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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规律受惩罚”在生命进化中的意义

(2025-11-05 17:17:58)
标签:

斗争哲学

存在就要承受

分类: 原创

顺应规律促成生命进化,“违背规律受惩罚”也会被生命进化利用。

违背规律是相对于有主观意愿和主观能动性的人而言的,违背规律主要有两种:态度不愿承受;行为进行无谓抗争。违背规律必然会受到惩罚:不愿承受产生的不良情感对机体不利,无谓抗争不能促成事物往主观意愿方向进展。

承受第一性,斗争第二性,存在的本质在于“承受”。基于从矛盾斗争的物质世界中进化而来的人类,其态度分为接纳与抗拒两种,但无论态度如何,人都不可避免地处于“承受”状态之中承受的心态需始终在场主观上“不愿承受”是对“存在就要承受”规律的违背。

“不愿承受”在违背规律,违背规律受惩罚能被生命进化利用,其终极目的是为生命能够更好的生存发展服务。被生命进化利用的“不愿承受”分为两种类型:“一时难以接受”和“一直不能接受”。

“一时难以接受”违背规律引发的不良情绪,刺激生命体采取相应行动,以扭转不利局面,来达成对个体生存更有利的目的。违背规律受惩罚应对机制的运转源于本能判断:或认为仍有改善空间,或单纯通过情绪表达即能解决问题。若应对有效,客观处境改善,不良情绪会自然消散;若斗争无效,“一时难以接受”触发的不良情绪则会引导个体进行反思,加深对事件的理解,实现认知层面的成长与进步,以在将来能减少同类错误,这两种途径都能使人实现更好的承受

“一时难以接受”转化为“一直不能接受”并进行无谓抗争,则违背了初衷,这种既违背“存在就要承受”规律又违背“不进行无谓抗争”规律的双重背道,只能产生负效应:抗争行为不能推动事物往满足个体意愿的方向进展,人会产生痛苦、焦虑等不适感。这是生命体在发出信号,提醒个体应停止无谓抗争,回归接纳的顺道状态,以避免进一步受伤害。

可见,“不愿承受”违背规律被生命进化利用,受惩罚后产生的不良情感能刺激人调整应对方式,总趋势是利大于弊,因此这种功能会通过遗传被保留下来。由此可见情绪——包括不良情绪——实则是人类的盟友

当然,某些“偏执抗争”可能带来意外突破(如灵感或顿悟),但这一行为的前提是:无论结果如何,个体已做好“承受一切”的准备。这种“承受预设”确保了主观态度未违背“存在就要承受”的规律,主观行为未违背“不进行无谓抗争”的规律。

当确立了承受一切的客观态度后,即便主观上存在认知偏差,甚至将无害的“不顺”误判为“逆端”,引发不安,但只要不排斥进行无谓抗争,负面情绪会自然消退。“凡事多往好处想”,保持积极预期,关注事物光明面,这种倾向虽可能偏离现实,却往往能带来更好的心理承受状态,体现为一种豁达的人生态度,赋予安宁与快乐。

从物种演化看,个体的死亡看似是“承受”的终结,实则有利于种群延续——为后代腾出生存空间,也使得个体解脱于病痛。能力受限,甚或生活不能自理的垂暮个体,在无力对抗生命熵增的客观现实面前,已能心安理得承受生命走到尽头,是人生的又一次“开悟”:顺应了“存在就要承受”规律,臻于“天人合一”之境

总之,承受是存在的本然状态主观上任何不愿承受的倾向,都是对客观规律的偏离。不论主观意愿如何,客观规律自在运行,不同的只是因应对方式差异而带来的不同结果与感受个体态度与行为需在态度接纳”与“行为有效”间达成平衡

 “违背规律受惩罚”在生命进化中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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