什么要引诱我去置身于死地呢?”翟黑子入宫拜见北魏国主,没有把实情讲出来,北魏国主大怒,斩了翟黑子。后来,北魏国主又派高允教授太子拓跋晃经书。
及崔浩被收,太子召允至东宫,因留宿。明旦,与俱入朝,至宫门,谓允曰:“入见至尊,吾自导卿;脱至尊有问,但依吾语。”允曰:“为何等事也?”太子曰:“入自知之。”太子见帝,言“高允小心慎密,且微贱;制由崔浩,请赦其死!”帝召允,问曰:“《国书》皆浩所为乎?”对曰:“《太祖记》,前著作郎邓渊所为;《先帝记》及《今记》,臣与浩共为之。然浩所领事多,总裁而已,至于著述,臣多于浩。”帝怒曰:“允罪甚于浩,何以得生!”太子惧曰:“天威严重,允小臣,迷乱失次耳。臣问,皆云浩所为。”帝问允:“信如东宫所言乎?”对曰:“臣罪当灭族,不敢虚妄。殿下以臣侍讲日久,哀臣,欲丐其生耳。实不问臣,臣亦无此言,不敢迷乱。”帝顾太子曰:“直哉!此人情所难,而允能为之!临死不易辞,信也;为臣不欺君,贞也。宜特除其罪以旌之。”遂赦之。
【译文】等到崔浩被捕入狱,太子拓跋晃召高允到东宫,留他住了一夜。第二天早晨,拓跋晃与高允一同进宫朝见,二人来到宫门时,拓跋晃对高允说:“我们进去拜见皇上,我自会引导你该做些什么。一旦皇上有什么问话,你只管按照我的话去回答。”高允问他说:“出了什么事吗?”太子拓跋晃说:“你进去自然就知道了。”太子拜见北魏国主说:“高允做事小心审慎,而且地位卑贱,人微言轻,所有的一切都是由崔浩主管制定的,我请求您赦免他的死罪。”北魏国主召见高允,问高允说:“《国书》都是崔浩一人写的吗?”高允回答说:“《太祖记》由前著作郎邓渊撰写,《先帝记》和《今记》是我和崔浩两人共同撰写的。但是崔浩兼事很多,他只不过是总揽了一下《国书》的大纲而已,并未亲自撰写多少,至于撰写工作,我做得要比崔浩多得多。”北魏国主大怒说:“高允的罪行比崔浩要严重,怎么能让他不死呢?”太子拓跋晃很害怕,说:“陛下盛怒之下威严凝重,高允这么一个小臣被您的威严吓得惊慌失措、失去理智而语无论次了。我以前曾经问过他这件事,他说全是崔浩一人干的。”北魏国主质问高允说:“真的像太子所说的那样吗?”高允回答说:“以我的罪过是应该灭族的,不敢用虚假的话欺骗您。太子是因为我很久以来一直在他身边侍奉讲书而可怜我的遭遇,想要放我一条生路。实际上,他确实没有问过我,我也确实没有对他说这些话,我不敢胡言乱语欺骗您。”北魏国主回过头去对太子说:“这就是正直呵!这在人情上很难做到,而高允却能做得到!马上就要死了却也不改变他说的话,这就是诚实。作为臣子,不欺骗皇帝,这就是忠贞。应该特别免除他的罪,作为榜样而褒扬他的品质。”于是,赦免了高允。
于是召浩前,临诘之。浩惶惑不能对。允事事申明,皆有条理。帝命允为诏,诛浩及僚属宗钦、段承根等,下至僮吏,凡百二十八人,皆夷五族;允持疑不为。帝频使催切,允乞更一见,然后为诏。帝引使前,允曰:“浩之所坐,若更有余衅,非臣敢知;若直以触犯,罪不至死。”帝怒,命武士执允。太子为之拜请,帝意解,乃曰:“无斯人,当有数千口死矣。”
【译文】此时,北魏国主又召见崔浩前来,亲自审问他。崔浩恐慌迷惑回答不上来。而高允当时却是件件事申述得明明白白,有条有理。北魏国主于是命令高允写诏书:诛斩崔浩和他的幕僚宗钦、段承根等人,以及他们的部属、僮仆,共有一百二十八人,全都夷灭五族。高允犹豫不敢下笔,北魏国主多次派人催促,高允恳求再晋见北魏国主一次,然后再写诏书。北魏国主命人将他带到自己跟前,高允说:“崔浩被捕入狱,如果还有其他别的原因,我不敢多说。如果仅仅是因为他冒犯了皇族,他的罪过还达不到被处死的程度。”北魏国主大怒,命令武士逮捕高允。太子拓跋晃为他求情,北魏国主的怒气才稍稍平息,说:“没有这个人,当有几千人被处死。”
六月己亥,诏诛清河崔氏与浩同宗者无远近,及浩姻家范阳庐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并夷其族,余皆止诛其身。絷浩置槛内,送城南,卫士数十人溲其上,呼声嗷嗷,闻于行路。宗钦临刑叹曰:“高允其殆圣乎!”
【译文】六月己亥(初十),北魏国主下诏,诛斩清河崔氏老幼和与崔浩属于同一宗族的人,不管血缘关系的疏密远近;与崔浩有姻亲关系的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都被诛灭全族,其他人都只诛斩罪犯一人。崔浩被放在一个四周都是栏杆的囚车里,由士卒押送到平城南郊,押送士兵几十人在崔浩的头上撒尿,崔浩悲惨地嗷嗷呼叫,在路上行走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宗钦在临近斩首时感叹说:“高允近乎于圣人呀!”
他日,太子让允曰:“人亦当知机。吾欲为卿脱死,既开端绪;而卿终不从,激怒帝如此。每念之,使人心悸。”允曰:“夫史者,所以记人主善恶,为将来劝戒,故人主有所畏忌,慎其举措。崔浩孤负圣恩,以私欲没其廉洁,爱憎蔽其公直,此浩之责也。至于书朝廷起居,言国家得失,此为史之大体,未为多违。臣与浩实同其事,死生荣辱,义无独殊。诚荷殿下再造之慈,违心苟免,非臣所愿也。”太子动容称叹。允退,谓人曰:“我不奉东宫指导者,恐负翟黑子故也。”
【译文】过了几天,太子拓跋晃责怪高允说:“人也应该知道见机行事,我想替你开脱死罪,已经有了好的开端,可是你却始终不照我说的去做,使皇上气愤到那种程度。现在每次回想起来都令人心有余悸。”高允说:“史官,是要记载人主的善恶,作为对后人的鼓励或劝诫,因此,人主心生畏忌,对自己的行为举止都十分小心谨慎。崔浩辜负了圣上的大恩,用他自己的私欲盖过了他的廉洁,用他个人的爱憎好恶遮住了他的公正秉直,这是崔浩的责任和错误。至于书写皇上的起居生活,谈论国家行政的得失,这是史官的重要任务,不能说这有多大罪过。我和崔浩事实上是一同从事这项工作,生死荣辱,在道义不应该不一样。我接受殿下您使我再生的大恩,如果违背自己的良心得以幸免,这不是我所愿意做的。”太子拓跋晃容颜感动,不断赞叹。高允退下后对人说:“我之所以不按照太子的引导去做,就是为了怕辜负了翟黑子。”
人才:崔浩
崔浩(381年—450年),字伯渊,小字桃简,清河郡东武城(今河北省故城县)人。南北朝时期北魏杰出的政治家、战略家。
崔浩出身北方大族清河崔氏,早年自比张良。历仕北魏道武帝、明元帝、太武帝三朝,是太武帝最重要的谋臣,为促进北魏统一北方做出重大贡献。屡次力排众议,判断时机,辅佐太武帝灭亡胡夏、北凉等国,击破柔然,解除了来自北方和关中地区的军事威胁,打开了通往西域的商道。拜太常卿,迁司徒,封东郡公。
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年),崔浩受“国史之狱”牵连,被夷灭九族,时年七十岁。
贤才:高允
高允(390年-487年),字伯恭,渤海郡蓨[tiáo]县(今河北省景县)人。北魏时期宰相、文学家。历仕五朝,备受尊礼。太和十一年(487年)去世,享年九十八岁,追赠侍中、大将军、司空公、冀州刺史,谥号为文。
《魏书·列传·卷三十六》:高宗重允,常不名之,恒呼为令公。“令公”之号,播于四远矣。
(高宗敬重高允,通常不呼他的名字,习惯称之为“令公”。于是“令公”之号传遍四方。)
令公:古代对中书令的尊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