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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VI两层架构的学习(红筹架构)

(2017-01-08 09:43:45)

First,第一层BVI公司。众所周知,BVI注册离岸公司程序非常简单,几乎一天就可以完成,都不需要股东董事的资料。这就极大的提升了股东的隐密性,同时可以隐藏一些问题股东。并且在BVI注册的公司费用低廉,如果主体业务不是在BVI运营的只需要每年交一定的年费即可。至于税务方面的具体优惠我不是特别清楚。另外说一个BUG,如果开曼公司上层直接是实际控股人,那么股东在上市公司的分红需在180天内汇入境内,如果是BVI则可以逃脱掉这一规定。

Second,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一般企业会决定把这一层作为上市主体。肯定有朋友会问为什么不是BVI公司呢?你想想BVI注册公司如此简便,什么股东董事都不需要核查,如果你是联交所的监管者你敢让这种公司在你的交易所挂牌上市吗?开曼群岛的审查虽然相对非避税地宽松很多,但是相对BVI还是严格些的。

Third,第二层BVI公司。我想题主的主要疑惑就是在这一层。我觉得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使得资产交易的成本更低更便捷。比如公司想出售最底层的公司,直接可以以开曼公司为卖方出售第二层BVI公司的股权,这样不仅省下一大笔税费而且还方便。

Fourth,香港公司。许多走VEI通道的最后一层设置香港最主要就是因为香港与内地有税收优惠。08年新税法实施以后,中国开始向外资企业征收20%的股息预提所得税,一般减免下来也得10%左右。但对于港澳以及新加坡塞舌尔等地降低至5%。所以很多中国企业把最后一层架构设置在了香港。

比较典型的红筹架构

http://s16/mw690/00605Gfvzy77OP90fz9ef&690

开曼下面的BVI公司,并不是必须的,它的作用按我的理解是便于在境外完成资产交易,例如资产重组和剥离,尤其是以后如果需要卖掉最下面一层的业务时,直接把BVI公司卖掉就可以了,省税省事。至于通过香港的SPV公司来控股境内的外商独资企业,目的是为了享受境内针对香港的预提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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