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llywood·揭秘】是什么挡住了美国电影

标签:
军事 |
导语:前阵子,《星际穿越》上映后,几乎成了中国观众内部全民讨论的话题,然而,在好莱坞,《星际穿越》虽然是一部年度大片,但随着《模仿游戏》、《万物理论》等大片的同期上映,美国观众还是比中国观众要淡定的多,某种程度上也幸福的多。那么,为什么中国银幕上的美国电影还是这么少?从美国电影协会(MPAA)今年提交给美国贸易代表署的《贸易壁垒报告》中国部分当中,我们也许能找到一些答案。
译/灵儿

市场准入壁垒——广电总局的要求太高了?
占了报告三分之一的篇幅所谈的:市场准入壁垒。耿直的好莱坞兄弟们洋洋洒洒地归纳出了12个方面的贸易壁垒,心中的怨念即使是在很正规的文字中也跃然纸上。首先是中国电影的进口配额,尽管在最新的中美电影协定中,中国同意将官方配额从每年20部提高到34部,然而在中国,好莱坞的电影发行是被政府所垄断的。广电总局(英文名:SAPPRFT)只允许一位进口商以及两间发行公司来引进好莱坞电影。(猜猜他们的共同老板是谁?对啦,中影集团)尽管中国在电影协定中声明只要有牌照的中国公司都能发行和引进电影,但广电总局至今仍然没有批准新的参与者。
中影集团对译制片的上映日期和长度都有所限制,而这一限制却让美国导演非常苦恼,因为中国规定的时间根本不够他们展开剧情以及完整地表现电影。同样,在特定的时间里,为了保护本国电影产业,中国是不允许影院播映外国电影的。比如国家法定假日或者某些政治事件发生时。报告指出,这一限定不仅减少了美国电影人的收入,更让不法之徒趁火打劫,利于中国观众对国外大片的渴望制作盗版损害美国电影的版权利益。(原来美国人也懂中国观众的渴望……)
在电影、电视以及网络方面,中国都给出了不同的配给限制。电影每年不得超过总上映电影数的1/3,电视上播出的电影时长不能超过全年电影总播放时长的25%,动画不得超过40%,其他节目的时间不能超过15%。在黄金时间内不得播出外国节目,外国电视剧与电影的播出量不能超过50集……等等(请允许我温柔地砸一下电脑再继续往下写)。
而在网络方面,中国最近宣布在网络上播出的国外剧集除了要得到播出许可外,还要得到有关单位的批准,用报告里的话来说,这种做法“十分有效地在线上播出的国外剧集和电影头上盖了一座大山。”
此外,审查制度、卫星信号落地的限制、每年每个频道高达10万美元的落地费用以及只覆盖三星及以上酒店与外国机构的规定、零售限制,以及中国要求电影相关印刷品由中国本土公司进行印刷等一系列要求几乎掐住了美国电影的脖子,使美国电影进入中国的步伐,从来就没有容易过。

知识产权保护——来自美方的建议
网络剽窃行为作为这一部分的第一点,被报告撰写者形容为“中国一直存在着的一个严重的问题。”报告中写道,“当充斥着大量剽窃内容的用户原创内容网站逐渐减少之后,几百个通过链接传播的小网站雨后春笋一般迅速填满了这些空缺。”而网吧则始终是最方便有效地去浏览以及下载盗版电影的地方。
对十分注重版权的美国人来说,盗版永远是他们心尖上的痛。而盗版问题更被他们细致地分成了网络盗版、出口盗版、光盘盗版以及电视盗版。美国已经开始关注P2P的流媒体上的网站,以及允许他们使用服务器并且利用盗版赚钱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报告中,美国电影协会要求中国政府按照知识产权协定的内容继续采取有效的举动来制止网络盗版行为。
在中国,由于盗版碟的质量太高,与官方发行的正品碟几乎找不出分别。因此这些盗版碟漂洋过海成为了中国对外出口的商品之一,这些盗版碟甚至还漂洋过海,卖回了美国。并且,这些盗版碟已然占领了中国的零售业以及拍卖网站。此外,报告中指出,在中国300个国家控制的电视台以及3000个省级和地级台中,大部分电视台都未经授权便使用私人DVD或者从香港、台湾等以及取得授权的地方得到假的授权书或者播放许可。有一些电视台试图躲在“合理使用”的借口之后,通过对电影的编辑和修改,打着“电影宣传”的旗号播出未经授权的电影片段。以上种种行为都让MPAA感到相当不爽。

立法与强制执行——来,我教你怎么做。
在中国,由于盗版率始终居高不下,因此,扩大并加强中美之间合作的效率和透明度,并采取适当的强制手段始终是一个关键。在强制执行与立法两部分中,美国兄弟苦口婆心地提出了一大堆以“必须”、“应当”开头的建议,以制止猖獗的盗版行为。报告提到,“应当继续加强关注、合作与力度,多个部门进行协作,并由政府设计特别针对打击网络盗版的行动。”
但报告中也指出,中国现在有多个政府部门都能够管辖网络,如果能有一个持续的、集权的、透明的网络政策的话,能从中受益无穷。因为数字盗版将严重扼杀娱乐事业的发展与壮大,所以,网络政策对于一个法治的音像工业来说是不可或缺的部分。
美国电影协会认为,应该降低对商业盗版进行刑事指控的门槛,并加重处罚的力度,迅速地在各大城市有效地推行这一政策。而对于网络盗版,也应该对盗版终端的用户提起诉讼,以保护网络上作品的版权,此外,还应当增加保护所有权的法律条文,尤其要促进网络犯罪的定罪,即使这些人以没有“利润动机”,但只要“达到了商业规模”并造成了版权持有者的损失的话,就要抓要罚。尤其是要消除盗版者们一贯的“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
报告的最后一段这样结束:“为了建立一个法治的电子商务环境,必须建立健全的问责制,对与盗版服务有关的ISP严惩不贷。并且要采取令人满意的手段,来打击提供盗版内容的网站。此类的规定能让内容生产者与传输网络之间建立更加负责人的合作关系。”
【Via :mpaa.org】
“我在好莱坞”独家稿件,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温馨提示:“我在好莱坞”微信号”wozaihaolaiwu”,求关注!
【关于我在好莱坞】
微信公众号“我在好莱坞”提供最有价值的好莱坞资讯。
你不在好莱坞,我在。人不在好莱坞,镜头在。一手资讯,热辣点评,大牌专访,行业干货。从此不当时差党,一样成为好莱坞达人!
