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觉失调症药物化学构造的显而易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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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是许多人日常所必须使用到的,例如:有着思觉失调症的患者,每天都需要定时服用治疗药物,但是较少有人会想知道自己使用医药的成分为何,更不用说进一步了解其中的化学构造。然而,医药的化学构造是病症疗效的来源,也多半是专利权所层层保护的部分,而且更是医药专利侵权诉讼中常被侵害的热点之一。由此可知,医药化学构造有一定程度的重要性。
其中#思觉失调症药物的化学构造更鲜有人探讨,因此,本文藉由Eli Lilly and
Co. v. Zenith Goldline Pharmaceuticals, Inc.( Fed. Cir.
2006)案件[1]来探讨思觉失调症药物化学构造的显而易见性。
思觉失调症
思觉失调症 (Schizophrenia) 属于一种中枢异常的疾病,其表现的方式非常多元,如:思考方面、情感方面、行为方面等。思觉失调症主要发生于20-30岁,且没有性别与种族上的差异。探究此疾病发生的原因可能与基因遗传及神经传递物质多巴胺 (dopamine) 相关[2]。
思觉失调症的主要症状可分为正向症状与负向症状,而治疗药物也分治疗正向症状的典型 (typical) 药物,及治疗正向症状与负向症状的非典性 (atypical) 药物。治疗正向症状的典型药物以阻断多巴胺接受器为其主要机制,而治疗正向症状与负向症状的非典性药物则是以阻断多种不同接受器为其主要机制[3],例如olanzapine正是属于治疗思觉失调症的非典性药物。
完整文章请见:思觉失调症药物化学构造的显而易见性:Eli Lilly and Co. v. Zenith Goldline Pharmaceuticals, Inc.( Fed. Cir.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