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察检查应多些“暗访”
(2023-07-02 13:40:20)
时下,人大日常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监督活动,一般采取的形式和流程多是“明察”式的,也就是提前发通知,要求被监督单位做好相关准备。视察检查听到的多是工作成绩汇报,看到的多是工作亮点,一些问题很难被发现,被监督单位展现的多是成绩和经验,问题和不足往往容易被遮蔽,看不到真实情况,参与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的人大代表所提的意见建议也只能是原则性的,大多缺乏针对性,使人大监督工作打了折扣,与人大通过监督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初衷不相适应。
在地方人大的监督工作过程中,“明察”
也许有人会说,人大组织开展的视察检查是公开的社会活动,应公开进行,不宜进行暗访。笔者认为这种看法有失偏颇。人大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监督活动,既能“明查”,
因此,要使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收到实效,各级人大应更多地采用的暗访形式,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以暗访纪录片、现场照片、查数据资料、访谈录音等形式,先暗访再开展专题调研、先暗访再进行审议、先暗访再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暗访检查,帮助被监督单位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以此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彰显人大作用,维护人大权威,实现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