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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来的《尘埃落定》的生命艺术一尹燕忠

(2018-12-26 16: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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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文坛诗话

阿来似乎想通过《尘埃落定》一系列形象来阐释他对生命的理解,对人类自身作为生命存在的一种思考。单从这个层面上来讲,阿来是成功的。他写出了最人性的东西,最震撼的东西,而这些东西作为一种载体表达出了美的意义!所谓最人性的就是最美的!

从人的自然性说生命意识

按照弗洛伊德三大理论(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说,自我、本我、超我以及道德与文明是压抑人性的产物)的说法,在人的无意识的深部,是人格最原始最神秘、最不可及的部分。它由先天的本能和欲望组成。它是里比多(性欲能量)的大量存储器,它无道德性,只是遵循快乐原则,去追求本能的满足,这就是“自我”(id),婴儿是纯粹本我的表现——此处暂且称之为“婴儿原则”。在土司管辖的雪山、草地的每个生命个体、又特别是那些统治者似乎就是遵循着这种原则,追寻本能的满足,追寻原欲的释放。他们在堆砌如山的食物面前,大口嚼肉,大碗喝酒,大胆享受性爱带来的欢娱,几乎不加掩饰。我们且看第二章《心房上的花》中描绘的耕作图吧:

两头牛并排着,在一个儿童的牵引下,用额头和肩胛的力量挽起一架沉重的木犁……使春天的黑土水一样翻卷起来。扶犁的男人总是不断的呼喊着身前拉犁的牛的名字或是身后撒播种子的女人的名字。撒种的女人们的手高高扬起,飘飘洒洒的种子落进土里,悦耳的沙沙声就象春雨的声音。

湿润的刚刚播下种子的泥土飘散着那么浓重的芬芳。地头的小憩,很快变成了一场疯狂的游戏。女人们把一个男人摔倒在地上,撩起长袍,剥去宽大的裤头,把牛粪糊在那不安分的东西上面。男人的目标则是姑娘们的衣衫,要让它们在晴朗的天空下袒露美丽的乳房。春耕时的这种游戏,除了使人快乐,据信还会增加地里的收成。麦其土司对两个儿子说,古代的时候,人们还真要在地头干上那种男女之间的事情呢。(《尘埃落定》p41)

很明显,在光天白日下进行的这种近乎酒神精神的游戏或者称作习俗,就是人类原欲的释放,体现的是“婴儿原则”。不仅是自然属性的展现,还把原始的性爱关系赋予如诗意的普遍哲理。成了生命孕育诞生的赞歌,表现出最原始的性崇拜和生殖崇拜意味。

这种“婴儿原则”在麦其家的“傻子二少爷”身上描写得相当成功,这种成功不仅使傻子形象更为饱满,也让作品更具艺术魅力。“傻子”外在形象更像个婴儿,需要什么就要什么,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口无遮拦,就连做爱也不避讳,在床上、在浴池、在下人们听得到、看的见的地方,他放肆地大叫,放肆地弄出声响;他当着茸贡女土司赤条条地脱衣、泡温泉,然后还顽童似的戏水、浮上沉下。他的情欲在红艳艳的罂粟花撩拨下猛烈爆发,然后念咒一样呼唤:“卓玛,哦,卓玛,卓玛”直到像罂粟断茎一样流出白色的乳浆。

傻子的性爱不受文明约束,他与女人肉体结合是充满原始生命粗野性的,是动物性的,更是人性的,未经扭曲变形的,是最纯真的粗野,低级的崇高。

他的哲学也似乎是他他生长的部族所有人的哲学,他的哥哥——麦其土司的大少爷,在打败汪波土司后,在竹林里和姑娘野合;麦其土司和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在田地间在漫山遍野的罂粟地里激荡;下人中的代表傻子的奶娘和索郎泽郎的母亲也是未结婚先生子……阿来的笔,把人的生命置于原状,把生命本原冲动的外在扩张和原欲放纵的各色姿态呈现出来,是对生命强力的礼赞,是酒神精神的张扬,在他们的理念里不讲忠贞,不讲专一,他们要的是和谐,生命与生命的激烈碰撞的和谐。这里你看不到变态,也看不到畸形,得到的是一种震撼!

从傻子形象看人性的权欲

阿来赋予了“傻子二少爷”生命。不仅给他骨肉,也给他思想。傻子具有一个自然人完全的活力,也具有特殊背景下统治者的智慧,更有一个“仁”者、王者的派头。

他是批着“傻子”外衣的神人,或者说他是一个有如神助的傻子——很可爱的傻子、很幽默的傻子、他的话语和举止折射出孩童般幼稚和天真的光芒。

他站在时空隧道的制高点,悄无声息地看完了历史的过去和未来尽收眼底,然后把这部历史剧本,在土司制度行将衰亡之时,以一个傻子的角色,以麦其家没有当上土司的二少爷的角色,大智若愚地导演土司们最后的历程。他留念这片土地上由他和他的父辈创造的最后的辉煌,但又悄然地顺着历史的潮流,一面以开拓者的姿态引进先进的事物,如建立市场,建立银号,一面把土司这片土地敞开,让终结者来结束生命。他是土司的儿子,血管里流着土司的血,也留着土司制度的血,在土司的领地奏出不和谐的音符。他要革命,但不能革自己的命。他不能做自己的终结者,但又不允许这种社会形态的存在,所以他敞开,让终结者划开他的肚皮,结束他的生命,也结束土司制度,让这持续了千年的土司制度在唱完最热闹、最奔腾、最旺盛的生命之歌后,化做尘埃,最终落定。

在《尘埃落定》中的傻子,有极强的权力欲望,这是构成他饱满形象的重要内容。从他记事(十三岁那个下雪的早晨)起,“我”就对奴隶们发出了第一个命令:“我们去逮画眉”,第一次成功而且完美地指挥了一场战斗;没多久他又对对他有养育之恩的奶娘发出他一生里比较重要的命令:“你这个巫婆滚下楼去吧!”

但在得到权力的过程中,他是极有耐性的,他的对手,麦其土司大少爷完全具备一个麦其土司的素质,英勇善战,聪明能干。而他天生就是个傻子像,一裂嘴,一诞水从嘴角掉下来,还有一双目光呆滞的眼睛。但傻子很清楚他拥有这幅模样意义有多么重大:

“那个傻子就是我”

“除了亲生母亲,几乎所有人都喜欢我现在这个样子。要是我是个聪明的家伙,说不定早就命归黄泉,不能坐在这里,就着一碗茶胡思乱想了。”(P3)

如此一来,他就让和他争夺土司位置的对手对他没有了警惕,给他充分的时间,让他在无声无息地等待中收获时局的转变。当然,最终他等到了收获,哥哥——对手,被仇人开了膛,在恶臭中一命呜呼。

傻子又确实是个有领导天赋,是个大智若愚者,他几乎是继承了他父亲麦其土司王者的那种精髓,而且是发扬光大。

傻子一步一步拿到王权的过程中,几乎没有闲着。他在用中国几千年封建文化的优秀治国者的立念,“民本”思想,以他傻子特有的方式,收买人心,培养绝对忠实于他的心腹,结果他是成功的,他的两个贴身小厮,依尔,索郎泽郎在其恩威并重下,死心塌地,他大智若愚,有如神助,似傻非傻的神秘色彩征服了麦其家优秀的管家,他以知音的形象感化了来自圣城的大学士,翁波意西,给他做书记官,他拥有最好的厨娘。

甚至曾经是中华民国的要员黄特派员也成了他的师爷。麦其家大少爷说的一针见血,“你看,老跟下人们搅字一起,脸都沾上土了”是的,他必须和下人们搅在一起,才能得到下人们的心,才能得到忠诚,得到力量。如果他把自己放在高高在上的位置,那么他就是个名副其实的傻子了,这一点傻子很清楚,所以他在从没有做上土司位置的生命历程里,他却几乎拥有了土司的全部人马而且还远远超出,绝对忠诚的侍卫,行刑人,书记官,管家,银匠,鞋匠还有私师爷,税务官等。当然还有一大群受他恩惠饱尝在优秀统治者管辖之下快乐生活,视他为神的老百姓,被他用爱心感化过来的原本属拉巴雪的百姓,被他免税的所有土司百姓,,所以当他出现时,所有的百姓都给他下跪,不是因为麦其土司的权力,而是因为他的仁爱,因为他那层神灵的色彩,当他被两个小厮用肩扛这时,“好大一片人在我面前跪下来,”因为传说历史上的第一个国王以肩为舆,而他被视为先王再生。当书记官用半截舌头奇迹般地说话,他再一次被欣喜若狂的人群抗起来受到拥戴。

可以说傻子用他的治国理念在心灵上统治着他的臣民,几乎所有的人的心都向着他,即使在最困难时期——麦其土司逊位给大少爷。他绝大多数臣民依然对他“痴心不改”。傻子制照出来的 这种君臣关系让人很自然的联想到前不久热播的二月河的《康熙大帝》,康熙皇帝亲政前,培植心腹,如魏东婷等人耐心机智地与野心勃勃的鳌拜周旋,用幼稚天真行为麻痹对手,悄无声息地积蓄力量,最终得权。然后在权位上用“欲取之,必与之”的用人理念,聚才纳贤,使得君臣一心,百姓拥护,最终一统中华,造就康乾盛世。

傻子是高度发达的奴隶社会的实质的统治者,尽管他自始至终都没能接过麦其父亲手中的权杖。在他的理念王国里,他想要他的百姓过得更舒心,让他们感到生活都是甜的,他愿意成为一个好心人,在人最困难是施舍,而从其中享受到施舍的快乐和甜蜜;他愿意把更多相对土司制度下的自由赋予奴隶,让他们快乐。

然而他这样却希望得到的是万人对他的感恩戴德,高呼二少爷万岁,对他绝对忠诚和死心塌地,或者说更随心所欲得支配其他人,围绕他,为他卖力,为他卖命。用手段加目的的角度来解释似乎接近残忍,

同时他也以开拓者的睿智不自觉得向先进文化靠近,如恢复了断了几代的书记官的职位,创立市场,办银号,一种种新生事物在行将溃烂的土司制度的肌肉里勃发出勃勃生机,冒出强有力的生命力

2018.12.26日下午故乡让庄

阿来似乎想通过《尘埃落定》一系列形象来阐释他对生命的理解,对人类自身作为生命存在的一种思考。单从这个层面上来讲,阿来是成功的。他写出了最人性的东西,最震撼的东西,而这些东西作为一种载体表达出了美的意义!所谓最人性的就是最美的!

从人的自然性说生命意识

按照弗洛伊德三大理论(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说,自我、本我、超我以及道德与文明是压抑人性的产物)的说法,在人的无意识的深部,是人格最原始最神秘、最不可及的部分。它由先天的本能和欲望组成。它是里比多(性欲能量)的大量存储器,它无道德性,只是遵循快乐原则,去追求本能的满足,这就是“自我”(id),婴儿是纯粹本我的表现——此处暂且称之为“婴儿原则”。在土司管辖的雪山、草地的每个生命个体、又特别是那些统治者似乎就是遵循着这种原则,追寻本能的满足,追寻原欲的释放。他们在堆砌如山的食物面前,大口嚼肉,大碗喝酒,大胆享受性爱带来的欢娱,几乎不加掩饰。我们且看第二章《心房上的花》中描绘的耕作图吧:

两头牛并排着,在一个儿童的牵引下,用额头和肩胛的力量挽起一架沉重的木犁……使春天的黑土水一样翻卷起来。扶犁的男人总是不断的呼喊着身前拉犁的牛的名字或是身后撒播种子的女人的名字。撒种的女人们的手高高扬起,飘飘洒洒的种子落进土里,悦耳的沙沙声就象春雨的声音。

湿润的刚刚播下种子的泥土飘散着那么浓重的芬芳。地头的小憩,很快变成了一场疯狂的游戏。女人们把一个男人摔倒在地上,撩起长袍,剥去宽大的裤头,把牛粪糊在那不安分的东西上面。男人的目标则是姑娘们的衣衫,要让它们在晴朗的天空下袒露美丽的乳房。春耕时的这种游戏,除了使人快乐,据信还会增加地里的收成。麦其土司对两个儿子说,古代的时候,人们还真要在地头干上那种男女之间的事情呢。(《尘埃落定》p41)

很明显,在光天白日下进行的这种近乎酒神精神的游戏或者称作习俗,就是人类原欲的释放,体现的是“婴儿原则”。不仅是自然属性的展现,还把原始的性爱关系赋予如诗意的普遍哲理。成了生命孕育诞生的赞歌,表现出最原始的性崇拜和生殖崇拜意味。

这种“婴儿原则”在麦其家的“傻子二少爷”身上描写得相当成功,这种成功不仅使傻子形象更为饱满,也让作品更具艺术魅力。“傻子”外在形象更像个婴儿,需要什么就要什么,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口无遮拦,就连做爱也不避讳,在床上、在浴池、在下人们听得到、看的见的地方,他放肆地大叫,放肆地弄出声响;他当着茸贡女土司赤条条地脱衣、泡温泉,然后还顽童似的戏水、浮上沉下。他的情欲在红艳艳的罂粟花撩拨下猛烈爆发,然后念咒一样呼唤:“卓玛,哦,卓玛,卓玛”直到像罂粟断茎一样流出白色的乳浆。

傻子的性爱不受文明约束,他与女人肉体结合是充满原始生命粗野性的,是动物性的,更是人性的,未经扭曲变形的,是最纯真的粗野,低级的崇高。

他的哲学也似乎是他他生长的部族所有人的哲学,他的哥哥——麦其土司的大少爷,在打败汪波土司后,在竹林里和姑娘野合;麦其土司和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在田地间在漫山遍野的罂粟地里激荡;下人中的代表傻子的奶娘和索郎泽郎的母亲也是未结婚先生子……阿来的笔,把人的生命置于原状,把生命本原冲动的外在扩张和原欲放纵的各色姿态呈现出来,是对生命强力的礼赞,是酒神精神的张扬,在他们的理念里不讲忠贞,不讲专一,他们要的是和谐,生命与生命的激烈碰撞的和谐。这里你看不到变态,也看不到畸形,得到的是一种震撼!

从傻子形象看人性的权欲

阿来赋予了“傻子二少爷”生命。不仅给他骨肉,也给他思想。傻子具有一个自然人完全的活力,也具有特殊背景下统治者的智慧,更有一个“仁”者、王者的派头。

他是批着“傻子”外衣的神人,或者说他是一个有如神助的傻子——很可爱的傻子、很幽默的傻子、他的话语和举止折射出孩童般幼稚和天真的光芒。

他站在时空隧道的制高点,悄无声息地看完了历史的过去和未来尽收眼底,然后把这部历史剧本,在土司制度行将衰亡之时,以一个傻子的角色,以麦其家没有当上土司的二少爷的角色,大智若愚地导演土司们最后的历程。他留念这片土地上由他和他的父辈创造的最后的辉煌,但又悄然地顺着历史的潮流,一面以开拓者的姿态引进先进的事物,如建立市场,建立银号,一面把土司这片土地敞开,让终结者来结束生命。他是土司的儿子,血管里流着土司的血,也留着土司制度的血,在土司的领地奏出不和谐的音符。他要革命,但不能革自己的命。他不能做自己的终结者,但又不允许这种社会形态的存在,所以他敞开,让终结者划开他的肚皮,结束他的生命,也结束土司制度,让这持续了千年的土司制度在唱完最热闹、最奔腾、最旺盛的生命之歌后,化做尘埃,最终落定。

在《尘埃落定》中的傻子,有极强的权力欲望,这是构成他饱满形象的重要内容。从他记事(十三岁那个下雪的早晨)起,“我”就对奴隶们发出了第一个命令:“我们去逮画眉”,第一次成功而且完美地指挥了一场战斗;没多久他又对对他有养育之恩的奶娘发出他一生里比较重要的命令:“你这个巫婆滚下楼去吧!”

但在得到权力的过程中,他是极有耐性的,他的对手,麦其土司大少爷完全具备一个麦其土司的素质,英勇善战,聪明能干。而他天生就是个傻子像,一裂嘴,一诞水从嘴角掉下来,还有一双目光呆滞的眼睛。但傻子很清楚他拥有这幅模样意义有多么重大:

“那个傻子就是我”

“除了亲生母亲,几乎所有人都喜欢我现在这个样子。要是我是个聪明的家伙,说不定早就命归黄泉,不能坐在这里,就着一碗茶胡思乱想了。”(P3)

如此一来,他就让和他争夺土司位置的对手对他没有了警惕,给他充分的时间,让他在无声无息地等待中收获时局的转变。当然,最终他等到了收获,哥哥——对手,被仇人开了膛,在恶臭中一命呜呼。

傻子又确实是个有领导天赋,是个大智若愚者,他几乎是继承了他父亲麦其土司王者的那种精髓,而且是发扬光大。

傻子一步一步拿到王权的过程中,几乎没有闲着。他在用中国几千年封建文化的优秀治国者的立念,“民本”思想,以他傻子特有的方式,收买人心,培养绝对忠实于他的心腹,结果他是成功的,他的两个贴身小厮,依尔,索郎泽郎在其恩威并重下,死心塌地,他大智若愚,有如神助,似傻非傻的神秘色彩征服了麦其家优秀的管家,他以知音的形象感化了来自圣城的大学士,翁波意西,给他做书记官,他拥有最好的厨娘。

甚至曾经是中华民国的要员黄特派员也成了他的师爷。麦其家大少爷说的一针见血,“你看,老跟下人们搅字一起,脸都沾上土了”是的,他必须和下人们搅在一起,才能得到下人们的心,才能得到忠诚,得到力量。如果他把自己放在高高在上的位置,那么他就是个名副其实的傻子了,这一点傻子很清楚,所以他在从没有做上土司位置的生命历程里,他却几乎拥有了土司的全部人马而且还远远超出,绝对忠诚的侍卫,行刑人,书记官,管家,银匠,鞋匠还有私师爷,税务官等。当然还有一大群受他恩惠饱尝在优秀统治者管辖之下快乐生活,视他为神的老百姓,被他用爱心感化过来的原本属拉巴雪的百姓,被他免税的所有土司百姓,,所以当他出现时,所有的百姓都给他下跪,不是因为麦其土司的权力,而是因为他的仁爱,因为他那层神灵的色彩,当他被两个小厮用肩扛这时,“好大一片人在我面前跪下来,”因为传说历史上的第一个国王以肩为舆,而他被视为先王再生。当书记官用半截舌头奇迹般地说话,他再一次被欣喜若狂的人群抗起来受到拥戴。

可以说傻子用他的治国理念在心灵上统治着他的臣民,几乎所有的人的心都向着他,即使在最困难时期——麦其土司逊位给大少爷。他绝大多数臣民依然对他“痴心不改”。傻子制照出来的 这种君臣关系让人很自然的联想到前不久热播的二月河的《康熙大帝》,康熙皇帝亲政前,培植心腹,如魏东婷等人耐心机智地与野心勃勃的鳌拜周旋,用幼稚天真行为麻痹对手,悄无声息地积蓄力量,最终得权。然后在权位上用“欲取之,必与之”的用人理念,聚才纳贤,使得君臣一心,百姓拥护,最终一统中华,造就康乾盛世。

傻子是高度发达的奴隶社会的实质的统治者,尽管他自始至终都没能接过麦其父亲手中的权杖。在他的理念王国里,他想要他的百姓过得更舒心,让他们感到生活都是甜的,他愿意成为一个好心人,在人最困难是施舍,而从其中享受到施舍的快乐和甜蜜;他愿意把更多相对土司制度下的自由赋予奴隶,让他们快乐。

然而他这样却希望得到的是万人对他的感恩戴德,高呼二少爷万岁,对他绝对忠诚和死心塌地,或者说更随心所欲得支配其他人,围绕他,为他卖力,为他卖命。用手段加目的的角度来解释似乎接近残忍,

同时他也以开拓者的睿智不自觉得向先进文化靠近,如恢复了断了几代的书记官的职位,创立市场,办银号,一种种新生事物在行将溃烂的土司制度的肌肉里勃发出勃勃生机,冒出强有力的生命力

2018.12.26日下午故乡让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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