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前几天,新华网发文批评某明星高调公布离婚一事,指责其借机炒作。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是我们都知道,这说的就是王宝强啊。
【新华社:有的明星靠炒作家丑扩大社会影响 令人不齿】常言道:“家丑不可外扬。”普通人尚且明白这个事理,作为影视明星更应明白。发生家庭婚变,一般人都会低调处理。作为某些影视明星,却是唯恐天下不知,又是微博发布,又是在新片发布会上大讲此事,把家丑放到如此巨大的舆论场中并持续发酵,形成强大的关注度效应。这种违逆中国传统道德,利用家丑来造影响的行为,真是毁人“三观”。
这意思是王宝强做得不对咯?马蓉出轨、转移财产,王宝强还得替她捂着盖着?还是说我们这些普通民众对这样出轨的事情就该淡漠?
http://p1.pstatp.com/large/10230003bc46e099d84d
新华社你才是毁我三观。
所谓的传统道德,不知害了多少人
看过不少禽兽父亲在家里猥亵、甚至强奸自己亲生女儿的新闻报道。在绝大多数这样的新闻案例里,原本应该维护自己女儿权益与尊严的母亲,选择了沉默与逃避。
当记者和警察问她们,为什么放任事情这么发展下去时,她们的答案虽然措辞不一,但核心内容却都是大同小异——“家丑不可外扬,说出去多丢人啊!”
诸如此类的“家丑”还有家庭暴力、婚内强奸、遗弃子女、不赡养老人、虐待父母、婚姻欺诈、同性恋骗婚……
“家丑不可外扬”这句话背后,又有多少人伦悲剧?
所以会有无数妇女长期被家暴而警察不闻不问或者只是“调解”一番。所以会有许多儿童遭受家庭虐待却长期无人干预。所以会有那么多父母能随意把自己的孩子送去电击。
http://p3.pstatp.com/large/101d0003b5efbc6e1edf
受“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影响,许多人在个人利益受到损害时,作出的选择往往是沉默和忍耐,打碎了牙往肚里咽,而这更助长了对方的威风,使得侵权变得肆无忌惮。
“家丑不能外扬”的这种中国传统道德原本就是糟糠,在涉及大是大非时,隐忍、宽恕其实是助纣为虐,个人的合法权利也被牺牲掉了。
只有像王宝强这样敢于维护自己权益的人多了,不好的事情才会越来越少。
就王宝强事件而言,无异于一场全民普法。人们除了关心八卦之外,密切关注着律师解读、专家分析:法律如何对待出轨者、如何对待转移财产者、婚前协议有无必要等等。
这件“家丑”所涉及到婚内出轨、转移财产等问题,审查清楚以后会对司法实践有一定指导作用,到时候受益的会是所有人。
http://p2.pstatp.com/large/f7b0007545567ee1320
家丑要不要扬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有法当前,一切依法,如果揭露的是不法行为:
那对不起,我们法院见。
大家好,我是@律兜
的律师锅锅,不定期会发一些热门事件的法律点评,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下载律兜APP来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