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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多发工资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诉员工不当得利

(2022-06-09 18: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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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公司法

公司多发工资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诉员工不当得利

【引言】有员工虚报考勤或虚报工作量导致公司向其多发了工资。此时,公司起诉员工返还,能否不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不当得利返还之诉?

【分析意见】该问题实践中确实存在争议。但法院主流观点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返还多发工资引起的争议,属于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是劳动争议,不是不当得利纠纷,应当以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而不能先提起诉讼。未经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的,法院应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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