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忆The Memory第十三章涉外交流3
(2015-07-05 06: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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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录外教历史教育 |
97年9月,学校首次聘用了美籍英语教师Scot Quake先生为口语教师,每周给学生上10节口语课、为英语老师上3节口语课。Scot Quake先生提出要学校安排人每周为他上5节汉语课,使用北大出版的、专供外国人学习用的《汉语初级教程》。为此,学校决定由我每周为他上5节汉语课,并且作为他的翻译为他解决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困难。他有事儿只管找我,再由我汇报领导或是找教务处、总务处予以解决。我很乐意接受这项额外的任务,这可是个操练口语的好机会,也是我第三次近距离接触外国人。我首次接触的是新西兰的Oliver校长夫妇,尽管有过面对面的交谈机会,毕竟只有短短的几天,而且谈的最多的是宗教信仰。我与Scot Quake先生见面是在开学前的一个下午,长沙正是暑热未散的天气,人们的心情都比较烦闷焦躁。学校要我陪同他去专为外籍人士和归国人员做体检的马王堆医院去体检。Scot Quake先生是个年约30的年轻白人,他瘦高个儿、高鼻深目、留着浅平的淡黄色头发,前额发际很高,不仔细看还以为他有点儿秃顶。他见我年纪比他大,要我以后直呼他Scot,我与同事、学生后来都叫他Scot,口头利索多了,彼此关系也显得融洽。那天他很不愿意去体检,因为他是刚从中南大学跳槽过来的,先前已经体检过了,但是来我们学校时要按程序办,必须体检。大热天我耐着性子给他解释了很久,他终于同意随我一起打的去医院体检。在医院时,他的心情好转了,和医生们开玩笑说:“你们放心,我没有艾滋病。”从医院回来,我把他送进学校为他准备的两室一厅的单元房。他看见房间内基本生活设施齐全,表示满意。我说后天给他送课表来,这课表可不好排,要在他的课时与我的课时不发生冲突的空当时间每天为他安排一节汉语课。Scot指名的北大出版的《汉语初级教程》我是第一次听说,我跑遍长沙的新华书店及外文书店都没有买到,最后只好直接写信到北大邮购了一套共四册。有了教材,我才逐步熟悉了外国人学习汉语的思维过程,我和Scot的汉语课开始按部就班地上起来。我见书里对汉语生字有很多英文解释,就要求他做好课前预习。他却说看不懂书里的英文解释,不明白里面冗长的解释要表达什么确切的意思。不过这小子很聪明,他要求我一次给他讲授好几课乃至一个单元的内容,进度快但他接受得也快,就是不喜欢书写汉字。有次他对我说,关于排球赛事报道中有一句标题他始终弄不明白,即“中国队大胜美国队”,此意为中国队赢了;有的报纸标题是“中国队大败美国队”,意思还是中国队赢了。不是换了个反义词吗,下次美国队赢了我该怎么说?我说你把主语和宾语掉个位置就可以了呀。后来我们抛开书本,每天对话聊天一节课,话题广泛,涉及古今中外,彼此互长见识。由于Scot开朗健谈,我们上每节课约有三分之一的时间讲汉语、有三分之二的时间讲英语,也弄不清楚这节课到底谁更受益了。我感觉我的听力和口语都在进步,与其他学校的外教交流时感到非常自信。交谈中,我对Scot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他出生在美国Indiana州的庄园主家庭,小时候与6个兄弟姐妹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在宽广的土地上玩耍是他最快乐的回忆。他的父母任由孩子们嬉笑打闹,从不干预管束;只有和别人打架打得头破血流,父母才会过问一下。孩子们生活自理能力强,自己尽量处理自己遇到的麻烦事儿,完全不似中国独生子女那样娇生惯养地有如温室花朵。Scot智商极高,从小学、中学、大学都有跳级,用他的话说就是他very smart,以致大学里的同班同学都比他大很多。他还不满30岁,已经获得文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并且在美国考取了教师资格证,已经游历了25个国家。中南大学聘用他为外教时,将他与那些在美国刚刚大学毕业的志愿者同等看待,他很不满意,所以宁愿辞职来我校教可爱的中学生。据他说他不会长久在我校任教,等他将中国著名景点游完,他将离开中国去其他国家,继续他的世界之旅,真是活得潇洒率性啊!我们中国人常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现代人又加上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像Scot这样高智商、高学历的人如果优哉游哉地逛遍全世界,不知会成为多么狂放不羁的人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