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运动规律的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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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争哲学客观规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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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性维护平衡与作用造成变化是物质属性的矛盾统一体,是物质世界最根本的矛盾。物质有保持原有平衡状态的性质,即惯性。这里所说的惯性是广义的,不仅指宏观物体,构成宏观物体、维系着微观结构形态运动着的分子、原子、电子同样具有惯性。当然,一些没有质量,或者质量相对于作用力来说趋于无穷小的基本粒子,惯性维护平衡的属性就难以显现并趋于隐匿,从而表现出随机性和不连续性。夸克和轻子中质量较大的粒子不稳定,会瞬间衰变,可见,宏观显性的质量结构,在微观结构力的作用下是多么的不值一提。物质本就是能量的聚合,宏观物体和微观粒子是物质的两极存在形式,宏观和微观的运动变化通过“惯性维护平衡与作用造成变化”这一物质运动规律得以统一。宏观上讲,宇宙中星球间的引力相较于其他几种力(强核力、弱核力、电磁力)对星球惯性的影响要大得多,乃至于其他几种力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因此才使得星球在宇宙空间中的惯性运转趋于恒稳恒常状态。微观粒子有叠加态,宏观物体也有叠加态,只是非常脆弱,稍微扰动一下,宏观物体的叠加特性就会消失。
物质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会发生物质、能量的运动转化,原有的平衡状态(宏观的运动状态、微观的结构形态)会被改变或打破,形成具有新的运动状态和结构形态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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