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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作家崔道怡老师讲小说创作“意境”

(2019-10-28 14:45:47)
分类: 文坛诗话

不著一字尽风流——意境:如雨天花但闻香气 作为小说编辑,我为鉴定作品设置七项指标:语言是艺术的,细节是独特的,情感是真挚的,思想有其深度,人物有其个性,故事显其新巧,结构显其精致。前三项是硬指标,必须做到。后四项有弹性,力求做到。这七项合乎我的标准,我将判断“可发”——在我曾主持的刊物上发表,有的还曾特批发上“头条”。 但经我手已发之作,有些我曾参与评选而获奖的小说,当其面世和引起反响之后,除非特定需要,一般不会再读。它们是一次性的精神“旅游”,少数需再读的,也只是一时性的精神“享用”。能在我心目中堪称为“神女峰”,看作是“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小说,必须具备我对小说的第八项要求意境。 “文学之事,其内足以摅己,而外足以感人者,意与境二者而已。上焉者意与境浑,其次或以境胜,或以意胜。苟缺其一,不足以言文学。二者常互相错综,能有所偏重,而不能有所偏废也。文学之工不工,亦视其意境之有无,与其深浅而已。”如清文人樊志厚所说,意境于艺术,乃是生命与活力之所在,关乎文学创作的成败得失,决定小说成果的品位级别。 仅就字面诠释,意指作家主观意念,境指生活客观境界;意与境相连接,形成创美和审美特定的需求。这审美需求,应该是内与外的结合、心与物的交流、情与景的融会。在这定义下的意境,实质上跟艺术的形象是一回事——任何艺术的形象,都是作家反映生活、思想光照事物、主观表现客观的结果。 每一个小说家固有的美学理想,都是“意”;一切具体存在的事物形态,都是“境”。意从境生,“情以物兴”——客观环境激发思想感情;境因意显,“物以情观”——主观意念映现生活图景。“诗人感物,联类不穷,流连万象之际,沉吟视听之区;写气图貌,既随物以宛转;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故思理为妙,神与物游。神居胸臆,而志气统其关键;物沿耳目,而辞令管其枢机。”(刘勰) 若小说家对生活的发现和开掘,停留于抽象的见解,有意而无境;观察和体验停留于形象的表层,有境而无意:都谈不上艺术创造。成功的艺术创造,必须建构完整而和谐的形象体系。意是其精神内核,无一点外贴之痕;境是其物质外壳,无一处游离之态:两者浑然凝为一体,共同组成艺术的生命。因而就可以说,凡已创造出相当完整和谐艺术形象的作品,都不无与之相应的一定程度的意境。从语言到结构,我对小说创作提出七项要求,每一要求的最终目的,无非为了创造完整而和谐的形象体系。若七项指标都已经达到,又能使它们融会贯通,造就“这一个”美感实体,意境自会水到渠成。意境正是构成小说之各种因素的综合效应,既检验每一单项艺术创造的成果,又测试总体艺术形象完整而和谐的程度。说作品有意境,无异于称赞它确实可以称得上是完美的艺术品。 但是,“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 之无境界……境界有二:有诗人之境界,有常人之境界。诗人之境界,惟诗人能感之而能写之,故读其诗者,亦高举远慕,有遗世之意。”(王国维) 这才是我“最上”要求,亦即审美第八标准。常人之境界,只在物我一体。诗人之境界,则需要小说家充分发挥自我的能动性。如王国维所指出:“夫境界之呈于吾心而见于外物者,皆须臾之物。惟诗人能以此须臾之物,镌诸不朽之文字,使读者自得之。遂觉诗人之言,字字为我心中所欲言,而又非我之所能自言。”“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言气质,言神韵,不如言境界。有境界,本也。气质、神韵,末也。有境界而二者随之矣。”“不于意境上用力,故觉无言外之味、弦外之响,终不能与于第一流之作者也。” 如此说来,具备“辐射”美感功能的意境,另有其非同一般的内涵。 第一,它应包含极为密集的美感信息“‘红杏枝头春意闹’,著一‘闹’字而境界全出;‘云破月来花弄影’,著一‘弄’字而境界全出矣。”(王国维)高度概括的字句、细节、场面、情节,可以大大扩展形象的艺术功能。 第二,它应生发超越本身的美感效应这境界以形象为基础,却不在其实体本身,而在虚幻感觉之中。我国古代文论时常讲求的“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影、镜中之像”,就是这种意境。 第三,它应为读者开拓再创造的空间出色的艺术形象之所以别有魅力,就在于它能让审美者也参与创美活动。作家创造超越形象本身的意境,促使读者展开想象与联想,由此“自得之”,这才更有兴趣。 为了吸引和满足读者,意境应该既能显现“自得之”的基本途径,又能展示再创造的任何可能,以便情况各异的审美主体,都能投身进去,在“自得之”中获取各自的享受:心驰象外,神游幻境;浮想联翩,情潮迭涌;每一往复,又见新容;思之不尽,味之无穷。创造这样的意境,作家除了更充分地发挥自我以外,还得掌握和运用一系列特殊的艺术思维和表现手段。 首先,需要更富于联想与幻想,更善于对象的人化“红杏枝头春意闹”、“云破月来花弄影”,既是眼前实景,又是心中幻境。诗人在想象中把花人化了,所以才“闹”、才“弄”。与其说这两句描绘春色、月夜,毋宁说它们是在抒发春情、夜思。而这种情思,又会唤起读者幻想,在幻想中展开新的对象的人化。 其次,需要通过比喻和象征,引人进入象外之象、景外之景形象的具体描写,应能比喻事物之外的情景,象征本意之外的蕴涵。形象的总体面貌,也应能比喻更为广阔的宏观,象征更耐人寻味的哲理。比喻总是跛足的,有其不稳定性;象征总是朦胧的,有其不确定性。而神秘的美感,正就在这似与不似之中。 其三,需要通过暗示和省略,使人得到言外之味、弦外之响比喻和象征总还有实体为媒介,暗示和省略则不以实体为媒介,靠的倒是一无所有:“正是未曾着墨处,烟波浩渺满目前”,“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艺术创造原就是有所写有所不写的,思想情感原就是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只要暗示能够使人明白,省略不致令人糊涂,就无须费笔墨。空灵玄妙,别有味道。 诗词之意境,如王国维言,仅著一字,境界全出。小说之意境,则多在于“不著一字,尽得风流”。每一次艺术的创造,每一部既成的小说,同样的题材主题,同样的人物故事,有没有做到意与境之浑成,是否具备和具备多少这种特殊意境,品级将会相差悬殊。有这种特殊意境,则作品必会有美的气质、美的神韵;否则,将如明文人高谦论画所说:“山川徒具峻削而无烟峦之润,林树徒作层叠而无摇动之风,人物徒肖尸居壁立而无言语顾盼、步履转折之容,花鸟徒具羽毛文采、颜色锦簇而无若飞若鸣、若香若湿之想:皆谓之无神。最讲求这意境的自然是古诗词,例如唐诗《行宫》:“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唐诗别裁》评价它“说玄宗,不说玄宗长短,佳绝。”其实它何止于“说玄宗”呢?它所创造的意境,乃是一种超越具体事物与时空的人生况味。描写玄宗的长篇历史小说或电视连续剧,人们看一两遍就未必再看了,而元稹流传后世的这二十个字,可以使读者从小吟诵到老,每次都有不同体会。《容斋随笔》对它的评价更为到位:“语少意足,有无穷之味。” 小说创作也应如此,讲求那种象征的工夫、空灵的妙处、神秘的氛 围、虚幻的意境。例如《红楼梦》,就是一部散文体叙事诗的小说。读者看它,固然可以经由人物、故事、环境看到形象的历史、百科的知识、人生的哲理,但在这些有形的事物里,还氤氲着一种无形的因素,能够使人们沉浸其中,生发感应。那感应,“如捉水月,只挹清辉;如雨天花,但闻香气。”戚蓼生序中说,“庶得此书弦外意乎?”这“弦外意”,从曹雪芹笔下流溢出来,弥漫于字里行间,充盈着无限柔情、满腔悲愤,使得“字字看来皆是血”,至今“谁解其中味”! 这种特殊意境,并非选稿指标,而是我作为普通读者对于文学作品的期望。普通读者在总体上,要比职业编辑更自由而高明。若他们不仅为现实功利,而且要获取尽可能多的美感享受,那么有些作品,看过之后就不会再看。即便获奖之作,不过轰动一时,风骚几载罢了。惟其具备特殊意境,才有可能引人再看。堪称经典之作,能够长存心底,不时浮现眼前,它们已变成为审美者生命的一部分。 《红楼梦》之所以能吸引世代读者、普天下人不断地去“挹”、去“闻”,就因为它创造了这特殊的意境“如捉水月,只挹清辉;如雨天花,但闻香气。

2019.10.28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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