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9.《新冠肺炎疫情居家健康监测指南》
(2022-11-24 1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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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居家健康监测 |
《新冠肺炎疫情居家健康监测指南》
一、适用对象
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新冠肺炎感染者出院(舱)人员及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需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二、场所要求
(一)选择在通风较好的房间居住,尽量保持相对独立。
(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三)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管理要求
(一)社区服务要求。
1. 登记造册。
2. 监测信息收集。
(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理要求。
1. 健康监测。
2. 外出限制。
3. 核酸检测。
4. 卫生防疫要求。
(1)保持家居通风,每天尽量开门窗通风。
(2)做好居家环境卫生清洁,对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定期通风和消毒;对门把手、手机、开关等日常高频接触物品表面定期消毒。
(3)做好手卫生,讲究咳嗽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如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4)尽量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避免与家人密切接触,用餐时提倡分餐制。
(一)组织保障。
(二)物资保障。
(三)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
附表
居家健康监测告知书
姓名:
证件号码:
居住地址:
所在单位: (如有单位,请填写)
单位联系人: 单位联系方式:
您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我国现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等相关规定,现对您实行居家健康监测,观察期:
1. 尽量保持相对独立,减少与家人接触。
2. 请您配合社区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每天早、晚两次进行体温测量并主动向社区、所在单位报告。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如实报告,在社区健康管理人员陪同并做好防护的情况下,120专车转运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
3.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对瞒报、谎报信息或拒不配合居家健康监测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造成疫情扩散和蔓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街道(镇)干部:
社工(网格员):
居家健康监测对象签收:
社区(村)(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