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2年版)—(1)呼吸系统肿瘤用药》
(2023-01-19 19: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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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2年版)—(1)呼吸系统肿瘤用药》
第一部分 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为规范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提高肿瘤治疗的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肿瘤患者健康权益,特制定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涉及的新型抗肿瘤药物是指小分子靶向药物和大分子单克隆抗体类药物。
抗肿瘤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多个学科,合理应用抗肿瘤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合理利用卫生资源的关键。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需考虑药物可及性、患者治疗意愿、疾病预后和用药安全性等四大要素。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是否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有无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征;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及适当性的综合考量。
一、病理组织学确诊后方可使用
二、部分需靶点检测后方可使用
三、严格遵循适应证用药
四、体现患者治疗价值
五、特殊情况下的药物合理使用
六、重视药物相关性不良反应
第二部分 各系统肿瘤的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1)呼吸系统肿瘤用药
一、吉非替尼 二、厄洛替尼 三、埃克替尼 四、阿法替尼 五、达可替尼 六、奥希替尼 七、阿美替尼 八、阿美替尼 九、阿美替尼 十、阿来替尼 十一、塞瑞替尼 十二、恩沙替尼 十三、布格替尼 十四、洛拉替尼 十五、贝伐珠单抗 十六、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 十七、安罗替尼 十八、依维莫司 十九、普拉替尼 二十、赛沃替尼 二十一、达拉非尼 二十二、曲美替尼 二十三、恩曲替尼 二十四、纳武利尤单抗 二十五、帕博利珠单抗 二十六、度伐利尤单抗 二十七、阿替利珠单抗 二十八、卡瑞利珠单抗 二十九、替雷利珠单抗 三十、信迪利单抗 三十一、伊匹木单抗 三十二、舒格利单抗
一、吉非替尼 Gefitinib
制剂与规格: 片剂:250mg
适应证: 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EGFR 基因检测方法检测到的 EGFR 敏感突变。
2.肿瘤组织和血液均可用于 EGFR 基因突变检测,但组织检测优先。本标准也适用于其他 EGFR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
3.吉非替尼单药的推荐剂量为250mg/次,每天一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如果漏服本品一次,应在患者记起后尽快服用。
4.治疗期间因药物毒性不可耐受时,可在同一代药物之间替换,如疾病进展则不能在同一代药物之间替换。
5.治疗过程中影像学显示缓慢进展但临床症状未发生恶化的患者,可以继续使用原药物;显示寡进展或中枢神经系统进展患者,可以继续使用原药物加局部治疗;对于广泛进展的患者,建议改换为其他治疗方案。本条标准也适用于其他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
6.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皮肤黏膜反应和腹泻;应特别注意间质性肺炎、肝脏毒性和眼部症状的发生。
7.如确诊药物相关性间质性肺炎,建议永久停用。本条标准也适用于其他 EGFR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
8.药物相互作用剂量调整: (1)CYP3A4 强效诱导剂:如果未出现重度药物不良反应,吉非替尼日剂量可增加至500mg,中断CYP3A4强效诱导剂给药后7天,重新开始吉非替尼250mg 给药。(2)CYP3A4抑制剂:CYP3A4 强效抑制剂能降低吉非替尼代谢,增加其血浆浓度。吉非替尼与 CYP3A4强效抑制剂联合使用时,应监测不良反应。
9.在某些肿瘤急症的情况下如脑转移昏迷或呼吸衰竭,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对不吸烟的肺腺癌患者,可考虑在驱动基因不明的情况下尽快用药。一旦病情缓解,必须补充进行EGFR突变的组织或血液检测。本标准也适用于其他 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
二、厄洛替尼 Erlotinib
制剂与规格: 片剂:100mg、150mg
适应证: 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EGFR 基因检测方法检测到的EGFR敏感突变。
2.有脑转移的EGFR基因突变的NSCLC患者和21外显子L858R 置换突变阳性晚期NSCLC患者,可选择厄洛替尼联合贝伐珠单抗治疗。
3.厄洛替尼单药用于NSCLC的推荐剂量为150mg/次,每天一次,口服,至少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
4.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皮肤黏膜反应和腹泻。应特别注意间质性肺炎、肝功能损伤和眼部症状的发生。
5.避免与CYP3A4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联合使用。避免厄洛替尼与能显著且持续升高胃液pH值的药物联合使用。
6.吸烟会导致厄洛替尼的暴露量降低,建议患者戒烟。
7.美国FDA批准厄洛替尼与吉西他滨联合使用于局部晚期、无法切除或转移性胰腺癌的一线治疗,目前国内尚未获批此适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用法为l00mg,每天一次,口服。
三、埃克替尼 Icotinib
制剂与规格: 片剂:125mg
适应证:
1.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2.~A期伴有EGFR基因敏感突变NSCLC的术后辅助治疗(国际抗癌联盟/美国癌症联合会分期系统IASLC/AJCC第7版分期)。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EGFR 基因检测方法检测到的EGFR敏感突变。
2.EGFR 基因敏感突变的~A期NSCLC患者完全肿瘤切除术后推荐埃克替尼辅助治疗。
3.常规剂量是125mg/次,每天三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高热量食物可能明显增加药物的吸收。对于 21外显子L858R置换突变阳性晚期NSCLC患者,可以使用250mg/次,每天三次,口服。
4.有脑转移的EGFR基因突变的 NSCLC 患者,可选择埃克替尼。
5.不良反应主要为常见的1~2级皮疹和腹泻,应特别注意间质性肺炎的发生。
6.埃克替尼主要通过CYP2C19和CYP3A4代谢,对CYP2C9和CYP3A4有明显的抑制作用,与CYP2C19和CYP3A4 强效诱导剂、CYP2C9和CYP3A4 底物联合使用时应注意药物相互作用。
四、阿法替尼 Afatinib
制剂与规格: 片剂:20mg、30mg、40mg
适应证:
1.具有 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既往未接受过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EGFR-TKI)治疗。
2.含铂化疗期间或化疗后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细胞组织学类型的NSCLC。
合理用药要点:
1.一线治疗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晚期NSCLC患者,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EGFR 基因检测方法检测到的EGFR基因敏感突变。
2.虽然药品说明书显示阿法替尼无需进行基因检测可用于二线治疗含铂化疗期间或化疗后进展的晚期肺鳞癌患者,但仍然不推荐用于EGFR基因突变阴性的患者。
3.对于非常见EGFR基因突变患者,优先使用阿法替尼。
4.推荐剂量为40mg/次,每天一次,口服,可根据患者耐受性进行剂量调整,剂量调整方案见表 2。
5.对于临床医生评价为耐受性差的患者,推荐剂量为30mg/次,每天一次,口服。
6.阿法替尼不应与食物同服,应当在进食后至少3小时或进食前至少1小时服用。
7.用药期间必须注意腹泻、皮肤相关不良反应、间质性肺炎等不良事件。
8.如需要使用P-糖蛋白抑制剂,应采用交错剂量给药,尽可能延长与阿法替尼给药的间隔时间。P-糖蛋白抑制剂应在阿法替尼给药后间隔6小时(P-糖蛋白抑制剂每天两次给药)或12小时(P-糖蛋白抑制剂每天一次给药)给药。
9.阿法替尼不通过CYP酶系代谢,体外实验研究显示与CYP抑制剂或诱导剂联合使用时,对阿法替尼的暴露量无明显影响。
10.本品含有乳糖,患有罕见遗传性半乳糖不耐症、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不应服用此药品。
五、达可替尼 Dacomitinib
制剂与规格: 片剂:15mg、45mg
适应证: 单药用于EGFR19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外显子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EGFR基因检测方法检测到的EGFR19外显子缺失突变或 21外显子L858R置换突变阳性的患者。
2.对于21外显子L858R 置换突变阳性患者,优先推荐达可替尼。
3.推荐剂量为45mg/次,每天一次,口服,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对于临床医生评价为耐受性差的年老体弱患者,起始剂量可为30mg/次,每天一次,口服。
4.达可替尼常见不良反应为腹泻、皮疹、甲沟炎、口腔黏膜炎、皮肤干燥等,应特别注意间质性肺炎的发生。
5.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根据患者的耐受性,以每次减量15mg 的方式逐步降低本品的剂量:(1)首次减量至30mg/次,每天一次,口服。(2)第2次减量至15mg/次,每天一次,口服。如果患者不耐受15mg/次,每天一次的给药剂量,应永久停用。
6.不建议对轻中重度肝功能或轻中度肾功能损伤的患者调整剂量。尚未确定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本品推荐剂量。
7.服用本品时,避免同时使用质子泵抑制剂。可使用局部作用的抗酸剂或H2受体拮抗剂代替质子泵抑制剂;必须临时服用 H2受体拮抗剂的情况下,至少提前6小时或滞后10小时后给予本品。
8.达可替尼主要通过CYP2D6代谢,服用本品时,避免同时使用CYP2D6底物。
六、奥希替尼 Osimertinib
制剂与规格: 片剂:40mg、80mg
适应证:
1.用于B~A期EGFR19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外显子L858R置换突变的NSCLC患者的术后辅助治疗,并由医生决定接受或不接受辅助化疗(国际抗癌联盟/美国癌症联合会分期系统 IASLC/AJCC第7版分期)。
2.具有EGFR19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外显子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
3.既往经EGFR-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EGFR T790M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术后辅助用药或一线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EGFR基因检测方法检测到的 EGFR19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外显子L858R置换突变阳性的患者。
2.对于既往经EGFR-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患者,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EGFR T790M突变。
3.EGFR 基因敏感突变的B~A期NSCLC患者完全肿瘤切除术后推荐奥希替尼辅助治疗(国际抗癌联盟/美国癌症联合会分期系统IASLC/AJCC 第7版分期)。
4.基于与一代EGFR-TKI对比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EGFR突变阳性的脑转移或脑膜转移患者推荐优先使用三代EGFR-TKI。本条标准适用于奥希替尼、阿美替尼和伏美替尼。
5.奥希替尼推荐剂量为80mg/次,每天一次,口服,进餐或空腹时服用均可。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暂停用药或减量。如果需要减量,则剂量应减至40mg/次,每天一次,口服。
6.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皮肤反应和腹泻,需注意心电图QTc间期延长,应特别注意间质性肺炎的发生。
7.避免与CYP3A4 强效诱导剂、乳腺癌耐药蛋白底物以及 P-糖蛋白底物联合使用。
8.2022 NCCN指南及2022 ESMO《EGFR突变阳性NSCLC管理共识》推荐奥希替尼用于EGFR少见突变(S768I,L861Q,或G719X突变)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的治疗。
七、阿美替尼 Almonertinib
制剂与规格: 片剂:55mg
适应证:
1.具有EGFR19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外显子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
2.既往经EGFR-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EGFRT 790M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阿美替尼推荐剂量为110mg/次,每天一次,口服,空腹或餐后服用均可,整片吞服,不应咀嚼、压碎或掰断药片。对于无法整片吞咽药物和需经鼻胃管喂饲的患者,可将药片直接溶于不含碳酸盐的饮用水中完全分散后服用。
2.一线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EGFR19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外显子L858R置换突变。
3.对于既往经EGFR-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患者,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EGFRT 790M突变。
4.阿美替尼常见不良反应为皮疹、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和瘙痒等,腹泻的发生率相对较低。需警惕间质性肺炎的发生。
5.避免与CYP3A4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联合使用,应慎用乳腺癌耐药蛋白和P-糖蛋白敏感底物的窄治疗窗药物。避免与升高血肌酸磷酸激酶的药物(如他汀类药物)联合使用。
八、阿美替尼 Furmonertinib
制剂与规格: 片剂:40mg
适应证:
1.具有EGFR19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外显子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
2.既往经EGFR-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EGFRT 790M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一线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EGFR19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外显子L858R置换突变。
2.对于既往经EGFR-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患者,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EGFRT 790M突变。
3.推荐剂量为80mg/次,每天一次,空腹口服。使用本品过程中如出现不良事件,可根据具体情况暂停给药、降低剂量或永久停用。如果需要减量,则剂量可减至40mg/次,每天一次。
4.伏美替尼常见不良反应(超过20%)为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需警惕间质性肺炎的发生。
5.避免与CYP3A4 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联合使用。
九、阿美替尼 Crizotinib
制剂与规格: 胶囊:200mg、250mg
适应证:
1.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的治疗。
2.ROS1 阳性的晚期NSCLC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ROS1阳性或ALK阳性。
2.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肝功能损伤和视觉异常。在治疗开始的最初两个月应每周检测一次,之后每月检测一次患者的肝功能,肝功能损伤患者应谨慎使用克唑替尼进行治疗。
3.推荐剂量为250mg/次,每天两次,口服,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如果出现 CTCAE(5.0版)3级或4级的不良事件,需按以下方法减少剂量:(1)第1次减少剂量:200mg/次,每天两次,口服。(2)第2次减少剂量:250mg/次,每天一次,口服;如果仍无法耐受,应永久停用。
4.应避免联合使用CYP3A强效抑制剂或CYP3A强效诱导剂,如果无法避免联合使用CYP3A强效抑制剂,应减少克唑替尼的剂量。应谨慎与CYP3A中效抑制剂联合使用。克唑替尼胶囊可延长QTc间期,避免联合使用可延长 QTc间期的药物。克唑替尼胶囊可引起心动过缓,避免联合使用可引起心动过缓的药物。
5.2022版NCCN指南推荐克唑替尼作为可选药物之一用于cMET14外显子跳跃突变的晚期NSCLC患者的一线/二线治疗。美国FDA批准的克唑替尼适应证还包括:治疗ALK阳性的复发或难治性的系统性间变大细胞淋巴瘤的1岁及以上的儿童患者及年轻成人患者。目前国内尚未获批此适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按照 FDA 批准的方法使用。根据体表面积,推荐剂量为280mg/m2,每天两次,口服。
十、阿来替尼 Alectinib
制剂与规格: 胶囊:150mg
适应证: 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患者用药前必须获得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证实的ALK阳性结果。
2.建议患者接受本药物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3.推荐剂量为600mg/次,每天两次,随餐口服。如出现不良事件,应根据患者耐受性,以每次减量150mg的方式逐步降低本品的剂量:(1)首次减量:450mg/次,每天两次,口服。(2)第2次减量:300mg/次,每天两次,口服;如果患者仍不能耐受,应永久停用。
4.基线时应监测肝功能,包括ALT、AST和总胆红素,在最初治疗的3个月内每2周监测一次,之后定期进行监测。
5.建议患者报告任何原因不明的肌痛、触痛或虚弱,评估肌酸磷酸激酶水平,在第1个月治疗期间每2周评估一次,随后在临床上根据患者报告的症状按需进行评估。
6.确诊患有间质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的患者应立即中断本品治疗,如果没有发现其他间质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的潜在病因,应永久停用本品。
7.在服用阿来替尼时及治疗停止后至少7天内,应建议患者避免长时间阳光暴晒。此外,应建议患者使用防紫外线A(UVA)/紫外线 B(UVB)的广谱防晒霜和润唇膏(SPF≥50),防止可能的晒伤。
8.应根据临床指征监测心率和血压。如果发生无症状心动过缓,则无需调整剂量;如果患者发生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危及生命的事件,应对联合使用中已知引发心动过缓的药物(如降压药)进行评估,并依据说明书调整剂量。
9.当阿来替尼与治疗指数狭窄的P-糖蛋白或乳腺癌耐药蛋白底物(如地高辛、达比加群、甲氨蝶呤)联合使用时,建议进行适当的监测。
10.阿来替尼与CYP3A诱导剂或抑制剂联合使用时无需调整剂量。
11.日本厚生劳动省批准的阿来替尼适应证还包括:治疗复发性或难治性的ALK融合基因阳性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目前国内尚未获批此适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按照日本厚生劳动省批准的方法使用。推荐剂量为600mg/次,每天两次,口服,与食物一起服用。
十一、塞瑞替尼 Ceritinib
制剂与规格: 胶囊:150mg
适应证: ALK 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ALK阳性。
2.本品的推荐剂量为450mg/次,每天一次,每天在同一时间口服,随餐服用。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或耐受性,在治疗过程中可能需要暂停用药或降低剂量,应以150mg的下调幅度逐渐减少本品的日剂量。应注意早期识别药物不良反应并及早给予标准的支持性治疗措施。对于无法耐受每天随餐服用150mg剂量的患者,应停用本品。
3.用药期间出现胃肠道不良反应,应根据临床指征,给予患者标准监测及管理,包括止泻、止吐及补液治疗。基于药物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根据说明书进行剂量调整。
4.患者开始治疗前应进行肝功能检测(包括ALT、AST和总胆红素),之后每月检测一次。
5.排除间质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的其他潜在病因,一旦诊断为治疗相关的任何级别的间质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患者应永久停用本品。
6.如发生不危及生命的症状性心动过缓,应暂停本品使用直至恢复至无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心率≥60次/min,评估联合使用药物,并调整本品的剂量。
7.治疗开始之前监测空腹血清葡萄糖,之后根据临床指征定期监测,根据指征开始使用或优化降糖药物治疗。
8.本品治疗期间应避免联合使用CYP3A强效抑制剂。如果必须同时使用CYP3A强效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泊沙康唑、奈法唑酮),则应将塞瑞替尼的剂量减少约三分之一,并近似为150mg 剂量规格的倍数。当停止给予CYP3A抑制剂后,恢复使用CYP3A强效抑制剂之前的给药剂量。
9.体外研究数据显示,本品是外排型转运蛋白P-糖蛋白的底物。如果本品与抑制P-糖蛋白的药物联合使用,可能导致本品浓度升高。联合使用P-糖蛋白抑制剂时应谨慎,并小心监测不良反应。
10.2022版NCCN 指南基于一项发表于JCO的期临床研究(NCT01964157)推荐塞瑞替尼用于 ROS1 排 NSCLC 一线治疗,无论既往是否接受过克唑替尼治疗。
十二、恩沙替尼 Ensartinib
制剂与规格: 硬胶囊剂:25mg、100mg
适应证: 适用于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NSCLC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 ALK 阳性。
2.推荐剂量为225mg/次,每天一次,每天在同一时间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
3.若本品应用中出现3~4级不良反应,需要调整剂量可参考如下原则:本品起始剂量为225mg/次,每天一次;首次减量调整为200mg/次,每天一次;若仍不能耐受,再一次减量调整为150mg/次,每天一次;150mg/次,每天一次,仍无法耐受,应停用本品。
4.用药期间主要不良反应为一过性药疹,主要表现为1~2级皮疹和瘙痒症,患者发生皮疹中位持续时间为 21.5天。除皮疹外常见不良反应为1~2级ALT/AST升高,以及1~2级胃肠道不适。
5.避免与CYP3A4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联合使用。
十三、布格替尼 Brigatinib
制剂与规格: 片剂:30mg、90mg、180mg
适应证: 适用于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NSCLC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ALK阳性。
2.推荐剂量:前7天90mg/次,每天一次,口服;然后增加剂量至180mg/次,每天一次,口服。
3.如果因不良反应以外的原因中断本品治疗14天或更长时间,则在增加至既往耐受剂量前,以90mg/次,每天一次的剂量恢复治疗,持续7天。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应指导患者整片吞服,不应咀嚼、压碎、溶解或掰断药片。
4.根据患者个体的耐受性及安全性进行剂量调整,剂量调整方案如下:(1)若90mg/次,每天一次,口服,无法耐受,首次剂量调整为60mg/次,每天一次,口服;(2)若增至180mg/次,每天一次,口服,无法耐受,首次剂量调整为120mg/次,每天一次,口服;若仍不能耐受,第2次减量为90mg/次,每天一次,口服;若患者还是不能耐受,则第3次减量为 60mg/次,每天一次,口服。(3)因不良反应减少剂量后,不要随便增加剂量。如果患者不能耐受60mg/次,每天一次的剂量,永久停用。
5.本品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腹泻、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咳嗽、高血压、恶心等。用药期间应注意间质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肌酸磷酸激酶升高、高血压、心动过缓、脂肪酶/淀粉酶升高、血糖升高等不良反应。
6.应避免布格替尼与CYP3A强效或中效抑制剂和诱导剂联合使用,如必须联合使用,需对药物剂量进行调整。如果无法避免联合使用CYP3A强效抑制剂,则将本品每天剂量降低约50%(即从180mg降至90mg、90mg降至60mg)。如果无法避免联合使用CYP3A中效抑制剂,则将本品每天剂量降低约40%(即从180mg降至120mg、120mg降至90mg或从90mg 降至60mg)。停用CYP3A 强效或中效抑制剂后,恢复使用CYP3A抑制剂前耐受的本品剂量。如果无法避免联合使用CYP3A中效诱导剂,则在接受当前本品剂量(如耐受)治疗7天后,以30mg/d 增量增加本品每天剂量,最多增至开始CYP3A中效诱导剂前耐受的本品剂量的2倍。停用CYP3A中效诱导剂后,恢复使用CYP3A中效诱导剂前耐受的本品剂量。
十三、布格替尼 Lorlatinib
制剂与规格: 片剂:25mg、100mg
适应证: 适用于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ALK阳性。
2.推荐剂量为100mg/次,每天一次,口服,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应整片吞服,不应咀嚼、压碎、溶解或掰断药片。若药片出现破损、裂纹或其他不完整的情况,请勿服用。每天在大致相同的时间服用本品。
3.如出现不良事件,应根据患者耐受性,以每次减量25mg 的方式逐步降低剂量:(1)第1次降低剂量:75mg/次,每天一次,口服。(2)第2次降低剂量:50mg/次,每天一次,口服;对于仍不能耐受的患者,应永久停用。
4.B7461006研究显示,所有等级的高甘油三酯血症和高胆固醇血症的发生率,分别为95%和91%;其中3级或4级高甘油三酯血症和高胆固醇血症的发生率,分别为22%和19%。在开始服用本品之前,以及在开始服用本品之后第1和第2个月监测血清胆固醇和甘油三酯,并在此后定期监测。降脂药物的选择应避免CYP450代谢途径的他汀类药物。他汀类药物首选瑞舒伐他汀,其次为匹伐他汀或普伐他汀。对第1次出现的血脂升高,可以暂停后以相同剂量恢复给药;根据严重程度,对复发的情况,以相同剂量或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继续给药。
5.服用本品可能会对各种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影响,1级、2级和3级认知影响的发生率分别为13%、6%和 2%;1 级、2级和 3级情绪影响的发生率分别为9%、5%和1%。无4级或5级中枢神经系统事件发生。可根据严重程度暂停用药并以相同剂量或降低一个剂量水平恢复给药,或永久停用。建议请精神科专科会诊协助治疗。
6.禁止与CYP3A 强效诱导剂联合使用,因为联合使用可能发生严重肝脏毒性。避免本品与CYP3A中效诱导剂、CYP3A强效抑制剂联合使用。
7.2022版NCCN指南基于一项发表于Lancet Oncology的全球I~期临床研究结果,推荐洛拉替尼用于 ROS1 TKI(克唑替尼或塞瑞替尼或恩曲替尼)进展后的ROS1阳性晚期NSCLC患者的治疗。
十四、洛拉替尼 Lorla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25mg、100mg
适应证:适用于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ALK阳性。
2.推荐剂量为100mg/次,每天一次,口服,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应整片吞服,不应咀嚼、压碎、溶解或掰断药片。若药片出现破损、裂纹或其他不完整的情况,请勿服用。每天在大致相同的时间服用本品。
3.如出现不良事件,应根据患者耐受性,以每次减量25mg的方式逐步降低剂量:(1)第1次降低剂量:75mg/次,每天一次,口服。(2)第2次降低剂量:50mg/次,每天一次,口服;对于仍不能耐受的患者,应永久停用。
4.B7461006研究显示,所有等级的高甘油三酯血症和高胆固醇血症的发生率,分别为95%和 91%;其中3级或4级高甘油三酯血症和高胆固醇血症的发生率,分别为22%和19%。在开始服用本品之前,以及在开始服用本品之后第1和第2个月监测血清胆固醇和甘油三酯,并在此后定期监测。降脂药物的选择应避免CYP450代谢途径的他汀类药物。他汀类药物首选瑞舒伐他汀,其次为匹伐他汀或普伐他汀。对第1次出现的血脂升高,可以暂停后以相同剂量恢复给药;根据严重程度,对复发的情况,以相同剂量或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继续给药。
5.服用本品可能会对各种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影响,1级、2级和3级认知影响的发生率分别为13%、6%和 2%;1 级、2级和 3级情绪影响的发生率分别为9%、5%和 1%。无4级或5级中枢神经系统事件发生。可根据严重程度暂停用药并以相同剂量或降低一个剂量水平恢复给药,或永久停用。建议请精神科专科会诊协助治疗。
6.禁止与CYP3A强效诱导剂联合使用,因为联合使用可能发生严重肝脏毒性。避免本品与CYP3A中效诱导剂、CYP3A强效抑制剂联合使用。
7.2022 版NCCN指南基于一项发表于Lancet Oncology的全球I~期临床研究结果,推荐洛拉替尼用于 ROS1 TKI(克唑替尼或塞瑞替尼或恩曲替尼)进展后的 ROS1阳性晚期NSCLC患者的治疗。
制剂与规格: 注射剂:100mg(4ml)/瓶、400mg(16ml)/瓶
适应证: 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用于不可切除的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贝伐珠单抗不适用于晚期肺鳞癌的治疗。
2.有严重出血或近期曾有咯血、肿瘤侵犯大血管的患者不应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
3.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最多6个周期,随后给予贝伐珠单抗单药维持治疗或与可用于维持治疗的化疗药物如培美曲塞联合维持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4.贝伐珠单抗推荐剂量为15mg/kg,每3周一次。也可以使用7.5mg/kg,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
5.出现以下情况,停止使用贝伐珠单抗:(1)严重胃肠道不良反应(胃肠道穿孔、胃肠道瘘形成、腹腔脓肿),内脏瘘形成。(2)需要干预治疗的伤口裂开以及伤口愈合并发症。(3)重度出血(例如需要干预治疗)。(4)重度动脉血栓事件。(5)危及生命(4 级)的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包括肺栓塞。(6)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7)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8)肾病综合征。
6.如果出现以下状况,需暂停使用贝伐珠单抗:(1)择期手术前4~6周,手术后至少28天及伤口完全恢复之前。(2)药物控制不良的重度高血压。(3)中度到重度的蛋白尿需要进一步评估。(4)重度输液反应。
7.在欧盟,贝伐珠单抗联合厄洛替尼获批用于 EGFR 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不可手术切除的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目前国内尚未获批此适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
十六、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 Endostatin
制剂与规格: 注射剂:15mg(3ml)/瓶
适应证: 本品联合长春瑞滨/顺铂化疗方案用于治疗初治或复治的~期NSCLC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与长春瑞滨/顺铂方案联合至4个周期,然后采用本品进行维持治疗。本品适用于初治或复治的~期NSCLC患者。与NP化疗方案联合给药时,本品在治疗周期的第1~14 天,7.5mg/m2(1.2×105U/m2),每天一次,静脉输注,连续给药14天,休息一周,再继续下一周期治疗。通常可进行2~4个周期的治疗。临用时将本品加入250~500ml生理盐水中,匀速静脉输注,输注时间3~4小时。临床推荐医师在患者能耐受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本品的使用时间。临床实践中还可以采用210mg持续静脉泵注72小时或120小时用法。
2.如果出现以下状况,需暂停使用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1)出现相关心脏毒性反应时,如≥3 级或≤2 级且毒性反应持续存在。(2)≥3 级皮肤过敏反应。
3.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主要相关不良事件发生率:基于期研究结果,心律失常(0.7%)、心功能下降(0.2%)、出血(0.4%)、过敏反应(0.2%)。
4.过敏体质或对蛋白类生物制品有过敏史者慎用。
5.有严重心脏病或病史者慎用,本品临床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测心电图。
十七、安罗替尼 Anlotinib
制剂与规格: 胶囊:8mg、10mg、12mg
适应证:
1.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两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的治疗。对于存在EGFR基因突变或ALK阳性的患者,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接受相应的靶向药物治疗后进展、且至少接受过两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
2.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两种化疗方案治疗后进展或复发的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使用安罗替尼前无需进行基因检测,但对于存在EGFR基因突变或ALK融合阳性的患者,在开始安罗替尼治疗前应接受相应的标准靶向药物治疗后进展且至少接受过两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
2.中央型肺鳞癌或具有大咯血风险的患者、重度肝肾功能损伤的患者禁用。
3.安罗替尼有增加发生出血事件和发生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因此,具有出血风险、凝血功能异常的患者、具有血栓/卒中病史的患者以及服用抗凝药物及相关疾病的患者应慎用。
4.推荐剂量为每次12mg/次,每天一次,早餐前口服,连续服药2周,停药1周,即3周为一个疗程。使用过程中要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并根据不良反应程度,在医师指导下调整剂量,第一次调整剂量为10mg/次,第二次调整剂量8mg/次,如8mg/次剂量仍无法耐受,则永久停用。关于剂量调整总原则请参考下表。对于出现2级出血事件的患者应暂停安罗替尼治疗,如两周内恢复至<2级,则下调一个剂量继续用药。如再次出血,应永久停用。一旦出现3级或以上的出血事件,则永久停用。
5.用药期间应密切关注高血压的发生,常规降压药物可有效控制患者血压,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β受体阻滞剂、钙离子拮抗剂均为可选择的降压药物(鉴于药物相互作用,对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不能控制的高血压可酌情选择钙离子拮抗剂)。
6.避免与CYP1A2和CYP3A4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联合使用。
十八、依维莫司 Everolimus
制剂与规格: 片剂:2.5mg、5mg、10mg
适应证: 无法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分化良好的、进展期非功能性胃肠道或肺源神经内分泌瘤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本品的推荐剂量为10mg/次,每天一次,口服,在每天同一时间服用。
2.用一杯水整片送服本品片剂,不应咀嚼、压碎或掰断药片。对于无法吞咽片剂的患者,用药前将本品片剂放入一杯水中(约30ml)轻轻搅拌至完全溶解(大约需要7分钟)后立即服用。用相同容量的水清洗水杯并将清洗液全部服用,以确保服用了完整剂量。
3.只要存在临床获益就应持续治疗,或使用至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反应时。
4.在肾功能损伤患者中没有进行本品的临床研究。预期肾功能损伤不会影响药物暴露,在肾功能损伤患者中不推荐调整依维莫司剂量。
5.本品具有免疫抑制性,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彻底治疗已经存在的侵入性真菌感染。
6.对本品有效成分、其他雷帕霉素衍生物或本品中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在使用依维莫司和其他雷帕霉素衍生物患者中已观察到的过敏反应表现包括但不限于:过敏、呼吸困难、潮红、胸痛或血管性水肿(例如,伴或不伴呼吸功能不全的气道或舌肿胀)。
7.口腔炎包括口腔溃疡和口腔黏膜炎。在临床试验中,发生率为44%~86%,4%~9%的患者报告了3~4级口腔炎。口腔炎大部分在治疗的前8周内发生。如果发生口腔炎,建议使用局部治疗。
8.避免联合使用CYP3A4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以及P-糖蛋白抑制剂。联合使用CYP3A4中效和/或P-糖蛋白抑制剂应将依维莫司剂量降低大约50%。
十九、普拉替尼 Pralsetinib
制剂与规格: 胶囊:100mg
适应证: 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的转染重排(RET)基因融合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RET基因融合阳性。
2.推荐剂量为400mg/次,每天一次,口服,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应在每天相同的时间且空腹状态服用,服用本品前至少2小时以及服用本品后至少1小时请勿进食。
3.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根据患者的耐受性,以每次减量100mg的方式逐步降低本品的剂量:(1)首次减量至300mg/次,每天一次。(2)第2次减量至 200mg/次,每天一次。(3)第3次减量至100mg/次,每天一次。如果患者不耐受100mg/次,每天一次的给药剂量,应永久停用。
4.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25%)为便秘、高血压、疲乏、骨骼肌肉疼痛和腹泻。最常见的3~4级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发生率≥2%)为淋巴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红蛋白降低、磷酸盐降低、钙降低(校正)、血钠降低、AST升高、ALT升高、血小板减少症和碱性磷酸酶升高。应特别注意非感染性肺炎/间质性肺炎发生。
5.避免与P-糖蛋白和CYP3A共同强效抑制剂及CYP3A抑制剂或诱导剂(如伏立康唑、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等)联合使用。
二十、赛沃替尼 Savolitinib
制剂与规格: 片剂:100mg、200mg
适应证: 赛沃替尼用于含铂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耐受标准含铂化疗的、具有间质-上皮转化因子(MET)外显子14跳跃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MET外显子14跳跃突变阳性。对于肺肉瘤样癌,更应注意检测MET外显子14跳跃突变。
2.对于体重≥50kg的患者,建议赛沃替尼起始剂量为600mg/次,每天一次,口服;对于体重<50kg的患者,建议起始剂量为400mg/次,每天一次,口服。
3.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调整用药剂量。
4.用药期间需注意肝毒性、发热、水肿以及超敏反应的发生。发生率≥10%的不良反应为恶心、水肿、疲乏/乏力、呕吐、食欲减退、低白蛋白血症、贫血、发热、腹泻,以及AST升高和ALT升高。
5.应避免和CYP3A4强效诱导剂(如苯妥英、利福平和卡马西平)同时使用,应谨慎或尽可能避免与CYP3A4 中效诱导剂(如波生坦、依法韦仑、依曲韦林和莫达非尼)联合使用。对于贯叶连翘(St.John's Wort)及其提取物应在本品服用前3周禁服。应慎用二甲双胍,并监测由于二甲双胍暴露量增加可能带来的风险。
6.避孕:必须告知育龄女性本品可能伤害胎儿。育龄女性服用本品前需做妊娠检查以排除妊娠。育龄女性需在治疗期间和治疗后1个月内确保有效避孕。男性患者需在治疗期间和治疗后6个月内确保有效避孕。
二十一、达拉非尼 Dabrafenib
制剂与规格: 胶囊:50mg、75mg
适应证: 本品联合曲美替尼适用于治疗 BRAF V600突变阳性转移性NSCLC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BRAF V600突变阳性。
2.推荐剂量为150mg/次,每天两次,口服,需联合曲美替尼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应在餐前1 小时前或餐后至少2小时服用,给药间隔12小时,应在每天相同时间服用本品。
3.在给予本品联合应用曲美替尼治疗时,如果出现治疗相关的毒性,则两种治疗应同时进行剂量减少、中断或停止。对于主要与达拉非尼相关的的不良反应如葡萄膜炎、非皮肤恶性肿瘤,则只需对达拉非尼进行剂量调整。
4.针对不良反应,推荐的达拉非尼减量方法为:
表5达拉非尼剂量调整建议措施 推荐剂量
第1次减量 100mg/次,每天两次,口服
第2次减量 75mg/次,每天两次,口服
第3次减量 50mg/次,每天两次,口服
后续剂量调整 如果本品50mg/次,每天两次,口服,仍不能耐受,应永久停用
5.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对于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应谨慎使用。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对于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谨慎使用。老年人无需进行初始剂量调整。
6.用药期间应注意发热、疲乏、恶心、呕吐、腹泻、皮肤干燥、食欲下降、水肿、皮疹、寒颤、出血、咳嗽和呼吸困难。
7.应避免和CYP3A4/CYP2C8强效诱导剂(如苯妥英、利福平和卡马西平、苯巴比妥或圣约翰草)同时使用。
8.FDA 批准达拉非尼联合曲美替尼治疗BRAF V600E/K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甲状腺未分化癌治疗;FDA 还批准达拉非尼联合曲美替尼治疗在先前治疗后进展且没有令人满意替代治疗方案的6岁及以上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实体瘤BRAF V600E突变的成人和儿童患者。目前在中国未获批这些适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
二十二、曲美替尼 Trametinib
制剂与规格: 片剂:0.5mg、1mg、2mg
适应证: 本品联合达拉非尼适用于治疗BRAF V600突变阳性转移性NSCLC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BRAF V600突变阳性。
2.推荐剂量为2mg/次,每天一次,口服,需联合达拉非尼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3.应在餐前1小时前或餐后至少2小时服用,每天相同时间服用本品。
4.本品联合应用达拉非尼治疗时,如果出现治疗相关的毒性,则两种药品应同时进行剂量减少、中断或停止。对于主要与曲美替尼相关的的不良反应如视网膜静脉闭塞(RVO)、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间质性肺炎/肺部炎症和单纯性静脉血栓栓塞,则只需对曲美替尼进行剂量调整。
5.针对不良反应,推荐的曲美替尼减量方法为:
表6 曲美替尼剂量调整建议措施 推荐剂量
第1 次减量 1.5mg/次,每天一次,口服
第2 次减量 1mg/次,每天一次,口服
后续剂量调整 如果本品1mg/次,每天一次,口服,仍不能耐受,永久停用
6.用药期间应注意发热、疲乏、呕吐、腹泻、皮肤干燥、食欲下降、水肿、皮疹、寒战、出血、咳嗽和呼吸困难。
7.谨慎联合使用P-糖蛋白强效抑制剂,如维拉帕米、环孢菌素、利托那伟、奎尼丁、伊曲康唑。
8.FDA批准曲美替尼联合达拉非尼治疗BRAF V600E/K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甲状腺未分化癌治疗;FDA 还批准曲美替尼联合达拉非尼治疗在先前治疗后进展且没有令人满意替代治疗方案的6岁及以上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实体瘤BRAF V600E突变的成人和儿童患者。目前在中国未获批这些
适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
二十三、恩曲替尼 Entrectinib
制剂与规格: 胶囊:100mg、200mg
适应证:
1.用于治疗ROS1阳性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
2.适用于符合下列条件的成人和12岁及以上儿童实体瘤患者,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诊断为携带神经营养酪氨酸受体激酶融合基因且不包括已知获得性耐药突变,患有局部晚期、转移性疾病或手术切除可能导致严重并发症的患者,无满意替代治疗或既往治疗失败的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患者用药前必须获得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诊断为携带神经营养酪氨酸受体激酶融合基因且不包括已知获得性耐药突变。对于NSCLC患者,还可以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 ROS1 阳性。
2.基线有脑转移的ROS1阳性NSCLC患者一线优先推荐恩曲替尼。
3.建议患者接受本药物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4.硬胶囊应整粒吞服,由于内容物较苦,因此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药。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但不应与葡萄柚或葡萄柚汁同服。成人的推荐剂量为600mg/次,每天一次,口服。年满12岁儿童患者的推荐剂量为 300mg/(m2•次),每天一次,口服。
表7 儿童患者恩曲替尼的推荐给药方案〔体表面积(BSA) 给药方案〕
1.11-1.50m2
≥1.51m2
5.管理不良事件时,可能需要暂停用药、降低剂量或永久停用,具体根据处方医师对患者安全或耐受性的评估而定。
成人:根据耐受性,成人的恩曲替尼剂量可最多减量两次。下表提供了成人患者的通用剂量调整建议。
表8 成人患者恩曲替尼的剂量调整建议减量方案 剂量水平
儿童患者:表9 提供了儿童患者的特殊减量建议。
6.CYP3A强效或中效抑制剂联合使用:在成人患者中,应避免与CYP3A强效或中效抑制剂联合使用,或联合使用时间应限制在14天以内。如果联合使用无法避免,则与CYP3A强效抑制剂联合使用时,应将恩曲替尼剂量降至 100mg/次,每天一次,与 CYP3A中效抑制剂联合使用时,应将恩曲替尼剂量降至200mg/次,每天一次。在停止联合使用的CYP3A强效或中效抑制剂后,可以恢复恩曲替尼至联合使用前的剂量。半衰期长的CYP3A4 抑制剂可能需要洗脱期。在儿童患者中,应该避免联合使用CYP3A强效或中效抑制剂。CYP3A诱导剂联合使用:在成人和儿童患者中,应避免联合使用CYP3A诱导剂。
7.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中研究恩曲替尼的安全性与有效性。然而,由于恩曲替尼的肾脏消除率可忽略不计,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驾驶和操纵机械的能力:恩曲替尼可能影响驾驶和操纵器械的能力。应告知患者,在恩曲替尼治疗期间出现认知不良反应、晕厥、视物模糊或头晕时避免驾驶或操纵机械,直至症状消退。
二十四、纳武利尤单抗 Nivolumab
制剂与规格: 注射剂:40mg(4ml)/瓶、100mg(10ml)/瓶
适应证:
1.本品单药适用于治疗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既往接受过含铂方案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
2.本品联合伊匹木单抗用于不可手术切除的、初治的非上皮样恶性胸膜间皮瘤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既往接受过含铂方案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
2.患者必须为EGFR阴性和ALK阴性。
3.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纳武利尤单抗治疗,直至患者不能耐受,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例如最初几个月内肿瘤暂时增大或出现新的小病灶,随后肿瘤缩小)。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4.纳武利尤单抗在中国基于CheckMate 078研究,单药使用获批的剂量是3mg/kg或240mg/次固定剂量,每 2周一次,30分钟静脉输注。在欧美,基于PPK研究,纳武利尤单抗已经获批固定剂量,480mg/次、每4周一次或240mg/次、每2周一次,30分钟静脉输注。
5.本品可采用10mg/ml 溶液直接输注,或稀释于0.9%氯化钠溶液或5%葡萄糖溶液中,浓度可低至1mg/ml。总输注量一定不能超过160ml。
6.与伊匹木单抗联合治疗恶性胸膜间皮瘤推荐剂量为360mg/次,每3周一次,或3mg/kg,每2周一次,静脉输注30分钟,联合伊匹木单抗1mg/kg,每6周一次,静脉输注30分钟。对于没有疾病进展的患者,治疗持续最长至24个月。与伊匹木单抗联合使用时,应先输注本品,之后同一天输注伊匹木单抗。每次输注需使用单独的输液袋和过滤器,输注结束时冲洗输液管,请勿通过同一根输液管同时给予其他药物。
7.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8.发生4级或复发性3级不良反应,虽然进行治疗调整但仍持续存在2级或3级不良反应,应永久停用纳武利尤单抗。
9.老年患者(≥65岁)无需调整剂量。
10.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数据有限。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没有对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重度[总胆红素、ALT 或 AST>3倍正常值上限(ULN)]肝功能损伤患者必须慎用本品。
11.纳武利尤单抗可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因为不良反应可能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期间或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停止后的任何时间发生,应持续进行患者监测(至少至末次给药后5个月)。
12.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停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并给予糖皮质激素。若使用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疗法治疗不良反应,症状改善后,需至少1个月的时间逐渐减量至停药。快速减量可能引起不良反应恶化或复发。如果使用了糖皮质激素但仍恶化或无改善,则应增加非糖皮质激素性免疫抑制治疗。
13.在患者接受免疫抑制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治疗期间,不可重新使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
14.如果出现任何重度、复发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以及任何危及生命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
15.纳武利尤单抗注射剂每毫升含0.1mmol(或2.5mg)钠,在对控制钠摄入的患者进行治疗时应考虑这一因素。
16.纳武利尤单抗是一种人单克隆抗体,因单克隆抗体不经CYP450或其他药物代谢酶代谢,因此,联合使用的药物对这些酶的抑制或诱导作用预期不会影响纳武利尤单抗的药代动力学。
17.当本品与伊匹木单抗联合治疗时,若暂停任一药物,则应同时暂停另一药物。若在暂停后重新开始给药,则应根据个体患者的评估情况重新开始联合治疗或本品单药治疗。
18.美国FDA批准纳武利尤单抗联合伊匹木单抗用于一线治疗肿瘤PD-L1表达阳性(定义为表达PD-L1的肿瘤细胞≥1%)、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晚期或转移性NSCLC,目前国内尚未获批此适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纳武利尤单抗用法为3mg/kg,每2周一次;伊匹木单抗用法为1mg/kg,每6周一次。此外,美国FDA和欧盟 EMA还批准纳武利尤单抗联合伊匹木单抗和两周期含铂双药化疗用于一线治疗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晚期或转移性NSCLC,目前国内尚未获批此适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纳武利尤单抗用法为360mg/次固定剂量,每3周一次;伊匹木单抗用法为1mg/kg,每6周一次。美国FDA批准纳武利尤单抗联合含铂化疗每3周一次共三个周期,用于新辅助阶段治疗肿瘤≥4cm 或淋巴结阳性的可手术NSCLC 患者。目前国内尚未获批此适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纳武利尤单抗用法为360mg/次固定剂量,每3周一次。
二十五、帕博利珠单抗 Pembrol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4ml)/瓶
适应证:
1.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药适用于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的转移性非鳞状细胞 NSCLC的一线治疗。
2.帕博利珠单抗适用于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评估为 PD-L1肿瘤比例分数(TPS)≥1%的 EGFR 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一线单药治疗。
3.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卡铂和紫杉醇适用于转移性鳞状细胞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使用帕博利珠单抗治疗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但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2.帕博利珠单抗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首个一线肺癌适应证是基于全球期临床研究 KEYNOTE-189 研究结果,在中国获批的肺癌适应证剂量是200mg/次,每3周一次,或400mg/次,每6周一次,静脉输注,每次持续至少30分钟。如果联合化疗给药时,应首先给予帕博利珠单抗。
3.在使用本品之前应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药效学活性及疗效。但在本品开始给药后,可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当帕博利珠单抗与化疗联合使用时,糖皮质激素也可以作为治疗前用药来预防呕吐和/或缓解化疗相关不良反应。
4.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5.发生4级或复发性3级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永久停用帕博利珠单抗。
6.老年患者(≥65岁)无需调整剂量。
7.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
8.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
9.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时停用帕博利珠单抗,并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当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改善至≤1级时,需至少一个月的时间逐步减少糖皮质激素的用量直至停药。基于有限的临床研究数据,发生糖皮质激素无法控制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时可以考虑使用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如果不良反应改善到≤1级,且糖皮质激素剂量已降至每天≤10mg 泼尼松或等效剂量,则可在最后一次帕博利珠单抗给药后12周内重新开始帕博利珠单抗治疗。
10.帕博利珠单抗尚未进行正式药代动力学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由于帕博利珠单抗通过分解代谢从血液循环中清除,预计不会发生代谢性药物-药物相互作用。
11.美国FDA、欧盟 EMA 和日本 PMDA批准帕博利珠单抗的适应证还包括:在排除EGFR或ALK阳性基础上,用于PD-L1表达≥1%的晚期NSCLC二线单药治疗。美国FDA还批准帕博利珠单抗单药用于治疗成人和儿童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高度微卫星不稳定型或错配修复基因缺陷型的实体瘤以及肿瘤突变负荷高(TMB-H)的无法切除或转移性实体瘤(包括小细胞肺癌)。目前国内尚未获批这些适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按照FDA批准的用法正确使用。
二十六、度伐利尤单抗 Durval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20mg(2.4ml)/瓶、500mg(10ml)/瓶
适应证:
1.度伐利尤单抗适用于在接受铂类药物为基础的化疗同步放疗后未出现疾病进展的不可切除、期NSCLC 患者的治疗。
2.度伐利尤单抗联合依托泊苷和卡铂或顺铂,一线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不可切除的期NSCLC:度伐利尤单抗的使用方法是10mg/kg,每2周一次,静脉输注,每次输注需超过 60分钟,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最长使用不超过12个月。
2.ES-SCLC:1500mg 度伐利尤单抗联合依托泊苷和卡铂或顺铂,每3周一次,持续4个周期,继之以1500mg 每4周一次作为单药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体重在30kg 或以下的患者必须接受基于体重的给药,即度伐利尤单抗20mg/kg联合化疗,每3周一次,持续4个周期,继之以20mg/kg 每4周一次单药治疗,直至体重增加至大于30kg。
3.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的类型和严重程度,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4.尚未确定度伐利尤单抗在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患者(≥65岁)、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均无需进行剂量调整。在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建立,如经医师评估使用本品预期获益大于风险,需在医师指导下谨慎使用。
二十七、阿替利珠单抗 Atezolizumab
制剂与规格: 注射剂:1200mg(20ml)/瓶
适应证:
1.阿替利珠单抗与卡铂和依托泊苷联合使用于ES-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
2.阿替利珠单抗用于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评估为≥50%肿瘤细胞PD-L1染色阳性(TC≥50%)或肿瘤浸润PD-L1阳性免疫细胞(IC)覆盖≥10%的肿瘤面积(IC≥10%)的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的转移性NSCLC一线单药治疗。
3.阿替利珠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用于 EGFR 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的转移性非鳞状细胞 NSCLC 患者的一线治疗。
4.阿替利珠单抗单药用于检测评估为≥1%肿瘤细胞(TC)PD-L1 染色阳性、经手术切除、以铂类为基础化疗之后的~A期NSCLC患者的辅助治疗(国际抗癌联盟/美国癌症联合会分期系统IASLC/AJCC第7版分期)。
合理用药要点:
1.阿替利珠单抗的用法是固定剂量1200mg/次,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不得采用静脉推注或快速静脉输注的方式给药。不得与其他药物使用同一输液管给药。首次给药至少持续60分钟,若首次输注患者耐受性良好,后续可至少 30分钟。与其他药品联合使用时,也应同时参考联合使用药品的完整处方信息。如在同一天给药,本品应在其联合使用药品之前先行给药。
2.用于ES-SCLC时,诱导期联合卡铂和依托泊苷方案每3 周一次,治疗4个周期后进入无化疗的维持期。用于 NSCLC一线单药治疗,每3周一次。用于NSCLC一线联合化疗时,诱导期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方案每3周一次,治疗4个或 6个周期后进入阿替利珠单抗联合培美曲塞的维持期。
3.患者可接受阿替利珠单抗治疗直至无临床获益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但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应对疾病进展后继续使用阿替利珠单抗治疗的患者开展密切监测,4~8周内重复肿瘤疗效评估。对于早期NSCLC术后辅助阿替利珠单抗治疗,患者可接受本品治疗1年,除非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4.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的类型和严重程度,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5.在使用本品之前应尽量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药效学活性及疗效。但在本品开始给药后,可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在患者接受达到免疫抑制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期间,不建议重新使用阿替利珠单抗治疗。
6.尚未确定阿替利珠单抗在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患者(≥65岁)、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在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建立,如经医师评估使用本品预期获益大于风险,需在医师指导下谨慎使用。
7.美国FDA批准阿替利珠单抗的适应证还包括:阿替利珠单抗联合白蛋白紫杉醇和卡铂用于EGFR/ALK阴性的晚期非鳞状细胞NSCLC一线治疗;联合贝伐珠单抗和紫杉醇和卡铂用于EGFR/ALK阴性的晚期非鳞状细胞NSCLC 一线治疗;阿替利珠单抗单药用于晚期NSCLC含铂化疗进展后的二线治疗;联合贝伐珠单抗治疗既往接受过全身系统性治疗的不可切除肝细胞癌;作为不适合含铂化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一线治疗;与卡比替尼和维莫非尼联合使用于治疗BRAF V600突变阳性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除肝细胞癌外,这些适应证目前国内尚未获批,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按照FDA批准的用法正确使用。
二十八、卡瑞利珠单抗 Camrelizumab
制剂与规格: 粉针剂:200mg/瓶
适应证:
1.卡瑞利珠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卡铂适用于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细胞 NSCLC 的一线治疗。
2.卡瑞利珠单抗联合紫杉醇和卡铂用于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细胞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对于非鳞状细胞NSCLC,用药前必须明确诊断为EGFR突变阴性和ALK阴性。
2.应该按照相关疾病指南,治疗前做基线评估,治疗期间定期监测治疗反应及毒性。
3.本品推荐剂量为200mg/次,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每次持续30~60分钟,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当卡瑞利珠单抗联合化疗给药时,应首先给予卡瑞利珠单抗静脉输注,间隔至少30分钟后再给予化疗。
4.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影像学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5.如出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6.目前本品尚无针对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7.目前本品尚无针对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8.尚未确定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9.本品在老年患者(≥65岁)中应用数据有限,建议在医师的指导下慎用,如需使用,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10.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治疗。
11.因可能干扰本品药效学活性,应避免在开始本品治疗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但是如果为了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在开始本品治疗后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
12.卡瑞利珠单抗是一种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尚未进行与其他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研究。因单克隆抗体不经CYP450 酶或其他药物代谢酶代谢,因此联合使用的药物对这些酶的抑制或诱导作用预期不会影响卡瑞利珠单抗的药代动力学。
13.反应性毛细血管增生症的处理: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共1529 例(76.0%)发生反应性毛细血管增生症,其中 1 级为1240 例(61.7%),2级为 267 例(13.3%),3级为22例(1.1%)。所有反应性毛细血管增生症均发生在体表,其中4.6%(93/2011)伴发于口腔、1.4%(29/2011)伴发于鼻腔黏膜、1.5%(31/2011)伴发于眼部;22.5%(453/2011)发生合并出血,1.8%(37/2011)发生合并感染。至反应性毛细血管增生症发生的中位时间为 1.1 个月(范围:0.0~17.6 个月),持续的中位时间是 6.5个月(范围:0.1~45.5 个月)。发生于皮肤的反应性毛细血管增生,初始多表现为体表鲜红色点状物,直径≤2mm,随着用药次数增加,病变范围可逐渐增大,多为结节状,也有斑片状,颜色鲜红或暗红,需观察临床症状和体征。当患者出现该不良反应时,应避免抓挠或摩擦,易摩擦部位可用纱布保护以避免出血,同时应联系主管医师,获得恰当的处理建议。破溃出血者可采用局部压迫止血,反复出现者可在止血后于皮肤科就诊,或采取如激光或手术切除等局部治疗;并发感染者应给予抗感染治疗。反应性毛细血管增生症可能在皮肤以外的其他组织发生(包括睑结膜、内外
眦、口腔黏膜、咽喉等消化道黏膜或其他脏器),必要时进行相应的医学检查,如大便潜血、内窥镜及影像学检查。分级标准和治疗建议详见附表 3。
二十九、替雷利珠单抗 Tislelizumab
制剂与规格: 注射剂:100mg(10ml)/瓶
适应证:
1.替雷利珠单抗联合紫杉醇和卡铂或白蛋白紫杉醇和卡铂用于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细胞NSCLC的一线治疗。
2.替雷利珠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用于 EGFR 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细胞NSCLC的一线治疗。
3.替雷利珠单抗单药适用于治疗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既往接受过含铂方案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细胞NSCLC成人患者,以及EGFR和ALK阴性或未知的,既往接受过含铂方案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细胞NSCLC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推荐剂量为200mg/次,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2.与化疗联合使用时,若为同日给药则先输注替雷利珠单抗。
3.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有初步的疾病进展表现,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替雷利珠单抗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4.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5.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
6.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慎用,无需进行剂量调整,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
三十、信迪利单抗 Sintilimab
制剂与规格: 注射剂:100mg(10ml)/瓶
适应证:
1.信迪利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用于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细胞 NSCLC 的一线治疗。
2.信迪利单抗联合吉西他滨和铂类化疗,用于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细胞NSCLC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推荐剂量为 200mg/次,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静脉输注时间应在30~60分钟内,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不得采用静脉推注或单次快速静脉注射给药。
2.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影像学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3.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4.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目前尚无针对重度肝功能损伤或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独立研究数据。重度肝功能损伤或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5.尚未确定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老年患者(≥65岁)与<65岁患者中的安全性未显示显著差异。建议在医生的指导下慎用,如需使用,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6.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治疗。建议哺乳期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5个月内停止哺乳。
7.应避免在开始本品治疗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但是如果为了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在开始本品治疗后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
8.基于发表于Lancet Oncology的期多中心临床研究结果和2022版CSCO指南,对于EGFR敏感突变阳性的晚期非鳞状细胞NSCLC、EGFR-TKI耐药后、未接受过系统化疗的患者,可采用信迪利单抗联合贝伐珠单抗、培美曲塞、顺铂方案治疗。
三十一、伊匹木单抗 Ipilimumab
制剂与规格: 注射剂:50mg(10ml)/瓶
适应证: 本品联合纳武利尤单抗用于不可手术切除的、初治的非上皮样恶性胸膜间皮瘤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本品的推荐剂量为1mg/kg,每6周一次,静脉输注30分钟,联合 360mg/次纳武利尤单抗,每3周一次,或联合3mg/kg纳武利尤单抗,每2周一次,静脉输注30分钟,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至24 个月的患者没有疾病进展。
2.已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对于临床稳定且有疾病进展初步证据的患者,建议继续使用本品联合纳武利尤单抗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3.应在基线时和每剂本品给药之前评估肝功能和甲状腺功能。此外,在用本品治疗期间,必须评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的任何体征或症状(包括腹泻和结肠炎)。
4.本品可不经稀释用于静脉输注,或稀释于0.9%氯化钠溶液或5%葡萄糖溶液中,浓度至1~4mg/ml后输注使用。本品不得采用静脉推注或单次快速静脉注射给药。
5.当与纳武利尤单抗联合使用时,应先输注纳武利尤单抗,之后同一天输注本品。每次输注需使用单独的输液袋和过滤器。
6.伊匹木单抗联合纳武利尤单抗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皮疹、疲乏、腹泻、瘙痒、甲状腺功能减退和恶心。大多数不良反应为轻中度。
7.出现4级或复发性3级不良反应,或虽然进行治疗调整但仍持续存在的2级或3级不良反应时,应永久停止本品与纳武利尤单抗联合治疗。
8.当本品与纳武利尤单抗联合使用时,若暂停任一药物,则应同时暂停另一药物。若在暂停后重新开始给药,则应根据个体患者的评估情况重新开始联合治疗或纳武利尤单抗单药治疗。
9.美国FDA和欧盟EMA批准伊匹木单抗联合纳武利尤单抗治疗晚期和转移性NSCLC,详见“纳武利尤单抗”合理用药要点第18条。
三十二、舒格利单抗Sugemalimab
制剂与规格: 注射剂:600mg(20ml)/瓶
适应证:
1.舒格利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卡铂用于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的转移性非鳞状细胞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舒格利单抗联合紫杉醇和卡铂用于转移性鳞状细胞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
2.舒格利单抗用于在接受铂类药物为基础的同步或序贯放化疗后未出现疾病进展的、不可切除、期NSCLC 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推荐剂量为1200mg/次,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每次输注时间为60分钟或以上,禁止静脉推注或快速注射,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如用于巩固治疗,本品治疗不超过24个月。
2.老年患者(≥65岁)与<65岁的患者在安全性或有效性上未出现总体的差异,无需在这一人群中进行剂量调整。
3.本品尚无针对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4.本品尚无针对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慎用本品,基于群体药代动力学结果,如需使用,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5.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治疗。
6.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定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大多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是可逆的,并且可通过中断本品治疗、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和/或支持治疗来处理。
7.本品是一种全人源单克隆抗体,由于单克隆抗体不通过细胞色素CYP450酶或其他药物代谢酶代谢,也不主要以转运体介导的方式摄取和外排,所以联合使用对常见代谢酶或转运体的抑制或诱导作用预期不会影响本品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8.因可能影响本品的药效学活性,应避免在开始本品治疗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如果为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以在开始本品治疗后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